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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個符合資管新規要求的非標類基金子公司產品將發行

本報記者 郝亞娟 張榮旺 上海報導

日前,《中國經營報》記者獨家獲悉,國泰元鑫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元鑫”)將發行第一個符合監管要求的投資非標項目組合基金子公司產品——國泰元鑫錦恆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錦恆1號”),募集規模不超過1.5億元。從目前已獲得的資料來看,該資管計劃的投資標的是三個政信一個地產的組合,符合資產新規對單個項目投資不超過25%的要求。

據了解,錦恆1號分成四個產品,分別投資於成都建發(AA+)、興堰投資(AA)、遵義播州國投(AA)、融創集團海南項目(融創集團(AAA)提供擔保)所持有的應收账款債權。

隨後,記者從國泰元鑫官網了解到,錦恆1號於2019年2月25日開始發售,起購金額是100萬元,產品期限是18個月。這款產品的類別是固定收益類-非標債權類。同時,國泰元鑫官網還披露,錦恆1號暫定於2019年2月25日~4月24日進行初始銷售,委託上海中正達廣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進行銷售。

2018年10月22日,證監會官網正式發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以下合稱“《資管細則》”),《資管細則》統一要求,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集合資管計劃投資,應當採用資產組合的方式,並設定了“雙25%”的比例限制(即:一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於同一資產的資金,不得超過該計劃資產淨值的 25%;同一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管理的全部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於同一資產的資金,不得超過該資產的25%)。

某業內人士向記者描述:“這款非標產品(錦恆1號)的發行,引得不少基金子公司蠢蠢欲動。”

記者查閱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官網發現,基金子公司發行的資管計劃絕大部分為固收類產品。某私募機構風控負責人告訴記者:“監管要求控制集中度,不能一個產品隻投一個標的,按照這樣的要求,業務極難開展。”舉個例子,就像錦恆1號資管計劃,投資標的是三個政信和一個地產,這意味著要同時四家公司在融資條件、融資期限方面談妥。

按照《資管細則》要求的投非標組合化方式,對基金子公司來說,増加了業務成本和難度,但還是可以做。某基金子公司業務高管坦言:“在業務開展上,證監系統都是規則統一的,非標方面業務開展弱於信託。”

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最新發布的《2018年四季度資產管理業務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基金子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規模為5.25兆元,較2018年三季度縮減了4000億元。

在去杠杆、防風險、打破剛兌等強監管措施持續發力下,基金子公司資產管理規模持續壓縮。另一基金子公司業務人員告訴記者,根據監管要求,公司一直在壓縮通道業務規模,積極和委託人商量提前結束通道業務,降低風險資本佔用。“新業務開展得很少,一方面是ABS業務符合基礎資產要求的少,以前還可以做通道類ABS,現在監管也在嚴查這塊;另一方面,非標業務開展限制增多,資產端較難搭配,而在資金端,基金子公司相比信託機構並不具備優勢。”

(編輯:朱紫雲;校對:顏京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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