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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路上,法院與你同行

每年的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今年3·15的主題是“信用讓消費更放心”。我們作為消費者,很容易遇到商家欺詐等問題、買到假冒偽劣等產品,當我們的權益被侵犯時該如何維權呢?讓我們通過以下的案例,看看如何合法的保障自己的權益吧

案例一

買到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進口食品/藥品怎麽辦?

廣西某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李某某買賣合約糾紛一案

——承辦法官 曾明

2017年,家住湖南桃江的李某某為了強身健體,從網上購買了廣西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銷售的東革阿里原片35盒(馬來西亞進口),共計4065元。因懷疑產品效果,李某某向法院起訴,請求該公司返還購物款,並賠償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一審法院經審理判決,該公司向李某某退還4065元並支付十倍賠償金。

二審長沙中院審理認為,本案涉及的食品為進口食品,應按要求隨附合格證明材料。該公司作為進口食品銷售商,其提供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檢測報告、原產地檢測報告等證據材料均為複印件,無原件核對,真實性不予認定。因未能提供有效的檢驗檢疫證明材料,無法證實所銷售的東革阿里原片來源合法且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二審查明的事實與一審查明的事實一致。最終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參考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規定》第六條 食品的生產者與銷售者應當對於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承擔舉證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規定》第十五條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價款十倍賠償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標準要求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條 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進出口商品檢驗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檢驗合格。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按照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的要求隨附合格證明材料。

案例二

汽車銷售欺詐怎麽認?

方某某與湖南某某新能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買賣合約糾紛一案

——承辦法官 黃學裡

2015年,方某某在湖南某新能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購買了一台眾泰汽車。後方某某委託專業機構檢驗該車,出具《檢驗報告》結果為:該車未見車身及底盤部件修理過的印痕,左後門油漆顏色與其他車門油漆顏色有差異、漆膜厚度比其他三個車門的漆膜厚度厚,但該車門是新車門,車門鉸鏈拆裝過。方某某認為該公司故意隱瞞車輛質量問題,構成欺詐,請求法院判決該公司返還購車款並支付三倍賠償金。

一審法院經審理判決,解除某公司與方某某之間購車合約,該公司退還購車款60000元,方某某退還眾泰汽車。

二審長沙中院審理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在於某公司在銷售車輛過程中是否存有欺詐行為。本案中,1、某公司作為汽車銷售商,對車輛技術信息的掌握及車輛質量的檢測並不能按照汽車生產商的標準來要求,其不必然能夠獲取到方某某所提出的車輛瑕疵信息,不能推斷該公司具有實施欺詐的故意。2、一審法官通過對《檢驗報告》的專家進行詢問,合理的解釋了車門鉸鏈拆裝的原因。通過以上專業意見可知,並不能證明該車並非新車,更不能認定該車出過事故或修理過。3、方某某提車時,對“檢驗項目”包括“車身外觀”正常一欄上打鉤並簽字認可。如車輛瑕疵為其所主張的色差問題,其在驗收車輛時也理應發現。因此,該公司的銷售行為不構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上的欺詐。二審查明的事實與一審查明的事實一致。最終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參考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乾問題的意見(試行)》第68條規定:“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

案例三

手擀麵=手工面?

單某某與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湖南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湖南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世紀金源店產品責任糾紛一案

——承辦法官:黃學裡

2016年,單某某在華潤萬家超市金源店購買了裕湘公司生產的“裕湘手擀寬面、裕湘精裝手擀細面”等面條,後發現購買的手擀麵口感與機制掛面並無異常,明顯為機器加工而成,遂向法院起訴退還購物款並十倍賠償。

一審法院經審理判決,駁回原告單某某的訴訟請求。

二審長沙中院審理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為涉案產品裕湘手擀麵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也就是雙方對“手擀麵”定義的理解。手擀是對面條製作方法的一種描述,根據一審中裕湘公司提供的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關於工業化生產“手擀麵、手打面”的說明,模擬手擀麵的人工動作與流程用工業化的加工方式,生產的具有手擀麵形態與口感的掛面或是半生鮮面,均稱之為“手擀麵”,故手擀麵並不等同於手工面。因此,裕湘手擀麵冠以“手擀”二字並不構成“以虛假、誇大、使消費者誤解或欺騙性的文字、圖形等方式介紹食品”。故單某某以涉案產品裕湘手擀麵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為由要求適用懲罰性賠償於法無據,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最終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參考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條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規定》第十五條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價款十倍賠償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標準要求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消費小TIPS

仔細檢查產品的生產者、生產時間、保存期限等信息。購買食品/藥品時需認清有效的檢驗檢疫證明材料,確保商品安全。

盡量從正規渠道購買,購買憑證需保存,以便在發現問題時可及時維權。

需檢查清楚產品質量再確定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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