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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聰要賭贏了? 街電30日內必須停止使用侵權產品

  王思聰要賭贏了? 街電被判專利敗訴,30日內必須停止使用侵權產品

  據界面記者了解,目前已有潛在投資人對街電拋出了橄欖枝。但這起專利敗訴案無疑會影響到投資人的信心,此外,法院判決的“停止侵權行為”也會影響到街電後續的擴張和運營節奏。

 

  5月25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深圳來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來電科技”)起訴深圳街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街電”)專利侵權糾紛系列兩案做出一審判決,判決街電侵犯來電科技兩項專利(專利號ZL201520847953.1,名稱為“移動電源租用設備及充電夾緊裝置”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ZL201520103318.2,名稱為“吸納式充電裝置”的實用新型專利)成立,責令街電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來電科技共計100萬元,這也是迄今為止,共享充電寶行業最大的一筆專利侵權賠償。

  事實上,這起專利糾紛最早可以追溯到去年5月,彼時,陳歐剛剛收購街電不久,為了應對可能出現的專利糾紛,其也於2017年5月向他人處購買了3項發明專利。

  同月,深圳來電科技便以專利侵權為由將街電起訴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一個月前,該案正式被開庭審理。

  本案中,來電公司起訴稱,其公司針對共享充電寶的多項專利權合法有效,街電公司未經允許製造、銷售、許諾銷售、使用侵犯來電公司專利權的產品,製造商湖南海翼公司未經許可製造侵犯來電公司專利權的產品,故要求兩被告停止侵害專利權,並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00萬元。

  在庭審中,街電公司辯稱,來電公司所稱的所謂侵權產品,缺少相應專利的技術特徵,被訴產品使用的十項技術不構成侵犯專利權,且沒有對來電公司造成任何損失,故不應承擔賠償責任。但上述抗辯被法庭一一駁回。

  根據判決報告,除了賠償來電公司100萬元外,街電公司必須在判決生效後立即停止涉案的Anker設計12口產品的製造。

  至於已鋪設的產品,法院考慮到,雖然街電已經在全國較大範圍鋪放被控侵權產品,但鑒於原告來電和被告街電都是共享充電寶的提供商,雙方存在直接的市場競爭關係,如果不判決停止侵權行為,會導致來電喪失因專利權而取得的競爭優勢,並可能增加原告訴訟負擔,因此,法院認定被告街電應當在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停止使用被控侵權的產品。

  這對於街電來說無疑是一次重大的打擊,因為2018年對街電來說異常重要。根據聚美優品2017年的年報,街電從去年5月份被聚美收購之後,全年僅營收5800萬元,虧損卻達1.33億。

  這樣的虧損如果持續下去,對聚美這樣的上市公司股東來說是不能接受的。所以,盈利一定是街電今年的重點目標。

  事實上,根據財報內容,街電目前已經是支付寶線下的第三大流量入口。在穩坐共享充電第一梯隊以後,街電如果能在今年通過運營控制好支出和訂單量,盈利並非不可期。

  然而,此時卻出現了專利敗訴被判停止侵權的情況,據界面記者了解,目前已有潛在投資人對街電拋出橄欖枝。但這起專利敗訴案無疑會影響到投資人的信心,此外,法院判決的“停止侵權行為”也會影響到街電後續的擴張和運營節奏。

  如何解決融資和停止侵權判決的後續影響,這都是擺在聚美面前的巨大難題。

責任編輯:王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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