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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相爺”,包拯到底做沒做過宰相高官?

宰相與丞相、相國是什麽關係或意思?它們指的都是一種職位,但三者使用的比較混亂,容易讓人犯糊塗,比如戲劇裡的黑臉包丞相、包相爺,包拯到底做沒做過宰相高官?理一理,也挺有趣的。

宰相與丞相、相國都是最高級別的官,是位於一人之下、萬人之上輔佐皇帝處理軍國大事的大臣,但要看遇到什麽樣的皇帝主子了,差別是很大的。從秦始皇創三公九卿制度一直到明太祖朱元璋廢除丞相一職,“丞相”在多數情況下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官職,握有實權,但又處於相權與皇權的矛盾之中,是老鼠鑽進風箱——兩頭受氣的主兒,表面光鮮,實際如履薄冰。不掌握實權時,就只是一個虛銜,地位雖高,卻是榮譽擺設,好聽不管用。

劉邦奪取天下,建立漢朝,對秦始皇創立的三公九卿制度進行了完善,將丞相一職賦予了實權,並尊稱“相國”。蕭何是漢朝首任丞相,掌握軍國大權,位在一人之下,萬人之上。蕭何之後,曹參、陳平、王陵相繼為相。但到了呂後掌權時,又恢復了秦始皇時的左右丞相製,以右為尊。呂後增加丞相數目的實質是分割丞相權力,同時讓他們互相牽製、彼此監視,無形中將相權分割到皇權之中。

漢武帝即位後,老大是個想乾事情的人,又特別好大喜功,於是對權力就有著極大的欲望,無法容忍地位尊崇的丞相在下面約束他的行為舉止。他召集了一批文學賢良之土,任命為尚書,隨侍左右,以備顧問,並幫助起草詔令,商議國家大事。國家權力漸漸集中到地位比丞相低的尚書身上。到了東漢,更是成立了尚書台,專門負責起草詔令,決策軍國大事,丞相反而被架空成為虛職。大臣要參與管理決策國家大事,非加“錄尚書事”銜不可。到了這個時候,大臣中只有加上“錄尚書事”銜的人方可稱得上是宰相。

經過魏晉南北朝的發展,到唐朝的時候,三省六部製日漸完善起來。中書省負責決策,門下省審議決策,有權駁回中書省的決策,尚書省則負責執行,三省互相牽製。此時可稱為宰相的就擴展到一群人了。中書省有中書令二人,門下省有侍中二人,尚書省有左右仆射二人,這些人都是宰相,他們共同決定國家大事。但頭兒多了就必須再立一個頭,這就是宰輔。從一個宰相到多個宰相,避免了一人專權獨斷的局面,是歷史的進步。

宋元朝時國家權力集中到中書省,中書省的長官為左右丞相,其助手參知政事則為副相。朱元璋建立明朝初期,仍然沿用元朝的制度,設丞相一員。丞相位高權重,與朱元璋集中權力於皇帝一身的理想產生矛盾,於是朱元璋借胡惟庸陰謀作亂之機,徹底廢除丞相一職,並約束子孫後代不可再設丞相一職。丞相作為官職至此壽終正寢,但是宰相仍然存在。

明成祖朱棣設置內閣,到明中葉以後,內閣大學土之首稱首輔,漸為百官之首,與前代丞相無異,也可稱為宰相。清代雍正以後,設軍機處處理軍國大事,這些軍機大臣們可稱為宰相。歷代宰相稱呼的變化,其實都是皇帝集中權力的結果,在皇權與相權之間磨出的火花所決定。

黑臉包相爺做沒做過宰相呢!北宋前期,中書門下的長官為正宰相,亦稱“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副宰相稱“參知政事”。後來參知政事與正宰相基本無差別,使正宰相事權更為分散。宋太宗後,一相四參或二相二參是常事。但宰相制度無論怎樣調整,皇權與相權之間的矛盾都無法得到徹底解決。因此,在宋朝,在文武百官心目裡,宰相之職近於雞肋,食之無味,且有些危險,棄之卻心有不甘。

包拯是北宋天聖五年進土。宋景祐四年,任天長知縣,後調任端州知州。回京任監察禦史裡行,又改監察禦史。包拯曾七次上書彈奏江西轉運使王逵,並嚴厲批評宋廷的任官制度,朝野為之震動。

嘉祐元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權知開封府。他用短短的一年多時間,把開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條,贏得了百姓的愛戴和敬仰。宋嘉祐六年,他官至樞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師吏民,莫不感傷”,歎息之聲,大街小巷都可聽得到。由此可見,包拯擔任過的最高行政職務是樞密副使,也就是樞密院的副長官。

樞密院是管理軍國要政的最高國務機構之一,樞密使的權力與宰相相當。所以,樞密使與同平章事、參知政事、樞密副使等合稱“宰執”。因此,雖然包拯沒有擔任過宰相職務,但其擔任的樞密副使也可稱為副宰相級別的官職,包拯被後人稱為“包相爺”,按理來說也沒有什麽大錯。(文/蔡駟 圖/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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