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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城施策須把“房住不炒”挺在前頭

2018年底以來,一些地方微調樓市調控政策。隨著作出類似調整的地方增多,有人認為,樓市小幅“鬆綁”可能會成為一種趨勢,未來不排除有些地方借“因城施策、分類指導”的名義放鬆樓市調控力度。

本輪房地產市場調控始自2016年9月30日,至今已近兩年半,目前處在一個關鍵時期。調控之前,全國房地產市場價格經過了相當一段時間快速上漲,很多城市漲幅高達兩位數,個別城市甚至高達50%以上。這不僅加重了民眾的購房負擔,也加大了樓市泡沫和金融風險。針對這種情況,兩年多來,100多座城市陸續頒布數百次調控措施,終於使房地產市場形勢逐漸有了趨勢性變化,主要特徵就是銷售和價格增幅均有明顯回落,特別是一線城市終結了暴漲模式,環比和同比均呈現出各月微漲或微降或持平狀態。

不過,隨著房地產市場漸趨平穩,尤其是某些地方的房價略有回調,市場上開始出現了不同的認識,相關動態值得關注。一是多地調整了已經頒布的調控措施;二是“可能會逐步鬆綁”的預期在業界很有代表性,並陸續傳導至某些欲購房人群。一些地區調整的理由主要是:本地建案供應較為充足,調控使價格下行、銷售遇冷;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時,土地出讓收入減少,導致地方財政收入減少,經濟增速放緩等。

需要指出的是,不同城市規模大小、功能定位和人口結構不同,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軌跡也不相同,各地樓市調控措施確實需要因地製宜、因城施策,這樣才能收到實效。對此,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因城施策,分類指導,夯實城市政府主體責任”。同時,也要認識到,因城施策絕不是不再堅持“房住不炒”定位,不是因為遇到了經濟下行壓力、地方財政收入增速放緩等情況就要“放水”放鬆調控。而且,經濟下行壓力和經濟增速放緩,是一個共性問題,既與外部環境變化有關,也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階段性特徵所致。如果因樓市調控影響了地方經濟發展速度,恰恰反證了其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一旦再次放鬆調控,由此帶來的副作用和風險將遠大於短期內的經濟增速回升帶來的收益。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強調“因城施策,分類指導,夯實城市政府主體責任”的同時,再次指出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這個定位不僅是當下全國房地產調控必須堅持的,也是各地在“因城施策,分類指導”、構建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長效機制過程中需要長期堅持的。只有長期堅持“房住不炒”定位,調控才能收到實效並得以鞏固,才能真正有的放矢地因城施策,有效遏製投資投機性購房,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更好地滿足民眾住房的剛需和改善性需求。如果偏離了“房住不炒”定位,在放鬆調控措施的過程中,放棄或減輕對投資投機性購房的遏製,極可能使兩年多的調控成果前功盡棄,使房價再次進入上升通道,高房價進一步加劇樓市泡沫和金融風險。

所以說,各地對樓市因城施策必須把“房住不炒”定位挺在前頭,並以此作為判斷樓市形勢、頒布或調整相關政策的依據,認真評估各項調控措施,審慎頒布調整政策,不向市場發出錯誤信號。(本欄目話題由今日頭條提供大數據分析支持)

(經濟日報 作者:潘璠責編:渠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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