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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購電動車電池充電起火燒毀房 廠家:無法證實是我們的電池

一聲似爆竹般的炸裂聲,驚醒了熟睡中的肖先生。當他衝向客廳,火苗已躥起一人多高,濃煙滾滾襲來。肖先生迅速撥打了消防電話求助,又逐層將大樓裡所有住戶叫醒。火終被撲滅,所幸無人員受傷。而肖先生的房屋被大火燒得面目全非。

火災後的電動車殘骸 本文圖均為 當事人 供圖

家住遼寧沈陽的肖先生向澎湃質量報告平台(www.thepaper.cn/consumersComplaint.jsp)反映稱,火災因電動車充電式電池發生爆炸引發,這塊鋰電池是他在淘寶網店“愛瘋商貿”購買的,使用不到兩個月。火災致室內家具家電、裝修基本被燒毀,損失7萬餘元。

肖先生說,事發後,他曾找淘寶涉事店鋪客服進行溝通,並按該網店客服要求,將電池殘渣寄回廠家鑒定。誰知,客服卻稱,經過對寄回電池殘渣檢測,無法證實是他們的電池。

如今電池被燒毀,通過肉眼已無法辨認出電池的型號和廠家等信息,肖先生陷入維權困局。

澎湃新聞谘詢“愛瘋商貿”網店得知,該店鋪為陸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網上店鋪,只賣該品牌的電池。

陸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位朱姓負責人6月13日下午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表示,“愛瘋商貿”是公司網店,根據肖先生郵寄來的電池殘渣無法證實該電池系公司所生產銷售,且引發爆炸著火的原因不明,出於人道主義可以給肖先生退還所購電池款。

該負責人稱,此前沒有發生過類似事故,很大程度事故是因使用者使用不當導致,比如在室內充電,但“現在電池也燒掉了、充電器也燒掉了,死無對證了”。

電動車充電中發生爆炸引發火災

回憶起那天爆炸的情形,肖先生心有余悸。5月27日晚11時許,肖先生剛入睡約一個小時,突然客廳裡傳來爆炸聲。“聲音就像放鞭炮的聲音一樣,響了好幾聲,因為我剛入睡所以沒睡死,一下就醒了。”

肖先生說,他衝向客廳發現,是放在客廳靠窗位置充電的電動車發生了爆炸,爆炸散開的火花引燃了客廳一些物件,火苗躥起一人高,“我頭髮都被燒了”。肖先生當時嘗試用樓道內的消防設施撲救滅火未果,便一邊叫人一邊報警。

肖先生住的這棟樓共17層,一層住4戶,他住10樓。小區新建沒多少年,“(樓下)沒有充電樁,電動車只能推回家充”。

發生爆炸後,肖先生考慮到安全問題,逐層將樓裡的住戶叫醒。“人幾乎都下來了,就差一戶人家。”肖先生說,後來消防部門趕來將火撲滅,所幸人都沒事,但他的住房遭了殃。據他火災後清點,冰箱、洗衣機、電視等全燒沒了,室內牆面裝修也不同程度受損,被熏得烏黑。

消防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

沈河區消防救援大隊出具的火災事故簡易調查認定書顯示,經現場勘驗,“現場起火部位位於該住宅客廳位置,客廳內停放電動車,電動車位置燒損嚴重,電動車充電位置牆體上有固定電源,電源處完全燒損,周邊牆體脫落有明顯起火痕跡。電動車周邊沙發、行李箱全部燒毀,其余部位依次減輕。其他廳、室均有受熱異塵餘生和煙熏痕跡。”

該份調查認定書認定,起火原因系肖先生租用的住宅內因電動自行車充電時發生故障引發火災,直接財產損失為3000元。

“我現在一直借住在朋友家裡,是有家不能住。”肖先生向澎湃新聞表示,房子是租用自己大哥的,剛買了一年多,去年裝修完成,“當初裝修大約花了7萬元”。

涉事鋰電池系網購,使用不到兩個月

肖先生說,發生爆炸繼而引發火災的鋰電池,是他兩個月前從網上購買的。去年年初,他花2600餘元網購了一輛電動車,騎了一個月就閑置在家,最近想重新使用,發現電池虧電用不了。

今年4月2日,準備網購電池的肖先生在淘寶按照銷量排行,找到銷量較好的“愛瘋商貿”店鋪。他說,當初買的時候,他與網店客服谘詢過,通過尺寸定做了一塊可以安裝在舊電動車上的鋰電池。“我還把我的原電池照片發過去給他們。”

之後,肖先生花費432元從“愛瘋商貿”買下了一塊“36V12A”的定製電動車鋰電池。收到電池後,肖先生找路邊移動修電動車的師傅按照原來的電路連接,進行了電池更換。

此後一直順利使用,大約三天充一次電。豈料,這塊電池使用不到兩個月,5月27日晚發生了爆炸。

肖先生提供的訂單信息以及其與“愛瘋商貿”客服的聊天截圖顯示,該店鋪銷售的是一款品牌為“陸路能源”的鋰電池,可以定製多個品牌電動車型的電池組。

該網店客服也自稱是“陸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店鋪。澎湃新聞發現,“愛瘋商貿”店鋪的內銷量最高的產品顯示“月銷373”;此外,該店鋪還是淘寶“雙冠”店鋪,是一家比較容易搜到的店鋪。

澎湃新聞通過天眼查發現,該公司注冊資本50萬元,注冊地址為深圳市龍華新區大浪街道華寧西路65號偉華達工業園D棟4樓,經營範圍為鋰電池、鋰電芯、電池組等的技術開發與銷售,曾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繫”被列入異常經營名錄。

肖先生說,當初收到快遞送來的這塊電池時,外部只有一個快遞公司提供的保護電池的紙盒包裝,電池本身沒有外包裝,盒子內也沒有關於電池的說明書和合格證等,“只有一張保修卡,現在也被燒毀了”。

此外,肖先生收到該塊電池後,發現這塊新電池比自己原電動車原廠電池少了一個保險裝置。但當他將此告訴客服後,客服則表示“放心使用,足安的,要是少一個電壓就不對了,用不了的”、“尺寸是比你的小一點,裝進去有空位可以用棉塞緊不搖晃即可。”

涉事廠家:經檢測殘渣無法確定是公司所售的電池

火災發生後,肖先生多次和“愛瘋商貿”客服進行溝通,當時客服表示,光憑燒毀電池的幾張殘渣照片,無法證實是他們的電池,需要肖先生將電池殘渣寄回工廠做鑒定。

肖先生按對方要求,郵寄了部分燒毀的電池殘渣給廠方做鑒定。“如果將整個電池都寄回,那自己就沒有證據了。”

肖先生與“愛瘋商貿”客服對話截圖

但結果令他難以接受。幾天后,客服告訴肖先生,工廠技術部門檢測寄回的電池殘渣後,無法證實是他們生產的電池。隨後,肖先生客服提供的收件人“羅女士”電話,想直接與工廠聯繫,但電話一直無法接通。

6月13日,澎湃新聞以消費者身份向“愛瘋商貿”店鋪客服進行谘詢,對方表示該店鋪為陸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網上店鋪,只賣該品牌的電池。客服還表示,他們的電池可以在百分之九十九的鋰電池電動車上使用,使用的電芯是“億緯18650”。

該店鋪在商品詳情頁面還展示了陸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以及公司前台、自動化生產車間和辦公一角的照片。客服稱其“工廠在東莞”。

隨後,深圳陸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位朱姓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表示,根據肖先生郵寄來的燒毀電池殘渣,“已經燒成了灰”,無法證實該電池系其公司所生產銷售。

該負責人稱,其公司銷售的電池有完整品牌名稱包裝,也有合格證和說明書,電池上貼有相應的標簽。該負責人認為,引發爆炸著火的原因不明,是否是電池的問題,還是因為充電器、電動車本身的故障導致了爆炸起火,均沒有相關的認定,公司出於人道主義可以給肖先生退還所購電池款。

但肖先生認為,事故原因消防部門已有認定,充電用的是原電動車原裝充電器,現在發生了事故,只希望他們能賠償房子裝修費用和被燒毀的家具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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