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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後”姑娘花850萬購房 不料裡面住了個小夥

杭州市某住宅樓。 胡哲斐 攝

中新網杭州8月1日電(記者 胡哲斐)“90後”杭州姑娘花850萬經某中介購入一毛坯房,交易完成後打算裝修入住,不料裡面住了一個“85後”小夥子,稱和前房東有租賃合約,租期十年,租金百萬。房子究竟屬於誰?近日,杭州市拱墅區法院對上述案件作出了判決。

陳某敏是“90後”,杭州人。2017年3月18日,經某中介公司介紹,她從梁某峰手中購入一套杭州市區的房子,總價為850萬元,兩人簽訂了《杭州市房屋轉讓合約》。同日,兩人又簽訂補充協定,協定中再次明確梁某峰未將該房屋出租。

2017年8月16日,梁某峰將房屋交付給陳某敏,三方簽署物業交驗單,物業交驗單上注明房屋無遺留物品、毛坯房。後來,陳某敏開始準備裝修房屋。過了十天,陳某敏父親去該房屋處準備裝修工作,發成屋屋門鎖被換、房屋被裝修,於是報警。

在房子裡進行裝修的是范某敏,一個“85後”的小夥。他說,自己當時已把房子從梁某峰手裡租過來,想用來做公司的員工宿舍。賣出去的房子怎麽還被“前房東”租了出去?

原來,范某敏和梁某峰簽過一份《房屋租賃合約》,落款日期為2017年1月6日。兩人約定,租賃期限從2017年1月6日到2027年1月5日,年租金為10萬元,押金為7萬。

簽合約當天,范某敏就給梁某峰打了27萬,梁某峰還出具了收條。2017年8月22日,范某敏開始對房屋進行裝修。

2017年8月26日,陳某敏父親準備裝修房子時,才發現了這位“租客”。報警後,民警曾通過電話與梁某峰核實租賃合約事宜,梁某峰陳述其與范某敏之間並不存在真實租賃關係,而是存在借貸關係。警察處理後,告知陳某敏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2017年8月31日,范某敏又帶領他人進入房屋,物業公司通知陳某敏,陳某敏再次報警。警察出警結果為告知雙方通過法院訴訟解決。後來,陳某敏將梁某峰和范某敏起訴至杭州市拱墅區法院。

拱墅區法院審理認為,原告陳某敏與被告梁某峰簽訂有《杭州市房屋轉讓合約》,陳某敏履行了支付房款的義務,已經取得案涉房屋的所有權。

至於兩被告簽訂的《房屋租賃合約》是否有效,拱墅區法院認為,從案涉房屋租金價格與市場價相比偏低、且房屋租金十年都不變的約定來看,該房屋租賃合約的約定不符合常理。且兩被告之間借款次數頻繁,因此,被告梁某峰關於該房屋租賃合約系用於對借款進行擔保的陳述更符合常理,兩被告的真實意思並非建立房屋租賃合約關係。

拱墅區法院還認為,被告范某敏於2017年1月6日承租案涉房屋後,卻一直讓該房屋空置,直到2017年8月22日才第一次進入案涉小區及房屋,該行為不符合常理。

拱墅區法院判定兩被告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約》無效,並分別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5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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