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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世錦: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倍增戰略(上)

  文/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劉世錦

  進入2021年,中國經濟初步從新冠肺炎疫情的困擾中擺脫,經濟增長速度接近潛在增長水準。過去的一年,全球經濟深度衰退,中國是唯一實現正增長的大型經濟體,而這一成績是在面對百年不遇的疫情衝擊、五十年最差的中美關係困局背景下取得的。政府的決策和執行力、動員能力,人民群眾的團結、大局觀、守紀律,都至為緊要。同樣不能忽視四十多年改革開放造就的市場經濟行動能力和物質基礎。

  可以舉兩個例子。2020年疫情初來之時,包括筆者在內的幾乎所有經濟學者都預計外貿出口將會受到極大衝擊。但實際情況是,2020年的進出口增速達到1.9%,其中出口增速達到4%,外貿佔世界的份額再創歷史新高。面對疫情衝擊引起的需求缺口,中國企業表現出非凡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增長韌性。中國企業的出口增長,很大部分是由於其他國家供給能力跟不上“補缺”形成的。

  另一個例子是疫情焦灼之際,居民足不出戶就能分享到電商平台提供的及時而豐富的產品,生活質量並沒有明顯下降。而電商平台的背後是先進的數字技術、支付信用體系和遍布城鄉的物流體系。不難想象,如果放在改革開放前,僅靠幾家國營商店,遇到如此大的疫情衝擊,將會是什麽樣的情景。無疑,疫情是一場壓力測試,它使人們看到了正常時期看不到的中國市場體系和技術體系的深層力量。

  2020年,中國經濟增長十年展望系列研究成果原定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為議題,由於情況變化,轉為討論戰疫增長模式。在考慮2021年的主題時,我們決定延續去年定下的議題,因為找不到放棄這個議題的理由。事實上,經過2020年的戰疫增長,研究這個議題的必要性、迫切性增加了。

  較宏觀政策更重要的是結構性潛能

  為了應對前所未有的疫情衝擊,同其他國家一樣,中國采取了寬鬆的貨幣和財政政策。隨著經濟逐步回歸常態,這樣的政策何時以及如何退出,成為人們關注的問題。決策層的方針是“不急轉彎”,但還是要轉好彎。不急轉彎,是因為中國經濟尚未完全恢復,比如2020年全年經濟已經實現了正增長,但居民消費依然是負增長,尤其是服務消費在年底時仍有較大增長缺口;內防反彈、外防輸入仍會使經濟完全恢復打折扣,全球範圍內能否和何時才能控制住疫情,仍有相當大的不確定性。而要轉好彎,是因為原本偏高的宏觀杠杆率經過幾年努力後基本穩住,但近期又上升了二十多個百分點;樓市、股市也有泡沫重現之勢,機構債務違約頻現。應該說,這個時期的宏觀政策總體上是克制的,“度”把握得比較得當,沒有搞大水漫灌,也基本滿足了救助和恢復經濟的需要。基於此,在經濟回歸常態較為確定後,宏觀政策回歸常態的轉彎難度相對較小。

  需要討論並澄清、事實上存在很大分歧的一個問題是,包括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在內的宏觀政策在現階段中國經濟增長中到底起什麽作用?宏觀政策對經濟增長主要起短期平衡和穩定作用,當經濟受到某種外力衝擊出現大的波動時,宏觀政策的作用尤為重要,2020年的非常規寬鬆政策就屬於此類。但與發達經濟體的低速增長相比,中國過去長時期的高速增長、現階段和以後相當長時間的中速增長,主要靠的是結構性潛能。這裡所說的結構性潛能,是指中國作為一個後發經濟體,在技術進步、結構轉型升級、城市化等方面具有的增長潛能。通俗地說,是發達經濟體已經做過、中國正在做或有可能、有條件做的事情帶動的增長動能。如果一定要排個順序的話,結構性潛能是第一位的,宏觀政策是第二或第三位的。客觀地說,這樣的排序未必合理,因為結構性潛能和宏觀政策的作用各有不同,不能相互替代,但缺少了結構性潛能,宏觀政策再高明,比發達經濟體也好不到哪裡去。

  一種值得關注的傾向是,把中國的經濟增長寄托於寬鬆的宏觀政策,甚至不惜拿現代貨幣理論(MMT)的藥方到中國做試驗。這裡且不論現代貨幣理論能否站得住腳,在中國尚有可能實現中速增長的情況下,把這套理論搬過來,是用錯了地方,因為中國還遠沒有到主要靠宏觀刺激政策維持增長的地步。這正是中國與發達經濟體的區別所在,中國還有結構性潛能可用,還有更重要的動能擺在宏觀政策之前;發達經濟體的結構性潛能基本上用完了,不得不主要依靠宏觀刺激政策。如果說發達經濟體是熟透了的蘋果,中國這個蘋果當下還只是熟了一半。中國應當避免把主要注意力和精力放在宏觀刺激政策而忽略結構性潛能,因為此類本末倒置的政策組合將會貽誤戰略機遇期。

  結構性潛能本身也有一個識別和發掘的問題,這正是我們將其稱為潛能而非現實動能的原因。從潛能到動能之路並不平坦。中國經濟高速增長期的結構性潛能主要是房地產、基建、出口等,在這些潛能逐步減弱或消退後,“十四五”乃至更長一段時期就要著力發掘與中速增長期相配套的結構性潛能。

  這裡我們提出一個“1+3+2”結構性潛能框架。

  “1”指以都市圈、城市群發展為龍頭,為中國下一步的中速高質量發展打開空間。由於在這個範圍具有更高的空間集聚效應,在“十四五”和更長一段時間,中國經濟百分之七八十的增長動能都可能分布在這個範圍內。

  “3”指實體經濟方面,補上我國經濟循環過程中的三大新短板。一是基礎產業效率不高。能源、物流、通信、金融等基礎產業領域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性壟斷,競爭不足,補上這個短板將有利於全社會降成本。二是中等收入群體規模不大。今後10~15年時間,中等收入群體應力爭實現規模倍增,由4億人增加到8億~9億人,補這個短板將有利於擴大需求特別是消費需求,同時擴大人力資本。三是基礎研發能力不強。基礎研究和源頭創新是我們內循環中的“卡脖子”環節,補上這個短板才能有效應對外部“卡脖子”問題,為建設創新型國家打牢基礎。

  “2”指以數字經濟和綠色發展為兩翼。這是中國具備一定優勢的新增長潛能。簡單地說,“1+3+2”結構性潛能就是一個龍頭引領、補足三大短板、兩個翅膀賦能。

  如何發掘“1+3+2”結構性潛能是一篇大文章,需要討論的問題很多。本導言將以此為背景,聚焦於中等收入群體倍增目標,討論相關的理論和政策議題。

  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的難處何在

  中等收入群體的界定是一個學術性較強的問題,學界已有不少深度研究成果。流行的界定方法有絕對標準和相對標準。所謂“絕對標準”是指採用收入或支出等客觀指標界定中等收入群體。例如世界銀行經濟學家米蘭諾維奇(Milanovic)和伊扎基(Yitzhaki)在對2002年世界各國收入不平等情況進行分析時,以巴西和意大利的年均收入為標準,將其分別界定為中等收入群體劃分標準的下限和上限,同時又按世界銀行估算的2000年購買力平價進行轉換,得出每天平均收入10~50美元區間為中等收入群體的劃分標準。卡拉斯(Kharas)以每天人均消費10~100美元作為標準界定發展中國家的中產階層群體,並對中產階層結構進行分析。美國的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在2015年全球中等收入群體研究中表示,其對中等收入群體的劃分標準為按購買力平價計算,每天平均收入應在10~20美元的區間。國家統計局也提出了一個絕對標準,即把家庭年收入在10萬~50萬之間的群體定義為中等收入家庭,並按該標準測算,2018年我國中等收入群體約佔總人口的28%,這就是目前我們常提到的我國中等收入群體約4億人的來源。通過上述研究可以看出,不同研究採用了不同的絕對標準,對中等收入群體的界定標準有比較大的差別,依據不同標準估算出的中等收入群體規模也不一致。

  與之相對應,“相對標準”則是以中位數收入為中心,通過設定上下浮動的比例,對中等收入群體邊界的上下限進行界定。例如,格拉姆等人(Graham et al)選取平均收入中位數的125%和75%作為劃分中等收入群體的上下限。普裡斯曼(Pressman)則採用收入中位數的67%~200%作為界定中等收入群體的標準。國內對中等收入群體界定標準的研究也有採用相對標準的。例如,李培林等人以收入分位值為標準,把城鎮居民收入的第95百分位界定為中等收入群體上限,下限則為城鎮居民收入的第25百分位。按照這一標準,我國城鎮中等收入群體在2006年、2008年、2011年和2013年的佔比分別為27%、28%、24%和25%。

  從上述研究可以看出,以絕對標準測量中等收入群體,處於不同發展水準和收入結構的國家會遇到一些問題,因為按照這樣的絕對標準,發達國家的居民可能80%甚至90%以上都是中等收入群體。所以,在國際比較中,學術界更傾向於使用相對標準。通常的做法是,把全國居民收入中位數的75%~200%定義為中等收入群體。

  但這種相對標準定義的中等收入群體,受收入差距的影響很大。換句話說,如果一個國家和社會的收入差距不能夠縮小,儘管其居民收入在普遍不斷提高,但其中等收入群體的規模和比例卻可能不僅不擴大,反而會縮小。從我國情況看,如果將居民收入中位數的75%~200%定義為中等收入群體,那麽,近10年來我國中等收入群體佔比則一直維持在40%左右。

  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之所以重要,首先與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進入高收入社會相關。世界銀行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2013年在題為《2030年的中國:建設現代、和諧、有創造力的社會》的報告中指出,在1960年的101個中等收入經濟體中,到2008年只有13個成為高收入經濟體,87%的中等收入經濟體在將近50年的時間裡,都無法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進入高收入階段。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國家多數是拉美國家,如阿根廷、巴西、墨西哥等,也有亞洲國家,如馬來西亞等。這些國家在20世紀70年代就達到中等收入水準,但此後幾十年無法突破瓶頸,穩定地進入高收入國家行列。對這些國家而言,人均國內生產總值(GDP)1萬美元就像一道魔咒,跨越了還要倒退回來。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採用“東亞模式”的日本和亞洲“四小龍”,它們用了10年左右的時間就實現了從中等收入經濟體到高收入經濟體的躍升。

  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甚多,其中一個重要變量就是收入差距過大,沒有形成足夠規模且穩定的中等收入群體。反之,日本、韓國和台灣,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過程中都保持了較小的收入差距。由此,李培林等人提出了雙重中等收入陷阱的命題,認為如果不能解決中等收入群體佔主體的問題,也就無法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就中等收入社會向高收入社會的跨越期來說,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意義首先是增加消費需求,對經濟持續增長注入新的動能。這一時期經濟增長已由高速轉入中速,投資、出口對增長的重要性下降,消費和服務業逐步轉為主導性增長力量。中等收入群體作為邊際消費傾向高(相對於高收入群體)、消費能力強的部分,成為擴大消費容量進而拉動增長非常重要的力量。

  中等收入群體擴大、消費擴容,前提是能夠實現收入增長,使這部分人由低收入行列脫穎而出。有論者談論如何增加低收入階層的消費意願,似乎低收入階層消費水準低是由於他們不願意消費,這並不符合實際,其主要限制因素仍然是收入水準低。低收入階層增加收入可以有多種途徑,比如通過再分配,但在總體和長期層面,低收入階層增加收入並進入中等收入行列,要靠他們自身創造財富能力的提升。所以,在增長視角下,對有潛力進入中等收入群體的那部分來說,他們不僅是消費者,更重要的應當是生產者、創新者,在這幾種身份之間建立起可持續的循環。他們首先是生產者、創新者,創造出社會財富、提高收入水準,進而增加消費,並為下一輪生產和創新營造條件。

  這種循環的形成和提升並非易事,中等收入群體擴大的難處正在於此。已有的高收入和中等收入者,在既有的發展空間和制度約束下,顯然最有條件抓住和利用提高收入水準的機會,從而成為先富起來的那部分人,這裡姑且先不討論這種先富一步是否合理的問題。而較低收入人群,或潛在的中等收入人群,對既有發展空間和制度條件的分享可能性顯然是偏低的,甚至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他們要躋身中等收入階層,就要打破既有的多個層面的約束,形成一組新的發展空間和制度條件。

  二戰以後工業化的歷史經驗表明,擺脫傳統社會的低水準增長陷阱,啟動現代增長進程是一場苦戰,但與此後由中等收入階段轉向高收入階段相比,似乎還要容易一些。如果把現代經濟增長看成火箭發射入軌過程,擺脫傳統社會低水準增長陷阱是一次啟動,擺脫中等收入陷阱、成功轉入高收入社會則是二次啟動。二次啟動的難度顯然大於一次啟動。幾十個經濟體進入現代經濟進程,但只有少數經濟體躋身高收入社會的事實,提供了有說服力的佐證。坦率地說,我們對二次啟動的難度有多大並不很清楚,而這也恰恰是研究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難點和重點所在。

  本文原發於一財

  (本文作者介紹: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副理事長、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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