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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醉駕強行沖卡撞飛民警,這名男子逃不過法律的處罰……

10月17日,一段警察查緝摩托車的影片在網上熱傳,影片中,一名摩托車駕駛人為躲避檢查,竟然加速沖卡並撞傷一名輔警,自己也摔倒在地。這件事引發了不小的社會影響,今天(18日)上午,汕頭警方披露了這起事件的經過。原來,涉事摩托車駕駛人有無證駕駛、醉駕、加速沖卡等多項違法犯罪行為。

10月17日凌晨零時50分左右,金平交警部門在金湖護堤路口設卡查緝酒駕。行動中,執勤交警發現一部沿金湖路自西向東行駛的摩托車形跡可疑,就示意駕駛人停車接受檢查。然而,摩托車駕駛人見狀非但沒有停車,反而加大油門直接沖卡,結果重重地撞上了一名輔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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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交警三中隊指導員林德森說:「當時發現這輛兩輪摩托車不按車道行駛,行駛在主車道上,而且駕駛人沒戴頭盔,形跡可疑,執勤民警吹哨和用手勢示意他停車接受檢查,在距離有幾十米的時候,該駕駛人加大油門沖卡,致使現場一輔警倒地受傷。」

撞倒輔警後,這名駕駛人立即被民警控制,但滿身酒氣的他情緒激動,一開始還拒不接受酒精吹氣測試。

經查,摩托車駕駛人馬某今年53歲,金平鮀江人,他現場吹氣測試的結果為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139mg,後來經汕頭市警察司法鑒定中心抽血鑒定,馬某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62mg,屬醉酒駕駛機動車。

摩托車駕駛人馬某說:「當晚在電視塔附近自己一個人喝酒,然後我朋友叫我去接他,喝了二兩多,開車就遇到設卡,我就想衝過去,加大了油門,這個後果是我沒想到的。」

馬某無行車執照,還有套用他人機動車號牌、無戴安全頭盔、闖機動車道、醉駕、加速沖卡等多項違法、犯罪行為,目前警方先就馬某的交通違法行為對其予以行政處罰,待行政處罰執行完畢後再追究其刑事責任。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摩托車駕駛人馬某說:「我對受傷民警表示道歉,希望得到他的諒解,希望廣大群眾不要學我,喝酒、無證還開車,遇上檢查得停車接受檢查,沖卡自己也摔到渾身血流。」

而被馬某撞到的輔警李增裕,事後被送到汕頭市第二人民醫院救治,確診為肱骨頭骨折。18日上午,市警察局有關負責人也到醫院看望、慰問執勤受傷的李增裕。

市二醫院醫生佘坤源介紹了其相關傷情,主要是受暴力衝擊,導致肱骨頭骨折、挫傷,包括肩部也是受到損傷,關節也有少量的積液,手掌也有局部軟組織挫傷。

據了解,今年以來,我市交警部門保持高壓態勢,常態化開展路線交通秩序整治行動,並在行動中抓獲網上追逃人員72名,其中有涉嫌殺人、搶劫、尋釁滋事、詐騙等犯罪嫌疑人。10月13日晚,龍湖交警部門就在夜查酒駕行動中抓獲了一名潛逃24年的殺人犯罪嫌疑人。

不過,一些機動車駕駛人為躲避檢查而暴力沖卡的現象也時有發生。今年以來,共有53名民警、輔警在執勤執法中被沖卡的違法人員撞傷。對此,法律界專家指出,類似馬某這樣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犯罪。

市人大代表、市律師協會會長陳國翔說:「摩托車駕駛人馬某醉酒駕駛機動車輛,途經警察設卡查車的路段,不但沒有減速停車接受檢查,反而強行加速沖卡,最終撞人,導致相關人員身體受到損害的後果。我國刑法第277條明文規定:以暴力、危險的方法,阻礙國家機構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法律界人士也提醒廣大駕駛人,切不可心存僥倖、逃避檢查,一旦暴力沖卡必將受到法律的製裁。律師陳國翔說:「廣大市民在途經警察設卡路段,應當減速、停車,自覺配合檢查,借這個機會,我也呼籲廣大市民和所有路線交通參與者,要遵紀守法、安全出行,共創安全美滿的生活。」

交警部門設卡開展執法檢查,是為了規範大家的交通行為,發現和消除交通違法行為,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交通參與者,如果自己沒有交通違法行為,又何必害怕警方檢查呢?再說了,暴力沖卡,既危及自身安全,也危及公共交通安全,極有可能釀發更加嚴重的後果。所以說,遵守交規以策安全,暴力沖卡絕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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