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家境平常的準兒媳這樣讓富豪公公“安心”

  南京的李先生在生意場打拚多年,如今身家過億。遺憾的是,去年他被查出了患惡性腫瘤,可兒子和相戀已久的對象還沒有正式結婚。李先生雖然看到他們倆感情很好,但心裡還是有一個疙瘩,原因是兒子的對象家庭條件一般,他不免擔心將來自己的財產傳承和兒子的利益得不到保證,於是提出結婚前,讓他們辦理婚前財產約定協定公證。5月20日前,小兩口通過谘詢並順利辦理了公證手續之後,他們在“5·20”這一天領取了結婚證,讓李先生安心養病。

  通訊員 卞紅志 揚子晚報記者 任國勇

  男女雙方身家懸殊

  男方家長心存戒心

  5月上旬的一天,南京公證處來了對青年男女,他們在服務台領了辦證號以後,向工作人員表示找一位資深公證員谘詢辦理婚前財產約定協定公證,當班的資深公證員張寧接待後,兩人坐下來詳談。原來他們倆是情侶,曾是高中同學,相戀了8年之久,他們打算在“5·20”這個特殊日期登記結婚,可是男方父親李先生有一個心願。李家家境很好,私營企業老闆,身家過億,住著別墅,擁有房產幾十套,其中小李名下就有上等住宅三處,小李平時還投資證券基金,账戶餘額很大,小李名下還有公司股份;而女方小房家境一般,父母是公司職員。因為家境差距較大,小李父母不太滿意,但小李小房二人感情很深,鑒於小李父母態度,二人一直未正式登記結婚。去年,小李父親因多年打拚操勞,得了淋巴癌,眼見來日無多,兒子小李尚未成家立業,心裡不免焦急,人到此時也想開了,兒子能和相親相愛的人廝守一生是最重要的,即便家財萬貫也是浮雲,但自己一生打拚所得億萬財產也來之不易,小房對李家並沒有付出和貢獻,心中不免有疙瘩。今年小李父母同意二人結婚,但提出希望經過公證保護自家財產和兒子的利益。小李小房二人商量好在結婚前辦理好婚前財產公證,公證後選擇5月20日這個特殊日子登記結婚。

  財產會發生價值或形態變化

  有必要辦理公證

  小李向張公證員提出了三個主要問題,一是婚前財產公證是必須的嗎?有什麽作用?二是公證費怎樣計算?三是結婚後可以修改財產公證內容嗎?

  張寧公證員說,雖然目前我國婚姻法沒有強製規定婚前財產必須公證,但是由於現實的複雜性、財產形態變化價值變化、以及法律法規還不太具體完善的原因,有必要辦理公證。比如根據目前我國婚姻法,小李三套房產和證券基金當然是小李個人婚前財產,即便結婚了也不能改變,理論上不需要約定或公證,但是法律對小李結婚以後房產的增值部分、出租收益、出賣房產後用房款再次購房或投資所得以及拆遷後補償所得重新安置房產,是否也是小李個人財產沒有具體規定,理論上也有不同觀點,難免會造成夫妻財產糾紛,因此更有必要婚前事先明確約定並加以公證。婚前財產公證收費起點是約定的財產價值的0.125%,隨著財產價值增加而遞減,總體收費在0.1%左右,小李的房產和證券基金、公司股份市場價值二千五百萬,根據收費標準收費約三萬元。小李小房在結婚後,根據家庭情況變化,可以自願簽訂夫妻財產約定協定並公證,對現在的婚前財產約定協定進行修改或對婚後所得財產加以約定。同時張寧公證員還建議小李的父親母親事先公證遺囑,對去世後遺產指定小李個人繼承,不作為小李夫妻共同財產,以打消小李父母的疑慮。

  婚前財產公證數量

  近年呈加速增長趨勢

  小李小房聽完公證員解釋後,心中疑慮盡失,小房表示自己並不貪圖小李家財產,和小李是真心相愛,二人自願辦理婚前財產約定協定公證,既保障二人合法利益,也給小李父母吃一顆定心丸。公證員為二人起草了條款完善的婚前財產約定協定書,正式受理了公證。

  5月20日,在這個美好的日子,小李小房前往區婚姻登記處領取了結婚證,至此二人相戀8年,終於成為法律上的正式夫妻。第二天,小李小房來到醫院小李父親的病榻前,把公證書、結婚證交給小李父親,小李父親看完以後說了一句:“這下我放心了。”

  南京公證處陳國橋副主任向記者介紹,婚前財產公證和夫妻財產公證在西方社會是很普遍的事情,有的國家民法還規定婚前財產和夫妻財產協定應當公證。國內辦理這類公證業務的歷史已有三十多年,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家庭財富快速增長及公民法律意識提高,這類公證申請越來越多。在南京地區,這類公證增長呈加速態勢,截至今年5月20日,僅南京公證處半個多月就辦理這類公證14件,這個數字是前幾年同期的幾倍。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