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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糖或毒藥 誰的996?

從未有任何一個話題能夠同996一樣,引得互聯網大佬們明確陣營互相拆台,甚至大佬們有些慌亂地屢次解釋。4月14日,阿里巴巴集團創始人馬雲在官微發文, 回應近期他針對互聯網公司996現象的有關言論引發的爭議。至此,馬雲已第三次談論996。

4天時間,本是心照不宣甚至極為隱秘的996突然出現在大庭廣眾的討論中,996從象徵著福報、勤奮、成功等積極詞匯,早已變成空談理想、資本剝削、觸犯法律等敏感論調。回顧甚囂塵上的爭論中,沒有企業承認996是寫進勞動合作中的規定,但想成功就要拚搏是顯而易見的隱晦說法。

分析認為,如果996是標準工時,公司就觸犯了法律,如果為綜合工時制度和不定時工時制度符合一定條件就不違法。此時掀起的996論戰,實則反映了互聯網行業的集體焦慮,加速裁員、工資縮水、末位淘汰……就算是曾經心甘情願的996付出,在高壓之下轉變為焦慮,成為員工宣泄情緒的方式與出口。

996引發“口水戰”

互聯網大佬們用慣有的精英姿態展開了一場關於996的口水仗。這場聲勢浩大的爭論中,不乏馬雲、京東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劉強東、當當創始人李國慶等能在互聯網領域呼風喚雨的大佬,還有OPPO副總裁沈義人、原盛大文學CEO、火星小說創始人侯小強,就連有讚創始人白鴉1月份為““996工作製”正名也被起底。

4月14日,馬雲在題為《再談996:理性討論比結論更重要,周末愉快!》的文中稱,前幾天他在公司內部關於“996”的觀點,引起熱議,批評聲也是源源不斷,和我預期的一樣。馬雲強調:“理性社會的標誌就是客觀理性的討論比結論更為重要……我們要聽得進“不中聽”的話,更要有人敢於說“不中聽”的實話。”

相較於此前將996與福報、成功相掛鉤,馬雲這次承認“想讓員工通過996而獲利的公司是愚蠢的,也不可能成功的。“996的合理存在性與快樂、喜歡、熱愛、超越金錢利益相互聯繫。這是馬雲第三次為996做出解釋,4月11日的內部交流會,4月12日的微博發言。

996話題讓互聯網大佬第一次打破陣營的界限。馬雲和劉強東讓996帶上勤奮、成功的光環,給予了員工詩和遠方的現象。

另一邊的李國慶、沈義人等人直接站到了反對陣營,李國慶在微博中直言,一批老闆倡導996……我堅決反對。他強調,優秀的企業要以效率為導向,不同崗位有不同的工作強度,辦公室還可能降低效率。李國慶的態度備受網友力挺,健康和家庭大於工作是共同的論調。

成功學在疲憊和健康面前敗下陣來。

源自互聯網的焦慮

“996本來沒有什麽,加班本就是家常便飯的事情,大家只是不想被‘綁架式’認為996是常態,不加班、不996就是懶惰、浪費生命。”當北京商報記者問起一位在西二旗的一家互聯網公司上班的員工,996為何突然“火”了時,上述員工如此回答。他表示,在這輪討論沒有成為公開話題時,996上班制度是一個公開的秘密,無論是出於自願還是不想耽誤團隊進度,只要工作沒有完成就會留下來加班,早上9點、10點上班,直到凌晨2點、3點下班是常事,甚至還會在公司準備行軍床,睡醒了就直接上班。

“但我們不想讓公司認為996、乃至徹夜加班是件應該的事情,不加班就是懶惰、不勤奮的一群人,如果這樣付出就變得沒有價值。“上述員工稱。自覺與被動是該員工表現的焦慮。

從望京東地鐵站出來,同樣有一批互聯網公司,由於加班後難以計程車,許多員工選擇開車上班,望京東地鐵站口的一條馬路長時間內變成了漏天的停車場。在這裡上班的王先生趁著下樓抽煙的功夫對北京商報記者抱怨:“面對工作,我有一個無處安置的戀愛,沒時間陪女朋友,工作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他吐槽完仍舊堅定地表示,還是會加班的,現在互聯網公司的裁員聲一波高過一波,如果這時候因為工作拖後腿被裁員可不好找工作,畢竟自己現在的工資收入比較可觀。王先生說完掐掉眼指著遠處一輛銀色的大眾速騰說,加班就自己開車走,不用和同事搶單約車可以防止地鐵停止運營,備不住還可早幾分鐘見到女朋友。工作與家庭的難以平衡顯然讓王先生尤為焦慮。

裁員、優化、降低薪水、輪崗……眾多聲音已經讓互聯網企業出於風口浪尖,員工也是人人自危,此時被公開討論的996無疑成為員工表達焦慮的方。“一線城市與互聯網企業兩個詞匯疊加就意味著高強度和快節奏的生活,工作效率要提高再提高才能完成工作,因加班獲得合理的調休和加班費想拿得心安理得,而不是‘被施捨’得來的。”上文提到的一家企業的員工如此解釋996帶來的焦慮。

合理與違法之間……

996工作製是指工作日早9點上班,晚上9點下班,中午休息約1小時,總計10小時以上,並且一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企業的確享有安排員工加班的經營自主權,但這一權利的行使需受到法律法規的嚴格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明確規定,“用人部門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河北詢諾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偉對北京商報記者稱,如果是綜合工時制度和不定時工時制度符合一定條件就不違法,如果是標準工時制度就違法。公司規定所有員工的正常工作時間為為9:30至21:00,每周工作6天,顯然是違法行為。相關企業如果是法律和行政法規明確規定的部分特殊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製,便是合理的。

張偉解釋稱,適用綜合工時制度,全年或季度不超小時數就是不違法。適用不定時工作製只要不是法定節假日就不存在加班的說法。綜合工時和不定時工時需要去勞動部門審批才可適用,而且僅適用特殊崗位,比如運輸行業,司機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上述工時制度被稱為“標準工時工作製”。

對於有些因生產特點而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工作製的企業,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的崗位,可實行不定時工作製,這是唯一一種不受標準工作時間限制的工時工作制度。但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不定時工作製僅適用於法律和行政法規明確規定的部分特殊崗位,如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推銷人員、計程車司機等。

北京商報記者 王曉然 趙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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