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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壓力下 蘋果激進文化策略該變了

騰訊科技訊 7月7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導,在遭到監管機構和競爭對手更多反對的情況下,蘋果理應改變其咄咄逼人的偏執狂企業文化,通過修改應用商店規則,與各方和平共處。

軟體開發人員常常會談到技術債,指的是程序員們為了加快開發的速度,采取了短期內比較有效的手段而不是最佳方案,這會給未來開發造成負擔。如果後期不加以償還或者說修正,那麽技術債就像貨幣債務一樣會產生“利息”,使以後實施變革的成本更加高昂。

文化債在許多行業可能也是類似的現象,科技行業尤為如此。讓叫車服務公司Uber這種初創公司能夠獲得成功的企業文化是快速行動、冒險、不惜一切代價,但完全不適用於一家全球上市公司,必須加以改變。

一個有趣的問題是,在蘋果準備與監管機構展開鬥爭之際,它是否將不得不償還其文化債務。人們需要對讓蘋果成為歷史上最成功、最賺錢企業之一的偏執狂文化進行重新思考嗎?

上個月,歐盟對蘋果發起了兩起反壟斷訴訟。第一個問題與蘋果應用商店的運營有關,此前音樂流媒體服務Spotify和電子書業務Kobo都對此提出了投訴。這兩家公司都指責蘋果在推廣自家音樂和圖書服務的同時,要求從通過應用商店注冊的所有客戶訂閱費用中抽成30%。

歐盟負責競爭政策的副主席瑪格麗特•韋斯塔格爾(Margrethe Vestager)表示,蘋果似乎扮演了一個帶有歧視性的“看門人”角色,控制著應用的分發,同時保留從這些應用獲得的大部分數據。“蘋果正在與其他應用程序開發商競爭,我們需要確保蘋果規則不會扭曲市場競爭。”她說。

第二起調查的焦點是蘋果是否有意排斥其競爭對手在iPhone上使用使用“輕觸即付”(tap and go)功能,從而造成不公。

這兩起案件都可能要由實力強大的律師團隊進行多年的辯論。果不其然,蘋果對歐盟調查的反應非常憤怒。蘋果公司辯稱,是它發明並創建了蘋果應用商店(App Store),目前應用商店擁有15億活躍設備用戶。如果開發者不喜歡其中的規則,完全可以不必參與進來。數以百萬計的開發者從應用程序商店中賺了很多錢,他們對應用商店的運作方式均感到滿意,並對平台所提供的安全性感到放心。此外,蘋果對85%的免費應用程序並不收費。

這也反映了蘋果創始人史蒂夫•賈伯斯(Steve Jobs)毫不妥協的態度。他承認,2011年推出30%的抽成標準可能會給一些開發商“帶來殺傷力”。蘋果譴責最新的投訴者是“搭便車”,並表明其抗爭的決心。

隨著監管壓力的加大,靜觀蘋果是否會保持其咄咄逼人的姿態將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歐盟的審查似乎鼓勵了其他開發商。運營Hey高級電子郵件服務的Base camp甚至指責蘋果公司是像意大利四海兄弟一樣收取保護費。

此類投訴也引起美國立法者的更多注意,他們將於本月晚些時候召集各大科技公司的老闆參加眾議院聽證會。

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反壟斷小組委員會主席、民主黨議員戴維•西西林(David Cicilline)將蘋果迫使開發商支付30%費用的行為形容為“攔路搶劫”。他威脅要立法遏製蘋果的壟斷。“這違反了我們的法律。這對新開發商、新初創企業來說不公平,也傷害了消費者,”他說。

蘋果要做出選擇。其完全可以輕鬆挺過監管審查,同時每月繼續從應用商店獲得約10億美元的營收。歐盟可能需要數年時間才能做出裁決,而美國國會可能永遠不會通過立法。對於很多大型科技公司來說,罰款已經變成了經營成本。

然而,蘋果或許可以通過修改應用商店運營方式來削弱關鍵應用開發者的優勢,從而使各方都受益。上世紀90年代微軟的經歷很有啟發性。在比爾•蓋茨(Bill Gates)執掌公司期間,微軟對原告和監管機構不屑一顧,最終陷入了16年的漫長法律糾紛,最終重啟了自己的企業文化。在薩蒂亞•納德拉(Satya Nadella)的領導下,該公司重新躍升至能與蘋果比肩的市值最高美國公司之一。

可以肯定的是,賈伯斯會采取蓋茨好鬥的方式。但這對今天的蘋果來說並不完全正確。修改應用商店規則可能更有意義,而且最終可能讓蘋果賺到更多的錢,因為它可以償還文化債務,並與早已心懷不滿的開發者們協商更靈活的條款。(騰訊科技審校/皎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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