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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用「毒藥」的中醫, 才是良醫!

唐太宗的一位妃子得病,宮中太醫輪番診治仍不見起色。太宗遂張榜招賢,徵招天下名醫為妃子治病。孫思邈應徵入宮,開方後眾太醫不禁怎舌,啟奏皇上:「孫思邈所下之葯毒性與劑量都很大, 恐怕會把貴妃毒死。」

太宗召來孫思邈問曰:「為何下那麼大的毒性藥物?」孫答曰:「是葯三分毒,只是毒性大小不同而已。用藥貴在準,準則治病,不準則治命。」太宗信然,命妃子進葯,果然三劑而病除。龍顏大悅,問孫思邈:「宮中太醫眾多,都沒治好,難道醫術都不如卿?」孫答道:「他們都負盛名,生怕壞了自己名聲,所以看病只想著不出事,用的都是些治不好也吃不壞的葯,就像吃果子一樣, 怎麼能治好病呢?」「果子醫」典故由此傳開。

按清王三尊也說過「果子葯」之害:「吾觀今之醫人,見解不透, 恐瞑眩之劑用之不當,立刻取咎,姑取中平葯數十種,俗號為『果子葯』,加以世法濫竽眾醫之中,病之淺而將退者,適湊其效,不知此病不服藥亦痊。若病之深者,適足養虎貽患也。」(《醫權初編》) 顯然,這種只會用「果子葯」的醫家與擅用峻葯者相比,自有高下之分。黎庇留說,「症有輕淺沉痼之殊,方亦有平易險峻之異」。

輕淺之症當用平和之葯,無須峻重之劑。徐靈胎因此有「病深非淺葯能治論」:「天下有治法不誤而始終無效者,此乃病氣深痼,非泛然之 葯所能愈也……不知此病,非一二尋常之方所能愈也……若徒執數首通治之方,屢試不效,其計遂窮,未有不誤者也。」

(《醫學源流論》)所謂峻葯,含義有二:一者毒性大者,《內經》所謂「大毒之葯」,或稱為「虎狼葯」者,如甘遂、大戟、芫花之屬;二者藥性偏峻,可稱為「霸道」者,寒如石膏,熱如附子,攻如大黃,辛如麻黃等。無疑,兩者都屬於攻邪之葯。擅用峻葯攻邪者方是醫林高手。

陳修園說:「以毒藥攻邪是回生妙手,後人立補等法是模稜巧術。」「工師斷木,尚取斧斤之利者, 於用藥則取其鈍而舍其利,何哉?以此知不敢用猛烈之葯,皆不深脈理,不明病情者也。」

(《上池雜說》)楊華亭則言:「唯能用毒藥者,方為良醫。」範文甫所謂「不殺人不足為名醫」——不善用峻烈葯者, 不足以成名醫。

民間有「翰林院文章,太醫院藥方」的說法,意思說翰林院的文章和太醫院的藥方都很平庸。但陳可冀院士在披閱清宮醫案後發現,太醫們崇尚實效,雖帝後至尊之體,峻猛毒劇、大寒大熱之葯如大黃、附子均投用不忌,並非人們想像那樣一味求穩。面對大病重症,處方隻尚平和,講究所謂「王道」,不求有功, 但求無過,葯輕病重,只會誤事。

清吳天士說,「有人不知『王道』 二字之解,但以藥性和平,輕微無力者推為王道。此所謂的王道, 醫人可不擔心,病家也無所疑畏,旁人亦無可指責,但卻是病人之 鬼道,為醫者實當痛戒 !」

大陷胸湯治案一則

沈家灣陳姓孩,年十四,獨生子,其母愛逾掌珠。一日忽得病,邀余出診。脈洪大,大熱,口乾,自汗,右足不得伸屈。病屬陽明,然口雖渴,終日不欲飲水,胸部如塞,按之似痛,不脹不硬,又類懸飲內痛。大便五日未通,上濕下燥,於此可見。且太陽之濕內入胸膈,與陽明內熱同病。不攻其濕痰,燥熱焉除?於是書大陷胸湯與之:製甘遂一錢五分,大黃三錢,芒硝二錢。返寓後心殊不安。蓋以孩提嬌嫩之軀,而予猛烈銳利之劑,倘體不勝任則咎將誰歸?且《傷寒論》中之大陷胸湯證,必心下痞鞕而自痛,其甚者或有從心下至少腹鞕滿而痛不可近為定例。今此證並未見痞鞕,不過悶極而塞,事後追思,深悔孟浪。至翌日黎明,即親往詢問。其母曰,服後大便暢通,燥屎與痰涎先後俱下,今已安適矣。其餘諸恙,均各霍然。乃復書一清熱之方以肅余邪。嗣後余屢用此方治胸膈有濕痰,腸胃有熱結之證,上下雙解,輒收奇效。(《經方實驗錄》)

佐景按:吾師自治本案用大陷胸湯得效,其後屢屢用之,率奏奇功。余嘗親見師家一房客,母女三人患病相似,師疏大陷胸湯與之,令三人合飲,次日均瘳。

礞石滾痰丸治咳喘

刑部主政楊星臣,寧鄉人,與余為前後同年,喘咳廿余年。每咳甚或至暈絕不醒,醫藥不啻百數而終罔獲效。在星槎禦史處談及其病,喟然長嘆,憂形於色。余問君服何葯?星翁雲:「醫家皆謂余好內陰虧,所服藥皆滋補劑。年近五旬,不敢強辯,然心竊非之。」 余問:「君發嗽時,面赤氣否?」曰:「實有之,不自知也。」因診其右寸關脈堅凝而滑,幾乎搏指,余則平平。乃曰:「滑者痰象也,堅凝者,痰結也,見於右部寸關之間,蓋頑痰結於肺胃之管。肺為 清道,胃為濁道,兩道為痰所壅,故甚則暈絕也。此病非湯劑可療, 非礞石滾痰丸下之不可。」星翁曰:「岐黃家畏礞石如砒毒,何可入 口?」余曰:「然則先賢留此方,為毒人耶?君試服之,如誤當甘庸醫殺人之罪。」星翁見余言確有定見,乃市三錢服之,臥後覺胸膈煩擾,欲吐不吐,不移時,中脘轆轆,解下黑穢數碗,倦而歸寢,爽 適異常,至曉而若失矣。謝曰:「奇哉!奇哉!君有膽有識,三錢葯去數十年之病,孫思邈之神奇,不是過也。諸醫謂余陰虧,抱此不 白之冤久矣,得君並雪是恥,感銘何既?」(《醉花窗醫案》)

本文來源於《拍案稱奇——奇方妙法治案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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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拍案稱奇——奇方妙法治案賞析》,由中醫出版整理髮表,轉載時請註明出處。封面圖片來自攝圖網。-0423,歡迎投稿嘮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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