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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萬“下流老人”背後,日本養老金為何入不敷出?

(本文首發於2019年8月8日《南方周末》)

兩個月前,日本金融廳金融審議會曾報告稱,為了應對老年生活,夫婦兩人假設從65歲退休開始活到95歲,除了養老金收入外,至少還需要2000萬日元的養老存款(大約人民幣128萬元),否則可能陷入“老後破產”的窘境。

報告提示,日本老人退休後如果僅僅依賴公共年金制度生活,可能會出現資金短缺,需要未雨綢繆地進行長期和分散性投資,合理做好資產管理和運用金融服務。

這個報告一出爐,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也嚇壞了執政黨。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為此辯解稱“報告的措辭不準確,具有誤導性”。副首相兼財務大臣麻生太郎則稱“報告引發了極大的擔憂和誤解,與政府的現行政策背道而馳”。以此為由,他乾脆拒絕接受金融廳的這份報告。隨後,政府也緊急出面宣布金融廳的報告“不嚴謹”雲雲,最後導致金融廳不得不出面謝罪。

事實上,金融廳的報告本意在提醒、呼籲國民通過積極的管理和投資為老後提前做好準備。由此,也可看出日本的養老體系確實存在著問題,而且是很大的問題。

養老金不足以應付生活,已經給日本社會帶來了影響。根據警視廳的調查,近年來因在商店“萬引”(順手牽羊的偷盜行為)被抓的65歲以上高齡老人,佔此類犯罪總人數的三分之一,而且還在呈不斷增加趨勢。

調查顯示,他們中70%是沒有工作享受低保的人群,順手牽羊的也大都是飯團、三明治等糊口食品。由此可見,確實是連普通的日常生活都難以為繼,才導致他們不得不去超市順手牽“食品”的。

可怕的是,警視廳統計數據還表明,僅在2018年一年所抓到的65歲以上“萬引”犯罪者就達8萬人,這在日本絕對是一個令人瞠目結舌的數字了。這些生活困窘的“萬引”老人,也被日本輿論給貼上了一個標簽,稱他們為“下流老人”。這裡的“下流”當然不是指作風下流,而是指淪為在最底層掙扎生存的一批人。

據統計,現在全日本淪為“下流老人”的已達700萬人,而隨著日本人的長壽、養老金的入不敷出,這個數據肯定還是會繼續上升的。

那麽,日本的養老體系究竟出了什麽問題?

日本養老制度由來

如果要追溯日本養老金的歷史,最早可上溯到明治時期的恩給制度。

1875年(明治8年)和1876年(明治9年),基於佐賀之亂和向台灣出兵所帶來的兵員的傷殘病亡,明治政府第一次針對軍人實施了“恩給”政策,即對為國家奉獻了生命和身體的傷殘病亡的陸海軍軍人及遺屬按不同情況給予“恩給”(恩給年限和金額依照官階及個體情況之不同,分別有詳細規定。比如最下層計程車兵的恩給年限為12年等),以保障他們本人及遺屬的生活。

到了1884年(明治17年),針對文官(即當時的公務員)的恩給制度也開始實施了(恩給年限一般為17年)。這樣,當時的恩給制度就已經涵蓋了包括文官武將在內的所有公職人員。然後又經過明治後期和大正初期的數十年的具體實踐,在1923年(大正12年),日本《恩給法》正式頒布,這被視為日本“年金制度”(即養老保險制度)之始。

這一“恩給制度”雖然在戰後經歷了被聯合國軍最高司令官強製取消和在1953年重新復活的波折,以及隨著國民年金制度的確立最終走向衰亡。但經過數十年的實行,其內涵也得到了逐步的完善,對日本的年金制度之確立起到了不可忽視的積極作用。

此外,二戰前,一些日本企業還開始學習西方導入了“企業年金”的做法。如三井物產和嘉娜寶公司就引進了德國的企業年金制度。

而作為民間的“公的年金”,最早出現在1939年。根據《船員保險法》,船務公司開始為船上勞動者實施年金保障措施。1941年,雖然在戰時,日本政府還是以德國的年金制度為范例,制定了《勞動者年金保險法》,並於1942年開始實施。該法規定10人以上的體力勞動企業(包括礦業、工業、運輸業)都需加入保險。

進而,在1944年,該法更名為《厚生年金保險》,其內涵也擴大到了所有女性勞動者,企業規模更進一步縮小為5人以上的公司都有義務加入該保險。至此,日本的養老保險不分男女幾乎囊括了所有工薪階層。

在此基礎上,日本於戰後1959年制定了國民年金制度,並於1961年正式開始實施。而1961年也由此被定為日本現代年金制度的起始年。

養老“三層樓”

日本養老金的構造,可以形象地比作三層樓。

第一層為國民年金,也就是基礎年金,這是在日本居住的所有20歲以上60歲以下的人(包括外國人)都必須加入的部分。當然,如果隻加入了國民年金,在退休後也只能領到最基礎的養老金。

第二層則是厚生年金,這是指加入公司養老保險的人和公務員而言。加入了厚生年金其好處為養老保險由個人和公司或政府各負擔一半,而且還能在老後享受到第一層的國民年金加上厚生年金的養老金。

第三層為企業年金,這是一些企業為公司員工老後考慮特設的一種年金,也稱做“私的年金”,而相對應的厚生年金等則稱為“公的年金”。

加入企業年金的好處是,在退休後可以拿到第一層的國民年金,加上第二層的厚生年金,再加上第三層的企業年金。不用說,享受到的養老金數額就相當可觀了。但正如天上不會掉餡餅一樣,想享受這種三合一的養老金,在“現役”階段就要繳納更多的養老保險。

一般來說,日本的國民年金保險費是非固定的,隨著國家政策規定的變化而變化,但大體上額度都差不多。比如2017年度的月額為16490日元(相當於1000元人民幣);2018年度的月額為16340日元;而今年的月額則為16490日元。

同樣,厚生年金也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隨著工資的浮動而浮動,以筆者為例,每月要交的厚生年金為43920日元(相當於3000元人民幣)。額度雖然大,但因為公司負擔一半,因此,筆者每月只需繳納21960日元就可以了。

至於企業年金,是企業設置的一種類似於累積型儲蓄一樣的年金,加入者月月、年年累積,到退休時或者以退職金的形式一次性領取,或者像國民年金和厚生年金的形式那樣月月領取。不過,企業年金說穿了是泡沫經濟時的產物,以日企的現狀,絕大多數企業已經不設企業年金了,據統計只有29%的大企業仍存在企業年金制度。

繳40年保險,不如吃低保

原則上,現在日本人從65歲開始可以領取養老金,但這個規定是活的,也就是說只要自己提出申請,可以提前領取,也可以推後領取。當然,金額會有所不同,比如提前領取的養老金就更少。

至於金額,如果只是繳納了國民年金,那麽以2018年為例,連續繳納40年國民年金的人每年能領取到的養老金總額為77.93萬日元,換算到月,也就是每月能拿到6.49萬日元(相當於4300元人民幣)。2018年日本的低保領取金額為每月12萬日元。也就是說,辛辛苦苦繳納了40年的養老保險,還不如老後吃低保。

其實一開始,日本養老金制度是不會出現入不敷出的情況,比如現在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退休金都能拿到二十幾萬日元。但隨著日本人口老齡化嚴重、養老金出現不足,政府就只好采取減養老金和延長領養老金年齡的辦法,來延緩養老金越來越大的缺口。

而低保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針對無收入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無法更改。那麽,慢慢就出現這種怪現象了。

繳納厚生年金的人又怎樣呢?我們以日本網上的一則帖子為例來看一下。

帖子上說:丈夫是公司職員,妻子是專業家庭主婦。這位丈夫的退休金為14.84萬日元,妻子的國民養老金為5.46萬日元,夫妻退休後的收入相加為20.3萬日元(這是據厚生省勞動局年金局調查,於1961年4月2日以後出生的男性和1966年4月2日以後出生的女性,將從65歲開始領取年金的平均養老金金額)。

至於企業年金等,因已不具普遍性,在此就略過不提了。

以上面介紹的國民年金和厚生年金的實際領取金額,我們已經可以看出,日本的老後年金不足以維持原有生活水準和消費。

先從統計數據來看,以日本總務省對高齡無職夫婦二人的家計調查為例,按規定他們所能享受到的是最低的國民年金。而日本年金制度規定,在繳納滿40年的國民年金後,才能領取每年最高約78萬日元的養老金,即每月約為6.5萬日元,夫婦二人相加則為每月13萬日元。

以最低生活標準來計算一下他們的支出。以東京為例,一般兩個人的夥食費平均最低為6.7萬、房租1.5萬、水電光熱費2萬、醫療費1.5萬、交通通信費2.5萬,以及其他生活所需的雜費約5萬,總平均月支出超過20萬日元。這超出了他們夫妻的養老金月收入之和。

從日本金融廣報調查委員會對60歲以上老人的金融資產調查統計結果,我們還得知,其中30%的高齡老人完全沒有儲蓄或其他金融資產可以用來貼補生活,如此,他們的日常生活腦補一下也就可想而知了。

那麽,工薪階層的老後領取養老金情況又是怎樣呢?其實,即使是那些在職時收入較高的工薪階層(包括公務員)和自營業者,退休後的生活也同樣是難如人意的。

以上面所舉的丈夫是公司職員、妻子是專業家庭主婦為例:丈夫的公司退休金為148409日元,妻子的國民養老金為54622日元,夫妻退休後的收入相加為203031日元。

而根據總務省的家計調查顯示,他們退休後所能領取到的平均20萬左右的養老金,相對於家庭月平均29萬的必須支出來說,也同樣生活處於困窘狀態。這就是現在日本一般的工薪人員退休後的收入與支出現狀。無論是一個人的家庭還是夫婦二人家庭,若無積蓄,老後生活確實堪憂。

對此,政府把希望寄托在了消費稅增稅上。

安倍政府急於增加消費稅,因為政府解決養老金問題的最大指望就是利用增稅的稅金來填補養老金嚴重不足的缺口。但試想想,現行消費稅為8%,預計將提到10%,表面上增加了2%。那麽,這增加的2%消費稅收入真的能解決養老金不足問題嗎?

日本《消費稅法》明確規定,消費稅必須使用在年金、醫療、介護等社會保障方面和對應少子化施策所需上。如此,一分錢掰八瓣花,最終又能輪到養老金這塊多少呢?即使完全用在養老金補助上了,那麽,針對呈不斷擴大的倒金字塔型的日本養老保險現狀,這增加的2%消費稅就真的夠嗎?

不過,民間倒是給出了諸如用養老保險金做信託投資或者投入股市以生財等辦法,但由於日本人不肯承擔責任的特性,估計也比較難。因此,就目前的局面來看,日本養老金問題還真是個難題,將來似乎也不樂觀。

南方周末特約撰稿 萬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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