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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叫無人駕駛的家夥殺了人,該不該槍斃它?

美國時間星期日晚,美國亞利桑那州 Tempe 市公共路線上,一輛 Uber 無人駕駛測試汽車撞到一名行人,該行人送往醫院後不治身亡。

按照媒體的說法,這是世界上首起無人駕駛汽車致死交通事故。

厘清概念

Uber 這起致死事故,和之前特斯拉在中美兩起致死事故,有根本區別。

特斯拉事故:

車輛是量產車型;

事故發生時,啟用的 Autopilot 系統名字唬人,但只是 L2 級別的輔助駕駛系統;

要求司機雙手不得離開方向盤,集中注意力駕駛車輛;

受害人是司機本人

Uber 事故:

車輛是由量產車改裝的實驗車型,擁有測試車輛牌照;

事故時發生時,啟用的系統是全自動駕駛系統;

全自動駕駛狀態下,司機雙手可以完全離開方向盤,要坐在駕駛位(美國各州法規不同),在緊急狀態下手動取消全自動駕駛,接管車輛;

受害人是車外行人

Uber 事故:無人駕駛(自動駕駛)系統行人致死事故。

特斯拉事故:輔助駕駛系統司機致死事故。

概念清楚後,我們就能理解,兩起事故中,Uber 和特斯拉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

輔助駕駛系統,明確了司機要專注駕駛、掌控車輛,所以事故中特斯拉不會承擔主要責任(甚至可能無需承擔責任),更多的是輿論指責和對 Autopilot 系統的不信任。

無人駕駛系統,啟用時 Uber 的系統就是司機。事故責任判斷,要根據實際情況,依據當地交通法規,辨別事故雙方的責任。和我們日常發生交通事故處理方式一樣。

事故調查初步結果

Uber 給外界留下無視規則的激進公司形象,但我們仍要等待最後調查結果。不能盲目批評甚至否定無人駕駛。

《舊金山紀事報》報導,事故發生地警察局局長 Sylvia Moir 說,他看了 Uber 事故車輛上的影片記錄,死者從陰影裡突然衝出並橫穿馬路,不論無人駕駛還是人類駕駛,想避免這樣的事故都很難。有一條光照條件良好的人行橫道距離事故發生地點非常近,但死者並沒有走人行橫道。

根據這些證據,警察局長措辭謹慎地表示,他初步認為在這起事故中 Uber 不應承擔責任。但並不排除起訴車內工作人員的可能性。

事故發生路線設有限速是35英裡/小時,而這輛 Uber 測試車事發時行駛速度已超過限速,達到38英裡/小時。

如果真實情況像警察局長所說,無人駕駛技術的基礎並沒有被擊垮,還處於問題可以解決的框架範圍。讓我們一起等待最後的調查結果。

很難過發生這樣的事故。不過無人駕駛汽車發展進程中,這樣的事故遲早會發生且還會發生。汽車業無人駕駛競爭越來越白熱化,就會出現某些公司採用更激進的方式。應該讓頭腦發熱的瘋子們降溫了。

Uber 激進的無人駕駛路線

Uber 目前的無人駕駛技術,還留有前 CEO、創始人 Kalanick 的深深烙印。

Kalanick 認為無人駕駛汽車對 Uber 至關重要,他很擔心其他公司比 Uber 先一步推出成熟的無人駕駛計程車,更低的成本和更高的運營效率,將會擊垮 Uber。

他先從卡內基梅隆大學挖了約40名機器人領域的教授、學者為班底,在匹茲堡成立了先進技術中心(ATC)研發無人駕駛技術。隨後 Kalanick 又用6.8億美元收購了剛成立半年的小公司 OTTO,目的就是得到 OTTO 創始人 Anthony Levandowski 。

Levandowski 是前谷歌無人駕駛汽車項目的創始成員、硬體系統的負責人,對雷射雷達技術頗有研究。他本人也是無人駕駛技術瘋狂的推動者,激進、大膽、強勢的個人風格和 Kalanick 很像。

以至於 Kalanick 和他兄弟相稱。Levandowski 離開谷歌的原因之一,就是覺得谷歌推出無人駕駛汽車的速度太慢了。可能是因太過心急,兄弟倆甚至在沒拿到測試許可的情況下,在加州運營測試版的無人駕駛計程車。和加州車管所爭執的過程中,Uber 的測試車發生一次嚴重的“事故”——闖紅燈。所幸沒有人因此受傷。

上面就是 Uber 無人駕駛測試車闖紅燈影片片段,紅燈亮起後會看到一輛 XC90 悠然闖過。

隨即加州車管所吊銷了所有測試車輛的車牌,Uber 被驅逐出加州,於是奔赴法規更寬鬆的亞利桑那州,也就是這次致死事故所在州,繼續自己的測試。

總之,在這樣的心態下,Uber 的無人駕駛汽車測試不斷出現問題,技術能力也頗受質疑。從這個角度來看,這起致死事故發生在 Uber 身上並不完全是偶然。

隨後 Waymo 起訴 Uber,Levandowski 因拒絕出庭被 Uber 解雇,Kalanick 則因一系列醜聞被迫辭職,失去對 Uber 的控制權。春節前 Waymo 和 Uber 剛達成庭外和解。

接下來……

Uber 這起交通事故,適時的引發更多思考,我們該如何看待無人駕駛技術。

毫無疑問,所有無人駕駛汽車的測試工作都應該嚴謹、再嚴謹一點。

另一方面,不該用簡單的二分法來對待無人駕駛技術:既然比人強那就不能犯錯;如果犯了錯那就一無是處。

人類駕駛的安全水準到絕對安全水準之間,留有相當遙遠的距離。我們應該知道,目前無人駕駛技術還不夠完善,需要一個成長的過程,但未來它也一定會有缺點,沒有百分百的安全。我們也應該明白,在很多方面人類自己開車遠沒有智能機器做得好。利用無人駕駛技術,人類既可以減少交通事故的數量,也能降低交通事故的傷害程度。但交通事故仍然會出現。

避免更多類似的事故 ,需要你我這樣的普通民眾、科學家和汽車業一起努力。

就像人工智能科學家李飛飛說的那樣,人工智能正在對人類的生活產生巨大影響。所有人應該一起努力讓這項技術變得安全、公平、仁慈。

作者:於欣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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