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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商和諾米公司各執一詞

原題:“退店”事件引發廣泛關注

加盟商和諾米公司各執一詞

諾米公司加盟商門市。

法治周末記者 郝若希

“新零售”是近年互聯網巨頭布局的重點,“NǒMe公司”(以下簡稱諾米)作為中國家居新零售的黑馬,吸引了眾多投資商。

去年4月13日召開的諾米品牌發布會暨招商大會上,今日資本創始人徐新表示看好諾米的生意模式,豪擲2.25億元領投。截至2018年年底,諾米公司完成了三輪融資,累計融資金額超過10億元。

被頂尖資本機構青睞的諾米家居,成了投資新風口。如今,一年過去,諾米門市已經超過600家。然而,據多家媒體報導,諾米門市由於產品更新頻率不足、店鋪經營成本過高等問題,多位加盟商反映店鋪出現明顯業績下滑甚至虧損,希望“退店”以及時止損。

加盟商稱連續虧損系成本過高

從1家門市到600多家門市,諾米公司以加盟投資的方式佔領市場,但同時也因為快速擴張面臨諸多問題。

來自廣州的盧先生向法治周末記者表示,去年,在發布會上諾米品牌創始人陳浩承諾“因商標造成的損失公司全部承擔”“投資3個月回本”,如此可觀的前景讓他動了心,隨即與諾米簽約成為加盟商,投入100多萬元,包括合作經營保證金60萬元以及租金、裝修費等。

不過,開店後沒過多久就出現了運營困難。由盧先生提供的一份其加盟店運營數據表顯示,從去年10月開店以來,只有2018年10月、12月和今年5月盈利,其余6個月都處於虧損狀態,總盈利額不到5萬元。其中5月是因為促銷活動營業額才有所上升。

“由於固定成本很高,常常入不敷出。我們雖然是加盟商,但其實和投資商差不多,諾米公司統一供貨、統一定價,加盟商分得食品類銷售額的33%、非食品類銷售額的38%。”盧先生透露,他所加盟店鋪的員工工資相比同行業其他公司普遍較高。

據悉,店鋪經營由諾米公司“一站式”管理,店鋪審址、開業統籌、員工招聘以及員工配備等都由諾米公司負責。但是,員工的工資由加盟商來承擔。

從運營數據表看來,每個月的營業收入額並不低,但店鋪租金每個月固定8.8萬元,水電費、管理費3.5萬元以及員工工資3.7萬元。按每個月的固定成本不低於16萬元,據這位加盟商代表推算,回本至少需要360個月。

為了減少損失,盧先生在今年2月就向諾米公司申請退出加盟。他向法治周末記者表示,第一次提出“退店”要求時,諾米方面表示不能退店,但可以轉讓,找到新的投資人接手,簽署轉讓協議,就能拿回初期投資的錢。後來,諾米方面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不予解決。

與此同時,盧先生稱:“自己不得不繼續經營虧損的店鋪,因為一旦他單方面停止經營,就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他還反映,諾米方面貨品供應很慢,最開始諾米供貨種類很多,後來越來越少,有時候沒有東西可賣,賣不出去的貨品也積壓在店鋪裡,諾米方面沒有及時處理。”

《消費日報》曾報導稱,隨著門市的快讀擴張,與諾米合作的供應商也出現合作問題,有一家T恤供應商表示已經被拖欠合作款項400多萬元。

律師認為合約條款存在不平等

3月,據《經濟觀察報》、中國貿易新聞網等媒體報導,多位諾米加盟商面臨經營困局,要求退店或轉店。

當時,諾米方面回應稱,極個別客戶經營承受壓力,諾米會根據商務合約完全履約。根據合約約定的進度,進行退換保證金等整體流程。據了解,諾米在全國各地有很多加盟商要求退店,目前,已經有加盟商將手下的門市以轉讓給諾米內部員工的方式退店,並收到了保證金。

4月,來自北京、成都、廣州、沈陽、重慶等地的17家加盟店店主一同授權委託律師處理相關事宜。截至目前,代理律師已經受理了17起諾米加盟店案件,金額約2000多萬元。

然而,在律師受理過程中,發現了更大的難題。代理律師稱:“相關加盟商均已沒有加盟合約原件,根據委託人說明,諾米公司已經以修改合約為由,將合約原件收回,並始終未返還合約,最長的時間已經超過3個月,大部分委託人由於法律意識不足,他們本身沒有對合約原件進行複印,僅憑轉账、結算等證據,使得本案的起訴難度加大。”

“就現有合約照片來看,雙方在權利義務的條款設定上存在較大的不平等性。加盟商投資,實際由諾米一手掌控,這並不合理。”代理律師向法治周末記者表示。

根據律師提供的合約照片,法治周末記者看到,“甲方應得的分成款是固定以銷售金額按比例計算,扣除合作店所有運營費用後歸乙方所有”“合作店當地所有廣告均由甲方策劃並提供圖案、光碟,廣告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合作店管理人員、營業人員的薪資標準由甲方制定,所有薪資由乙方單獨承擔”等規定。

對於諾米公司規定的分成模式,盧先生表示不滿意:“我的加盟店一個月虧1萬元至5萬元,3個月回本根本不可能。諾米公司穩賺不賠,風險卻都由加盟商來承擔。”

廣東和志滿律師事務所律師林思源向法治周末記者表示,“投資3個月回本”只是口頭承諾,並未在雙方簽約的正式合約條款中出現,不具約束力,諾米方雖然單方收回合約,也不影響合約效力,該合約並沒有解除或終止,但由於缺乏直接證據,訴訟存在一定困難。

目前,加盟商希望諾米公司能夠盡快通過協商、溝通解決此事,最大程度降低損失。

諾米公司公開回應退店事件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上述事件,諾米公司在7月11日發布聲明,稱上述人員(盧先生)並非公司加盟商。公司不存在“加盟商集體退店”情況。上述人員多次到公司辦公區域“尋釁滋事”,公司已作報警處理。

對此,盧先生提供了一份合作協議書,根據協議內容,盧先生與沈某合作經營一家諾米門市,按出資比例,沈某為該門市大股東。同時,沈某授權盧先生“處理合夥經營項目的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解約、退店、退款等事務”。但是截至發稿日,沈某並未對此事予以回復。

對於第三方律師事務所代理加盟商的退店事宜,諾米回應稱,“該律師事務所將未經核實的虛假信息進行披露,涉嫌背後唆使招攬業務”,公司已向廣州司法局進行投訴。

公司還發表嚴正聲明,迄今為止,公司並沒有接到加盟商集體退店的請求,公司自2017年8月開出首家門市以來,與合夥夥伴的合約都是完全履約的,加盟商的合法權益會得到保障。所有店鋪,公司都會首先尊重加盟商本人的意見和訴求,無論是退店還是轉為直營,都會在加盟商友好協商並達成共識之後,作出判斷和決定。

針對加盟合約被收回的問題,諾米公司相關負責人向法治周末記者回應稱,由於公司需要變更簽約主體,所以重新簽訂了合約。春節後,加盟商已經悉數收到合約,截至目前,不存在加盟商重新簽訂之後沒有收到合約的情況。

諾米公司相關負責人還表示,如果加盟商提出退店,在提交書面退店申請後,即可進入退店流程,完成公司內部審批流程後即可解除合約收回保證金,整個過程是完全暢通的。

此次加盟商退店事件,雙方各執一詞,但諾米在快速擴張中遇到的重重考驗,還需積極應對。

上遊財經專家顧問江瀚在接受法治周末記者採訪時表示,零售品牌的快速擴張是零售產業發展的必然趨勢,這些零售巨頭背後有大量的資本力量支撐,作為一個資本力量推動的產業,它必須通過高速擴張來提升業務發展能力,從而滿足資本不斷擴大,不斷融資的需求。但是,快速擴張給企業帶來較快發展的同時,也會對企業管理和經營能力以及產品供應鏈提出更高的要求。當前的問題,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就是企業管理經營能力和其本身業務發展不太匹配所導致的。

江瀚認為,從加盟商的角度來看,任何一種投資都是有風險的。但是,企業應該在吸引加盟商的過程中將風險告知加盟商。加盟商在投資經營的過程中也要考慮是否有足夠的風險承受能力,並對企業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全面調查,只有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才可能在自身經營過程中避免出現問題。

責編:高恆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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