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光明時評:全面“禁野”後,野生動物養殖急需退出機制

作者:江德斌

3月4日,農業農村部緊急印發《關於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革除濫食野生動物決定的通知》,明確中華鱉、烏龜等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物種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兩棲爬行類動物,按照水生物種管理。這也意味著,它們不列入禁食野生動物名錄。不過,自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相關決定起,全國的野生動物人工繁育產業依然都面臨著“生存還是毀滅”這個重大問題。

目前,已經有調查研究表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傳播途徑很可能是野生動物傳染給人類,並由人際傳播進一步擴散開來。因此,拒絕濫捕濫食野味行為,已經成為全社會的共識。此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決定,明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這標誌著我國正式進入全面“禁野”時代。不過,在全面“禁野”之後,全國的野生動物人工繁育產業以及現存的養殖野生動物如何處理,成為了一大問題。

日前,各地紛紛頒布地方禁食野生動物法規,並制定頒布《可食用動物名錄》,但存在標準不一,《名錄》混亂的問題。比如深圳市規定鱉、烏龜等也在禁食範圍,引起社會廣泛爭議。昨天(3月4日)農業農村部緊急發布通知,明確中華鱉、烏龜、牛蛙等不入禁食名錄,確實緩解了大眾和養殖戶的憂慮。但是,其他類目的人工養殖野生動物依然存在著不可忽視的問題。

據報導,目前我國各地存在人工飼養繁殖情況的野生動物種類多達幾百種,龜鱉類、毛皮動物、蛇類、鹿類、鱷魚類、蛙類等養殖均已形成集約化生產,食用動物產業的從業者約626.34萬人,創造產值1250.54億元。此次全面“禁野”,勢必對食用野生動物產業的從業者造成極大打擊,使他們面臨巨大的經濟損失和失業轉型風險,更可能誘發養殖野生動物的大量非自然死亡。

因此,基於環境保護、社會利益與經濟利益等方面的綜合考慮,更需要盡快頒布細則,厘清可食用野生動物的範疇,令食用野生動物養殖產業有章可循。同時,需要對相關產業的後續處理方式予以明確,建立科學有序的退出機制。

此外,在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同時,也需考慮到養殖戶的損失,通過經濟補償、動物園收養、科研需求、科學放生、生態修複和物種恢復等手段解決隨之而來的問題。同時,各地應盡快頒布支持相關產業的養殖戶轉型、再就業政策,幫扶被取消養殖資格的從業者順利轉入其它行業,讓他們免去後顧之憂。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