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簽驗收單、交齊費用,才能領鑰匙驗房!開門一看,驚呆了…

房地產交易亂象一直是消費者投訴的重災區,在3·15晚會的投訴平台上,消費者買房的情況各不相同,遇到的糟心事兒也各式各樣。如房子抵押被隱瞞、強行簽署裝修雙合約、先簽字再驗房、房屋面積縮水等。

投訴

某網友

我投訴某房地產公司違規抵押我們的房子,我買了被開發商抵押給銀行的建案,導致我的房子無法網簽。但是我買房簽合約、交定金時,售樓小姐和開發商,都沒提到房子被抵押的情況。當時因為遲遲辦不下來網簽,我們上網查看開發商和建案信息才發現,建案在尚未完工時,就已被抵押給了銀行。我怕出問題,想要退房退款,開發商卻要收我5%的違約金。

為了套取流動資金,一些開發商將新房抵押給銀行,等購房者買完房後,有了資金,再進行解押,並為購房者辦理網簽合約和房屋備案。可一旦開發商不能如期解押房產,那麽消費者買來的房子,就有可能會被銀行收走。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規定,開發商將抵押中的房地產出售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通知抵押權人(銀行)並經其同意,二是如實告知買受人(業主)。不論建案是否解押、何時解押,開發商未將抵押信息告知消費者,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屬於欺詐行為。

投訴

武漢甘先生

我在某房地產開發商那裡購房,這家開發商最初是按照毛坯房進行備案銷售。可是真當我確定購房,交完定金的時候,卻遭遇了精裝雙合約捆綁銷售,他們說如果我不簽這雙份合約,定金就不退。另外精裝修費用20到30萬,所用精裝修成本不到5萬,裝修材料差,質量問題是主要矛盾。

一些房地產開發商捆綁銷售“精裝修”,強迫消費者簽完買房合約後再簽署一個“精裝修”的合約。消費者除了要支付正常的房價外,還得額外地付裝修費。這筆費用有時高達幾十萬元,但是裝修質量極差,根本不值這麽多錢。如果不接受開發商“雙合約”的規則,消費者就有可能無法順利購房,甚至連退房款都不行,雙合約似乎成為了如今購買“精裝修”房子時的潛規則。

投訴

天津劉先生

我於2016年購得某房產項目的住房,交付標準是精裝修住房。交房時開發商要求先簽驗收單並交齊相關費用,才能領鑰匙驗房。領了鑰匙後,發現屋裡牆面多處開裂、明顯被水泡過,門背面有明顯大洞等50多項問題點。找他們維修,一年多過去了也是修修停停。我多次找開發商未果,最後他們甚至揚言,你走法律途徑吧,告你也告不贏。

來自消費者的聲音:應該不是咱先驗房,驗房沒問題簽個字嗎。他們是你只有簽字,默許了收房才能驗房,才可能有師傅拿著鑰匙給你開門,才能進去看裡面。你這簡直不就是霸王條款嗎?一進去一看,屋裡整個都給泡了、門上大窟窿老大。我們的房下來到現在都沒入住,然後就說你們可以起訴去。很多戶都是這種情況。

房屋驗收時,開發商應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竣工驗收備案表》等材料,並且由業主對房子的質量進行查驗。然而在3·15晚會收到的投訴中,不提供相關資料、不給鑰匙驗房,就要求繳費簽字、進行收房的做法,似乎已經成了一些開發商的慣例。這樣的收房程序形同虛設,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投訴

北京路先生

2018年底我去收房,開發商要求先簽訂面積認定書、交全公共維修基金和物業費後,才給辦交房手續。這些費用全部是根據房屋面積的大小收取的費用,但我實際測量後,發現少了6-7平方米。找開發商理論,開發商態度很蠻橫,不予理睬,甚至說不滿意就可以退房。

現在人們對房子的需求日漸增加,一些開發商竟在房屋面積上玩起了小把戲,被消費者拆穿後還一副肆無忌憚的樣子。這樣的做法侵害了消費者的正當權益,與“霸王條款”沒有差別。

根據《建案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合約未作約定的面積誤差,按以下原則處理:(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面對如此多防不勝防的陷阱,消費者在購房時,應保留所有購房資料:包括建案銷售宣傳頁、房屋戶型圖、房屋認購書、已付款財務收據、建案買賣合約原件、補充協議書、貸款合約書、相關資質文件的複印件等。以備後期辦理交房手續時使用和確認,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我們的聯繫方式是:

1、央視財經APP3·15專區投訴舉報。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