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4日公布了最新的全國各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情況(截至2019年3月)。你家的標準是多少,一起來了解!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部門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加班費、津貼和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外,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什麽是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約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部門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
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約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約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
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製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製就業勞動者。
全國各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情況(截至2019年3月)
全國各地區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情況(截至2019年3月)
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規定》明確,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部門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部門,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者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約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於本條規定。
來源:工人日報客戶端、人社部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