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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標注怎麽那麽多?深度解讀手機號碼標注亂象

央視財經頻道第一時間的報導《

手機號變“廣告號”?男子一查,震驚了!你可能也被卷入其中

》讓手機標注成為了焦點。

報導中涉及的查詢、收費平台號查查已關閉。最新號查查官方首頁截屏:

號查查APP也停止服務(圖轉自微博@中國新聞網):

大量的媒體更新報導,但到目前為止,報導大多僅限於央視點名的“惡意標注“。但這並不應該成為手機標注的焦點,也不是標注的核心問題。央視報導中“取消標注的查詢費是26元“,幫助申訴“取消(標注)還要交68元錢“,也是一個很低的服務費,單從這定價上,看不出“惡意標注“。

一、手機號碼標注是怎回事?

手機號碼標注,指的是“給手機號加說明“,其實幾十年前就有,114查號台以及號碼黃頁,實際上就是某種形式的標注。不過這種標注並沒有和手機號碼聯繫起來。

3G規模商用後,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服務商可以用APP監控撥入的手機號碼,給出號碼的來源提示,這樣用戶可以選擇接通、拒接或不理會。

二、手機號碼標注有幾種?信息都難來的?

手機號碼標注可以分為兩類。

一類是信息標注。這和號碼黃頁類似。一看,這是某公司的號碼打來的,雖然這個號碼並不在用戶的手機通信錄中,那用戶就可以知道來源,做相應的準備。這類標注大多是良性的。但也有的APP為了擴充信息量,在網上用技術手段收集信息。當然,這些信息並不可靠,可能用戶已經退網,也可能信息本身就是錯誤的。

另一類是用戶自助分類標注。安裝了某廠家的APP,在接電話後,在APP中對該號碼做分類標注,例如房地產行銷、詐騙,如果標注達到一定的數量,平台就會顯示出來。不過,頭部的APP只有少數幾家,其他家的APP本來就沒多少人安裝,有一兩個人標注某號碼,它們也會將此信息作為寶,當然顯示時不能顯示1次,而是一個比較大的數字。另外,它們也會“整合“頭部APP的數據。

三、手機號碼標注信息是真的嗎?

從標注信息的來源看,實際上,很難保證標注信息的真實性。

1、信息可能是錯的或過時的。如房子賣完了,號碼不再使用,如某人發現他的號碼被標注為騷擾,銷號了,這些號碼幾個月後,運營商可能就會再度投放市場,新的使用者已經不是原來那些人。

2、用戶自助分類標注,可能是誤標或錯標。同一個電話,撥打來的同樣的房地產行銷電話,即使在同一個平台,也可能被標記為詐騙、騷擾或房地產行銷。推銷貸款的電話,有的網警和安全公司工作人員,都直接認為是詐騙,普通網民更難在詐騙和行銷騷擾之間區分。

3、任意顯號被廣泛應用。標注的號碼只是別人想讓你看到的電話,而非真正撥出的電話。這時的標注是基於虛假的主叫號碼,這個號碼的主人就可能被誤標。

4、不排除有人利用規則惡意標注。如果熟悉了規則,完全可以惡意標誌某號碼,標注到一定數量,平台就會“信以為真“了。

5、標注容易修改難。用戶接了一個電話後,可能只需要在手機上按幾下,就將一個號碼標注為“疑似詐騙“,這種標注通常是不可逆的,你標注後,沒辦法取消。而被標注的號碼發現自己被誤標,到平台申訴,雖然各平台都設置了申訴流程,但流程非常嚴謹,你不僅需要證明“你是你“,還要證明你沒有撥打此類號碼(有點類似無犯罪記錄證明),這並不容易做到。另外平台多,各平台之間數據借用(但不同步),很可能出現,用戶號碼被A平台標注後,用戶用了幾天時間申訴取消標注,而這時標注信息已經出現在了B平台、C平台。

四、惡意標注可行嗎?能否認定央視報導的行為惡意標注?

各平台的標注大多依靠用戶自行舉報,甚至無需接到標注電話的呼叫。這使得惡意標注成為可能。很容易將一個號碼的舉報次數推高到平台設定的標準,這就可以在其他用戶的手機上顯示出來。

但是,從央視報導中並無法認定存在惡意標準行為,需要更多證據。

五、標注亂象如何根治?

1、標注需基於海量的用戶信息,實際“號查查“提到的32家平台,多半不能得到有效的用戶信息,其標注基本沒有價值。僅頭部的“一手之數“的平台的信息可參考。

2、提供標注的平台對號碼標注的管理應有嚴謹的流程,證明其已盡業界最大能力保證標注的真實有效,即使做不到“不放過一個壞人“,也應該做到“不冤枉一個好人“。如果做不到,不能提供此類服務(32家平台中,近30家達不到這個標準,應關的不是提供查詢32家平台標注的“號查查“,而是這32家平台中的大部分)。

3、應向被標注號碼所有者提供便捷、快速的申訴渠道。(標注顯示前,需告知被標注號碼所有者,這做到的可能性不大)

4、應建立標注號碼“退庫“機制,如一個月沒有增加“騷擾“標注,不再顯示之前的標注。(有用戶反映,他到運營商新辦了一個號,打給朋友時,朋友手機顯示“涉嫌詐騙““被XX人標記“,他找運營商,運營商也沒辦法解決,只好給他換了一個號碼)

六、電信運營商可根據用戶標注關停號碼嗎?

這一直是一些用戶的疑問,為什麽我接到電話時,某平台顯示該主叫號碼“疑似詐騙“被555人舉報,但該號碼還能給我撥電話,是不是電信運營商不作為?並非如此。

騙子使用一個號碼的時間不超過一周,最短的只有幾小時(低於平台的系統數據更新時間),如果這個號碼還一直能外撥電話,說明還不能認定該號碼有詐騙行為並進行處罰。騙子的號碼失效,有幾個原因,A騙子放棄了該號碼,B騙子被抓,很少是由於電信運營商終止服務。而且,由於詐騙“暴利“,運營商終止一個號碼,對騙子幾乎沒有影響,他們換一個號碼再來。

任意顯號技術的應用導致,被舉報的號碼不一定是真實的號碼,可能假冒任何他人的號碼,這時如果暫停服務,可能損害真正號碼所有人的利益。

行銷騷擾電話的號碼使用時間會長很多,但運營商根據標注關停號碼同樣有很大難度。騷擾電話的判定依據是,(A)有明顯的行銷行為,(B)未經被呼叫人許可,(C)真實的電話外呼,如果處罰的話,還需要再增加一條數量指標,(D)被XX人有效舉報,實際舉報率很低,達到處罰標準並不容易。

運營商有能力判定某號碼是否有騷擾行為(是否未經許可,還可能誤判),但運營商的處罰手段有限(暫停外呼,停止號碼使用),騷擾者並未真正受到打擊。另外,運營商本身也可能是騷擾行為的實施者。網友發的美國的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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