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台海核電股價跳水跌停 涉嫌偽造關聯交易虛增業績

 【台海核電“造假”疑雲】

台海核電1.5億訴訟未公告 涉嫌信披違法

台海核電現金收購大股東資產合理性存疑

台海核電涉嫌偽造12.56億元關聯交易虛增業績

台海核電三年關聯交易20億佔營收48%

台海核電審計所信永中和曾因違規審計被罰450萬

  新浪財經訊 5月28日午後,台海核電涉嫌偽造12.56億元關聯交易虛增業績,台海核電跳水跌停。

  新浪財經報導,台海核電2014年借殼丹甫股份時,台海核電大股東煙台市台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海集團)曾做出2015~2017年三年內實現淨利潤13.89億元的業績承諾。

  新浪財經發現就在台海核電業績承諾的最後一年,公司和台海集團之間一筆12.56億元的關聯交易存在諸多疑點。

  涉嫌偽造12.56億元關聯交易

  台海核電2017年實現營業收入24.7億元,同比增長104.1%實現淨利潤10.1億元,同比增長158.45%。新浪財經發現台海核電2017年大增14.6億元營收的背後,公司與大股東台海集團之間一筆12.56億元的關聯交易存在諸多疑點。

  台海核電2017年年報顯示,2017年7月至11月煙台台海核電與台海集團簽訂的容器鍛件等系列合約,壓力容器等設備及鑄鍛件主要包括反應堆壓力容器、蒸發器、穩壓器、堆內構件及主泵部件等。在此期間公司已開始生產製造,至本報告期末,已按完工進度確認收入。

  年報顯示,這一系列關聯交易的金額為12.56億元。而公司2017年對這筆交易確認收入的金額為10.74億元。按照公司采取的完工進度確認收入法,這批產品在簽完合約多則5個月、少則1個月的時間內,已經完成85.5%。對於核電設備這種高技術壁壘、高安全要求的工程產品來說,這種生產速度讓人懷疑。

  事實上,台海核電2015~2017年整體存貨周轉天數分別是968.59天、783.96天和835.09天。

  有意思的是,這筆10.74億元的關聯交易既沒有為台海核電帶來現金收入,也沒有帶來應收账款。公司年報顯示,2017年台海核電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為8.53億元,2016年為7.16億元,並未出現太大變化。而在公司關聯方應收账款中並沒有出現台海集團。

  新浪財經進一步調查發現,台海核電2017年存貨增加11.28億元,這也就是說,台海集團是用原材料抵的上述10.74億元的採購款。而讓人驚訝的是,依照公司70%的毛利率,這批原材料將為公司創造數倍於2017年的營收。

  2017年年報顯示,台海核電營業成本為7.92億元,其中全部的材料成本為4.7億元,材料成本總體佔營業成本的59.34%。同時綜合毛利率70%,這也就是說材料成本為營業收入的17.8%。

  這麽算下來這筆價值10.74億元的存貨將為台海核電帶來60.34億元的營收。為2017年營業收入的2.44倍,2016年營業收入的5倍。讓人不禁要問,台海核電增加如此多的存貨合理性在哪裡?

  “36.5億合約”涉嫌誤導性陳述

  新浪財經發現上文提到的價值12.56億元的關聯交易,台海核電並未披露。而是在2018年1月6日公司發布了一份《關於2017年度簽署重大合約暨關聯交易》的公告。而這份公告同樣問題頗多。

  2018年1月6日,台海核電發布《關於2017年度簽署重大合約暨關聯交易》的公告,而在具體的公告內容中,公司只是“擬與台海集團簽署重大合約”,備查檔案中也沒有列示這份合約。公告內容與公告題目並不相符,涉嫌誤導性表述。

  在這份公告中,台海核電表示,2017年公司根據業務發展和客戶經營需要,擬與台海集團簽署重大合約,上述事項構成關聯交易。具體來看,台海集團擬向台海核電採購容器鍛件等產品,上述交易由若乾子合約組成,預計交易執行期至2020年底,金額不超過36.5億元,2016年未發生相關業務。公司表示,本次交易的順利履行,預計每年為公司創淨利2~6億元。

  新浪財經注意到,這份“36.5億合約”和上文12.56億元關聯交易的產品均為容器鍛件等產品。但在公告的備查檔案中並未出現關於“36.5億合約”檔案。

  2018年1月22,台海核電舉行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71人,佔公司總股份的55.4%。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10人,佔公司總股份的46.0503%。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61人,佔公司總股份的9.3495%。關於2017年度簽署重大合約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在此次臨時股東大會上獲得全票通過。其中,同意1.13億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100%,台海集團有限公司、王雪欣先生為關聯股東回避表決。

  那麽這份“36.5億元合約”和上述12.56億元的關聯交易之間是否有關?

  如果有關,也就意味著台海核電和大股東已經簽署了合約,那麽為什麽這份“36.5億元合約”在2018年1月6日的公告中是“擬與台海集團簽署重大合約”的狀態,備查檔案中為何沒有這份合約?

  如果無關,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這筆12.56億元的關聯交易,台海核電為什麽不在當期發公告及時披露?如果是采取一系列小合約的方式的簽訂,這種化整為零的合約簽訂方式合理性在哪裡?

  可以發現,無論這份“36.5億元合約”和上述12.56億元的關聯交易之間有關還是無關,台海核電都難以自圓其說。

責任編輯:張恆星 SF142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