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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新規,是為民服務還是激化矛盾?

閱讀前,請先思考一個問題,“規定要求你,一天中只能在晚上22:00至次日早上07:00間,才能出門,你接受嗎?”

文山市人民政府於2018年10月29日通過官方網站,發布了【文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文山市區犬類管理的通告】

見下圖:

通告中指出,在文山市區養犬的,應當遵守這7條規定。包括乘坐電梯時,應將犬裝入犬袋。不得攜犬進入廣場、花園、機構等。凡在市區內發現無人看管的散養家犬,一律視為野犬。

前不久,被散放的“警犬翻垃圾”的新聞,你怎麽看

這些規定中,大部分內容養犬人都能接受,唯有第二條中指出的早上7:00至晚上22:00禁止遛犬  。引發了爭議!

此項通告確認發出後,在11月5日(星期一)上了微博熱搜,廣大網民加入討論。不養狗的人分出了兩個方向,一種是完全讚成,另一種是更理性的發聲。這其中,真正的養寵人反而較少發聲。

這可能是因為:

網民們主要針對第二條規定中,關於時間段(7點前和22點後)遛狗存在不一致的觀點。

以人為主的網民評論見下:

較為理性的分析派評論見下:

還有一些Diss向的評論:

汪說君看完大家的評論後,也很想加入戰隊,但作為一個媒體性質的內容號,汪說君還是忍住了,決定站在理性的角度分析一下利弊。

這條規定的確可以極大降低人們遇到狗狗的幾率,從而相對減少狗狗仆人、咬人的事件。而文山市政府也是根據人們的投訴做出的相應措施。

但弊端也不可避免。

01.時間存在一定危險性

1)尤其是對於單身女性養寵人,早上7點前和晚上10點後,都處於戶外人數很少的階段,不能完全避免,女生遛狗被壞人襲擊的可能。

2)晚上視線較差,能見度低。喜愛玩耍的狗狗又很容易被其他聲響吸引,容易發聲危險。

例子:網友@街角尋找婞福 帶金毛多多夜晚遛彎,結果在這條走了無數遍的回家路上被井蓋下面一大截裸露在外的電線觸電身亡。雖然是因為沒有標明任何危險標識,但如果是白天,可能還有避免的可能。

3)正時冬季,晝夜溫度低到冰點。對人、狗身體健康都有一定影響。

02.可能會加重擾民

據百度百科搜索所得,文山市全市達49.3萬人(2013年末數據)。我們粗暴的計算一下,按照一個家庭4口人,每10個家庭就有一戶養且養一隻狗,文山市約會有12325隻狗。早上7點前和晚上10點後分兩波,一次可能會有6162隻狗同時出現在戶外。

話說,兩狗相見不是分外投緣就是必有一架,你一聲汪,我一聲汪,可能在晚上10點後,整個小區都汪汪叫。

再粗暴一點分析的話,如果按狗狗的叫聲是70分貝(人類大聲說話/汽車行使過)的話,六千多隻狗的場面應該很壯觀了!即使一隻小區只有20隻狗,你一汪,它一汪汪,可能還是會被投訴吧。

03.狗狗的排泄物清理不乾淨

同樣是因為光線環境差,養寵人可以做到及時清理,但可能會在清理時,無法做到全部清除。

其實,隨著人民素質的不斷提高,寵物雜誌,各大寵物類公眾號及微博對於文明養寵的普及,不文明養寵現象只是個別少數,大部分養寵人都是能做到文明養寵的。

汪說君所在的小區也如上條評論的情況相同。隻說見到的狗狗就不下20隻,且人人為狗佩戴牽引,每次上班出門時,看到幾隻萌寵,心情也分外美好!但就因為少數的不文明養寵人,而迫使文山市政府發布了一刀切的通告,讓文明養寵人跟著背鍋,汪說君認為還是存在不合理的。

昨天,汪說君通過其他媒體報導看到,文山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隊辦公室唐主任對這條通告的補充,“該時間段是根據文山的實際情況制定。該通告無強製效力。”

真如上所述,雖然表明不具強製性,但還是希望能對條例的合理性進行探討,從人性角度出發,進行更細致的修改,服務於人民。不能讓陪伴人類,服務人類的好夥伴,從此見不到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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