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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愛你,只是一時的心境

“我永遠和你在一起;我們一生一世都別離開。”——好像我們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那個時候,張愛玲還很年輕,還沒有遇見讓她自甘低至塵埃、之後又兀自萎謝的那個人。她在一篇小說中,借助故事人物之口,寫出以上這段話。真是玲瓏剔透心,一語道破情愛、也可以說是人生的本質。

誠然,世間沒有任何事情,任誰能夠憑一己之力做得了主的。塵事紛擾,你做得了主麽?潮漲潮落,你做得了主麽?花開花謝,雲卷雲舒,你做得了主麽?愛人的心,你做得主麽?己心的驛動澎湃,飛揚跌落,你又能做得了幾分主?

張愛玲,或許說故事人物生活的那個年代,戰亂流離,聚散離別,更是由不得個人了。不知何時從天而降的槍林彈雨,隨時會傾軋一座城,有時也會成全一對人。天災人禍,人似螻蟻。

此番情理,她早已明白在心。故而妙筆生花,花亦帶著涼薄之氣。

一旦縱身躍進愛河,之前悟得的種種道理,一件件,都像扔在岸邊石頭上的衣裳,不管不顧——愛的確如此,以不知也不怕傷害的姿態去愛。

愛便是了,一開始並沒有想到結婚這樁事,好似那只是可有可無的形式。愛著愛著,愛得越來越深,原先無謂的事,開始變得在意。

他倆以婚書為定,開始希冀永遠。她寫:“胡蘭成張愛玲簽訂終身,結為夫婦。”他接:“願使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

循著如此美麗的文字呈現出的情景,不禁讓人聯想到《倩女幽魂》中,才子佳人,相依相偎,巧笑嫣然,一起寫下“十裡平湖霜滿天,寸寸青絲愁華年。”那樣的情至深處,那樣的最美年華。

想要簽訂的,哪裡是終身,明明是終情。可是,心裡的內容,又何以能夠憑借一紙婚書得以簽訂?

那一刻,她已然將自己寫過的關於情事變遷的犀利之語拋卻腦後。那一刻,她大概完全相信:千萬人的世界,千萬人身不由己;兩個人的世界,兩個人能夠說話算數。

兩年婚姻,有過調弦正柱琴瑟和諧,有過相守相依甜膩黏纏,也有過巴山夜雨共剪西窗。

後來還是淡了。

後來還是忘了。

她卻沒淡,也沒忘。

曲曲折折一路追過去,向對方發出責問:“你與我結婚時,婚帖上寫現世安穩,你不給我安穩?”

他只是答了這麽一句:“世景荒涼,不問也罷。”

真真假假,何處是真,何處是假,無需多問,也不必去辨。

責問的那一刻,她依然沒有想起自己之前寫過的那句話:“好像我們自己做得了主似的”。於是她也沒有意識到,當愛當中的一個人已經離開時,自己已經沒必要去維護,責問更是多餘。

難道,女人在入迷之後清醒之前,一直處於傻與忘的狀態麽?難道,之前的懂得,不是一勞永逸麽?難道,“慈悲”二字是除開自己而言的麽?

夢醒時分,心碎之時。

心碎之時,亦是萎謝。

之後的遇見與邂逅,相知與相伴,再難擁有那份說什麽都信的癡癡傻傻,也再難生幽愁暗恨。

如果,新郎對新娘說,我永遠愛你。這樣的表達好似在理所應當,也會讓新娘幸福微笑。等到哪一天,發現愛不在了,她會拿出那句“我永遠愛你”不停責問,好像對方,只有對方犯了不應該的錯。

如若,新郎對新娘說,我無法保證一輩子永遠愛你,只知道此刻深愛著你。這樣的表述會不會讓旁人覺得豈有此理?更讓新娘花容失色?事實上,他只不過講了句不符合主流審美觀的實在話,身邊的她如果懂得,也就能會心一笑了。

永遠愛你。這樣的話,不必不信,更不必當做磐石蒲草,它只是言說者當時當下的心境。

所謂永遠,並非是“山無棱,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的那一天。

永遠,只是每一個當下,接連不斷的當下。

縱使千山萬水,縱使愛意早逝,曾經滄海始終橫亙在心頭,起起伏伏,時隱時現,難以橫渡。

很多年過去,在外界看起來,張愛玲與胡蘭成已是相忘於江湖,老死不相往來。她對於自傳體小說《小團圓》這樣定位:這是一個熱情故事,我想表達出愛情的萬轉千回,完全幻滅之後還有點什麽東西在。

高僧涅槃,化為舍利,可作為形而下的信奉。愛情幻滅,夢境煙消,那點還在的東西,難道用來供自己,在往後餘生,憑吊心頭空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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