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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晗和吳亦凡們要從流量明星變為大眾明星了嗎?

最近有幾條生猛的流量明星新聞。鹿晗的數字專輯《π-volume.1》成為他的第8張QQ音樂鑽石唱片,吳亦凡的巡演“天·地·東·西·ALIVE TOUR”昂貴浩蕩,他的新單曲《大碗寬面》“恰好”借蔡徐坤狀告B站的東風登上各大熱搜,輿論一揚一抑,路人好感頓生。流量明星距離大眾明星似乎只有一步之遙了。

鹿晗的數字專輯《π-volum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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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可與讚美其來有自。鑒於流量明星的特殊性質,出圈看正面評價的來源比較客觀。很多讚美來自對音樂製作部分的認可,他們對音樂作品的投入極其慷慨大方。

出了三張錄音室專輯的鹿晗有相對穩定的音樂合作夥伴,主要來自國外廠牌如Djemba Djemba、Santell、Picard Brother等;吳亦凡的首張個人專輯《Antares》得到環球總部的支持,聚攏一批美國頂級hip-hop製作人做嫁衣,新巡演的製作在國內頂尖,僅LED屏的數量和體積就碾壓幾乎所有華人演唱會。

鹿晗和吳亦凡們(包括其他流量明星)的大手筆投入與驕人商業成績對音樂行業來說是好消息。流量明星的成績或能產生燈塔效應——既樹立音樂製作上的高標準,又在與音樂平台的合作中不斷創造新的行銷手法,刺激行業發展。

有錢就有人才,有人才便可能繁榮的邏輯雖有例外,但在華語流行音樂積貧已久,幕後專業人士流失嚴重的今天,充沛的資金和資源能吸引人才回流的前景依然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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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波路人態度的翻轉也很有意思。在吳亦凡和鹿晗們為擺脫 “流量”二字,成為大眾明星努力時,伴隨著對“飯圈偏見”的主動修正,生成的巨大反差成為路人好感的來源。

大眾眼中,“飯圈文化”曾與cult組織相去不遠。流行明星與粉絲的強相關對應教主與信徒的強力黏合。且飯圈常給人孤芳自賞、狹隘偏執、組織嚴密、攻擊性強的印象,因此他們堅守的亞文化無可避免地與主流文化發生碰撞。

吳亦凡的“

《Antares》買榜事件

”和蔡徐坤狀告B站引發的群嘲是大眾對飯圈文化的集體反彈。但當自信滿分的吳亦凡用《大碗寬面》展現幽默、寬容和自嘲時,反差立即出現了。它的效果或許比團隊預期的更好,因為流行文化中的人設建立只是初階操作,漂亮地打破它才是神來之筆。

鹿晗和吳亦凡們身處的音樂行業優勢提供了好感的另一個來源。作為歌手,他們能通過歌曲直接表達意圖、回應粉絲、對外界情緒做出反饋,無需通過中間環節。

與影視業相比,音樂行業池小水淺,行業鏈條相對簡單,製作上與歐美“先進”水準接軌較容易,受國內大環境的影響也較小。

歌手對作品的掌控也比影視明星大很多。錢和資源不一定能換來一個好劇本,何況從參演到上映、叫好、賣座、拿獎之路充滿變數,錢和資源卻更容易換來一張製作優良的錄音室作品和一次巡演。

當流量明星回到本職,製作音樂作品時,投入的錢和資源能直觀地變現,告知粉絲和路人:“我沒有悶聲發大財,相反我很願意用財富與資源反哺作品。”

當藝人進階為明星後,Ta對事業的誠意最易贏取好感。前幾年影視業大量熱錢湧入時,影視明星們開了個壞頭。只顧賺快錢卻懈怠本職的做法為大眾積怨已久,一眼望去只見明星春風得意、數錢手軟,不見演員和作品。今見鹿晗和吳亦凡們展示對作品的誠意,與影視圈的浮躁風氣相比高下立見,如同一股清流。

《大碗寬面》的效果或許比團隊預期的更好,因為流行文化中的人設建立只是初階操作,漂亮地打破它才是神來之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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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一個問題:頭部流量明星只是用資源反哺製作,就能擺脫“流量”嗎?他們成為大眾明星的努力,是否走對了方向?

大眾輿情中(而非粉絲內部)有一種普遍的觀點:製作為王,商業的事從商業層面考量足矣。

隱含的意思是,流量明星在商言商。如果做音樂,只要製作高級,緊跟潮流,商業成功,就可以跨過作品,自動打破亞文化圈層,進階為大眾明星。

但大眾明星真的能脫離作品單獨存在嗎?放在影視圈這個問題可以換作:毯星是真正的明星嗎?

回答這個問題需要先剝掉附著在“大眾明星”身上的泥濘,定義何為“明星”。很久以來,大眾明星的空間一直在萎縮,一並收縮的還有流行音樂的含義。除了個人魅力及作品影響力,真正的明星還要具備引起大眾共鳴的廣泛影響力、原創性和前瞻性。流行音樂也是同理,它們非但不是廉價和媚俗的同義詞,還應該是它的反面。

這其中個人魅力是基本,作品是階梯,共鳴、影響力、原創性和前瞻性屬精神層面,天然地不會被局限在圈層中,因其觸及的是人性相通的部分。

以邁克爾·傑克森、張國榮或大衛·鮑伊為例,他們推進流行文化範疇和人類共識的邊界,把石破天驚變為光輝燦爛。在他們之前,黑人漂白或雌雄莫辯是禁忌,是他們豐富了流行文化的語境,創造了前所未有的景觀和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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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鹿晗和吳亦凡們,在成為大眾明星的路上,他們恰恰尚還缺乏這個核心的部分。

資金和資源無法搭建從流量明星到大眾明星的快捷通道,只能錦上添花。回望,沒有一場經典演唱會、一張經典專輯僅靠昂貴的製作被記住,歷久彌新的總是更精神性的部分,而這些絕不是迎合大眾的部分。

面上來看,流量明星們似乎也在創造“新”的東西。

他們不約而同地諱提“流行音樂”,好像它是較低級的存在。在力求具有國際視野時,他們愛把貼合自身特質的“小眾”音樂風格拿來使用,營造“先鋒”的音樂形象。

這裡“小眾”僅指令華人歌迷陌生,不是真正的“先鋒”。好用的標簽包括電子、R&B、hip-hop,宣傳效果立竿見影。把不熟悉的東西帶給粉絲,好讓粉絲臉上有光——自家愛豆時髦進步,眼界開闊。亦得路人刮目相看,原來這位流量明星對音樂那麽有追求又毫不媚俗。

為保守的華語樂壇開窗通風這件事本身挺好,但回到作品質量和突破性的層面,沒有,無非是精細拚貼和步人後塵(偶有例外)。還有個潛在的壞處,即把hip-hop、電音等類型狹隘化,把拿來主義捧作行業高山。

去年吳亦凡發首專,口號是進軍歐美,但歐美不太買账。《衛報》倒是為《Antares》寫了一篇簡短的樂評,觀點是:“這張專輯充分顯示了這位藝術家創造力的匱乏。這或許是因為語言障礙,也可能是原創力的低下。”這位樂評人在專輯中聽到了Travis Scott、Quavo和Drake的影子,“但是吳單薄的男孩嗓音就是無法與他的模仿對象一樣充滿魅力。”

對於歌詞的評價則是:“他的絕大部分英語歌詞都是嘻哈界的陳詞濫調,只會讓人無比尷尬。輪廓鮮明的吳顯然不是一個野蠻人,他的抱怨‘suicide when I can’t see my shorty’聽起來很蠢。”

吳亦凡未必是真的想進軍歐美,但衝擊的姿態能有效促進內銷,回饋粉絲,佔領文化輸出的輿論高地,給人出圈成功的印象。

這樣也沒問題,是進步,但操作方式仍停留在偶像運作的範疇,只是偶像工業自身的優化。提高偶像吸引力,豐富偶像人設與作品的維度,但不是真的在往大眾明星的方向努力。

說到底,這是拓展,但不是創造。是高級感的營造,但無法成為流行。

流量明星的運作很容易陷入一個誤區:挖掘“我”,塑造“我”,展示“我”也有一顆心,“我”聽到你們在說什麽,“我”及時做出反饋,“我”接地氣,“我”有誠意,“我”砸錢。強調“我”,放大取悅的部分,那麽此起彼落,開拓和前瞻的比重就會減少。

如果流量明星只想做到這樣,或者以為自己在突破,其實還在新瓶裝老酒,那很無聊。

吳亦凡新巡演的製作在國內頂尖,僅LED屏的數量和體積就碾壓幾乎所有華人演唱會。但資金和資源無法搭建從流量明星到大眾明星的快捷通道,只能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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