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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宮頸癌的治療原則及治療手段

子宮頸癌的治療原則是根據子宮頸癌的分期而定的。而子宮頸癌的分期,部分是基於病理結果,還有一部分則是通過醫生的體檢確定的。這點與卵巢癌、子宮內膜癌等完全通過手術-病理診斷進行分期,是有所不同的。

醫生們建議大家普查出來的癌前病變,如宮頸上皮內瘤變(CIN),實際上算不上是癌。即使如CIN III 與原位癌無法區別,在統計時,原位癌也不列入宮頸癌的統計數字之內。原因很簡單:宮頸癌前病變和原位癌的治療效果太好了,好到與良性疾病無異的地步。這不是在寬慰大家,的的確確是如此。所以,如果有誰在宮頸防癌普查中不幸中槍,被診斷為輕度的上皮內瘤(CIN I),千萬別太放在心上。這種情況下,大約有2/3的人,病變會自動消失,僅1/3 的患者,其病變會變成中度上皮內瘤變,需要將宮頸的這部分切除,即所謂的宮頸錐形切除。切除之後,大約有8周時間不能同房。等疤痕長好之後,該乾嘛就乾嘛,對身體基本上沒有什麼影響。沒有懷孕的可以懷孕,沒有結婚的可以馬上結婚。當然,每年一次的複查還是要的。

重度宮頸上皮內瘤與原位癌在顯微鏡下難以鑒別。現在多數專家都把這兩個病放在一起進行診斷和處理。其實二者還是有些區別的,前者稍輕,後者稍重,但這種區別實在是沒有太大必要。一旦診斷成立,治療上應該行宮頸錐切。有些人把宮頸錐切看成了人生之大不幸,其實沒必要。即使是到了微小浸潤癌時期(即所謂的Ia1期),如果有生育要求,還可以行保留子宮,行宮頸切除術。當然,這得承擔1%的複發風險。如果沒有生育要求,則建議行子宮切除術。其實,對於這類有兩種或兩種以上選擇方案的人而言,最難做的是醫生。比如說,對於微小浸潤癌,雖然理論上子宮體已經保留了,但很多人並不能正常生育。宮頸保留多少,有時是件難以掌握的事。把宮頸多切點,癌症複發的幾率會降低,但生育的幾率也同時降低,從而失去了保留宮頸的意義;把宮頸多保留些,生育的幾率也提高了,但醫患雙方都怕癌症複發。

對於Ia2-IIa期宮頸癌而言,現在大家推崇的手術還是經典的根治性子宮切除術加盆腔淋巴結切除術。切除的範圍不僅包括子宮,而且需要根據腫瘤的類型切除部分陰道組織和子宮上的韌帶。從預防癌症複發的角度出發,應該是切得越多越好。至於是使用傳統的方法,還是使用腹腔鏡或者機器人等微創方法進行手術,其實沒有多大的區別,只是術後恢復時間有所不同。

期別較晚的宮頸癌,如宮頸癌IIb期、III期等,都不適宜做手術,應該做放療或者放療加化療。在晚期宮頸癌,放療的效果其實比手術更好。即使是早期宮頸癌,如果選擇放療的話,效果也與手術一樣。不過,放療時由於射線在殺滅腫瘤細胞的同時,也會破壞周圍的組織,如卵巢、腸管、膀胱、尿道等,形成一些難以忍受的併發症,如卵巢功能早衰、放射性直腸炎、放射性膀胱炎等,有的患者會感到非常痛苦。如果引起了放射性的直腸陰道瘺、膀胱陰道瘺甚至膀胱-陰道-直腸瘺,生活品質會大打折扣。放射線引起來的組織器官瘺,手術很難修復,患者整天生活在尿、糞的浸泡之中,甚至有人失去了對生活的信心。

常常有人會問是否該做化療,是否該做放療?這個問題就更加難以用幾句簡單的話回答。比如,有些早期宮頸癌手術後,發現有脈管浸潤、分化差、或者切緣有癌細胞,或者陽性淋巴結有3枚以上等等,這些都需要化療或者補充放療。有時,是否需要化療或者放療,不是由一兩位專家決定,而是應該由腫瘤內科、放療專家和婦科手術醫師一起,坐下來好好商量。隨著醫療技術的發展,一個專家決定生死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只有多學科的協作,才會給予患者一個最佳的治療方案。將患者的利益最大化,將治療的創傷最小化,也是每個醫生追求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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