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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糾紛落定 手遊《花千骨》被判侵權

北京商報訊(記者 盧揚 鄭蕊)經過近三年時間,手遊《花千骨》被指侵權《太極熊貓》一案終於有了結果——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一審判定,天象互動開發、愛奇藝運營的手遊《花千骨》侵權蝸牛數字開發的《太極熊貓》,判決天象互動與愛奇藝賠償蝸牛數字經濟損失3000萬元。對此,蝸牛數字於4月11日召開《太極熊貓》維權情況通報會,進一步對案件進行說明。

作為熱門IP,《花千骨》被改編為遊戲的消息一經發出,便吸引眾多粉絲的關注。2015年6月,手遊《花千骨》與電視劇作品同步上線,公開資料顯示,在上線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該遊戲流水就達1億餘元。就在該手遊不斷獲得新增用戶的同時,也被指在內容、玩法等方面與蝸牛數字旗下的手遊《太極熊貓》極其相似。

據蝸牛數字方面透露,當時公司接到玩家舉報,經工作人員比對發現,手遊《花千骨》有大量疑似抄襲《太極熊貓》的內容。隨後,蝸牛數字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於2015年8月5日正式立案。2018年3月30日,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花千骨》遊戲在遊戲玩法規則的特定呈現方式及其選擇、安排、組合上整體利用了《太極熊貓》的基本表達,並在此基礎上進行美術、音樂、動畫、文字等一定內容的再創作,侵害了著作權人享有的改編權”。然而,在該案的立案初期,蝸牛數字的維權並不被業內普遍看好,曾有業內人士稱,由於兩款遊戲在用戶、IP等方面存在差異,以內容、玩法相似起訴,實現勝訴的難度不小。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虎認為,如果粗略地來看當下遊戲產品的玩法,大多都存在相似的地方,而若要分辨某款遊戲產品是否侵權另一款產品,則需要從更深層次進行比對,“遊戲是軟體與原著的結合,軟體特徵也是遊戲與文字、影像等其他形式作品的一個區別。從軟體的角度來看,如果一款遊戲產品的源代碼或語言、功能與另一款遊戲相同,則存在侵權行為。此外,雖然粗略地描述遊戲玩法,或許會大同小異,但遊戲總會有自己獨特的細節之處,假若連細節都很相似,也存在侵權嫌疑。此時維權方若想實現勝訴,就需要進行非常細致的舉證,證明自己的作品被侵權”。

蝸牛數字方面表示,當時公司在對比兩款遊戲時發現,在手遊《花千骨》向中國國家版權局登記的“電腦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登記文檔中,功能模塊結構圖、功能流程圖、功能詳細設計等,均系對《太極熊貓》中武神系統的結構分析,且均使用了《太極熊貓》遊戲截圖。此案終審後,公司將會把維權所得用於中小遊戲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由公司牽頭,聯合各中小遊戲企業、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共同組建知識產權保護聯盟,下設版權維護基金和專利維護基金。

對於此次手遊《花千骨》侵權案判決賠償經濟損失3000萬元,雖然與該遊戲上線之初的月流水存在一定差距,但有從業者表示,這是目前行業裡判賠最高的案例。對此,趙虎表示,“流水與收益是兩個概念,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需要刨除研發、人工等方面的成本,給相關平台的分成等,此外兩個遊戲不會完全一模一樣,法院會根據侵權情況和該遊戲實際獲得的收益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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