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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正確的開車習慣 也許會要你的命

有人說,開車最怕兩種人,一種是新手,另一種是女司機,因此但凡網絡上出現和他們相關的事故新聞,下方的評論區必定就會精彩萬分,什麽“新手就是傻”,“女司機不合適開車”雲雲,語氣裡充滿嘲諷和不屑。

其實要我說,開車可怕的不是新手和女司機,而是對交通規則一知半解,卻又自以為是的那群人,他們開車有一個特點,那就是喜歡做自己所認為的事情,俗稱任性,哪怕是錯誤的,也毫不在意。

如果你有高速公路的行駛經驗,那麽你肯定遇到過長時間佔用快速道的龜速俠,明明限速120KM/H,可他們卻偏偏保持在100KM/H左右徘徊,可能人家心裡想,“開120KM/H多快啊!跑這麽快,不安全,還是慢點好,穩當”。

慢就代表安全嗎?當慢點開車成為大家口頭禪的時候,很多人卻並沒有將它理解透徹,路況複雜的地方,慢速謹慎駕駛是對的,畢竟突發因素多,可以預留更多的應對處理時間,可問題是,在類似高速公路等封閉的路線環境下,若還是一味的追求開慢車的理念,那真的是有點傻了。

自認為慢就是安全的真理,在高速路上慢悠悠的行駛,殊不知自己已經遊離在危險的邊緣,合理的速度,就是最安全的速度。慢速走在快速道上,不僅會造成路線通行效率低下,還會逼迫其他人不得已進行右側超車,從而引發更多的安全隱患。

除了在高速路上龜速行駛之外,行車過程中亂用雙閃也是常見的現象,不管是雨霧天的高速,或是繁華街道上的婚慶車隊,我們總是能看到一條“金光閃閃”的長龍,雙閃真的是這樣用的嗎?

我說的不算,大家認為的也不見得就是正確的,很簡單,看看交通規則就知道到底是怎麽一回事了,交通法第八十一條規定,能見度小於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結果顯而易見,只有在車速低於40KM/H和能見度小於100米的情況下,雙閃燈才有開啟的必要,也就是說碰到雨霧天就開雙閃燈其實是錯誤的,當然,婚慶車隊開雙閃,那就更不用談了...

在能見度比較低的雨霧氣象,為了自身的安全,提醒後車減慢車速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為什麽一定要開啟雙閃燈呢?不知道,也許是大家都這麽做,就跟著做了,殊不知,這樣的做法不僅不能給自己帶來安全,反而使自己陷入更加危險的境地。

我們知道,雙閃和轉向燈是同一組燈組的,在隨意開啟雙閃燈的同時,也就意味著自己失去了變道的指示功能,如果此時需要變道,沒有了轉向燈的指示,後車及容易來不及分辨從而發生追尾事故。而且現在的車子都帶有急刹雙閃的功能,也就是說,萬一發生急刹的情況,後車也很難分辨前車主動打開雙閃還是急刹造成的雙閃,其危險程度可想而知。

其實在雨霧天,霧燈就已經能夠起到警示的作用了,而且霧燈的穿透力可比雙閃燈強多了。

行車變道,本來是一件及其正常的事情,可是這世界上,有了人參與的事情,哪裡還會簡單,加塞,強行變道,這樣的情節每天都在上演,演的好,驚險刺激,演不好,打電話叫保險吧。

刨去正常的打燈變道和惡意的加塞並線之外,還有這樣的一個群體,他們也不加塞,也不搶線,看起來規規矩矩的,可是不知道為什麽,臨到每次變線的時候,總是習慣性的踩一腳刹車,似乎這樣會更加安全。

其實從車內往前看,這樣想也是對的,你看,踩一腳刹車,不就和前車距離拉開了嘛,多安全,可是別忘了,變線的時候,後面也是有車的啊!本來並線就是對旁邊汽車的一種擠壓和干擾,需要後車的減速配合,這時候再來一腳刹車,後車輕則罵人,重則直接親在車屁股上了。

其實變線就應該配合旁邊車的速度進行並入,必要時候甚至可以踩油門進行操作,也許有人會說,踩油門容易追尾到前車,與其這樣考慮,為什麽不想想為什麽一定要在如此極限的車距範圍內進行變道呢?把自己的安全放在別人的手裡很舒服麽?

類似這樣的誤以為是正確的開車習慣,其實還有很多,車是自己的,路是大家的,開車也是一門交流的藝術,去哪兒是開車的自由,可是怎麽開 ,是不可以任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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