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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多名“保護傘”被查後,副縣級警察女幹部自首了

撰文 | 李岩

中央掃黑除惡第二輪督導工作全面啟動的背景下,江西省紀委監委日前給出數據,今年以來江西省已經有6個縣市的多名警察系統幹部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處。

政知見(微信ID:bqzhengzhiju)梳理得知,此前江西省已經有兩名警察局長被確定為黑社會、不法分子的“保護傘”。

更值得注意的是,最新消息顯示,萍鄉市警察局副縣級幹部劉百羽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投案自首,目前正接受萍鄉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相比涉黑分子自首,在掃黑除惡督導組進駐的背景下,警察系統高級幹部自首的案例並不多見。另外,劉百羽是一名女性。

花甲之年,自首投案

正如前文提到,警察系統幹部在掃黑除惡背景下自首的案例並不多。上述六人中,只有劉百羽是自首投案。

公開的簡歷顯示,1959年出生的劉百羽是江西安源人,大專學歷,歷任萍鄉市人防辦辦公室副主任,萍鄉市國家安全局幹部,萍鄉市發展計劃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萍鄉市警察局交警支隊開發大隊大隊長、開發分局黨委副書記等職。

讀者或許會好奇,在市警察局擔任的副縣級幹部究竟是一個什麽樣的職位?

資料顯示,劉百羽在2011年晉升為縣級幹部,歷任萍鄉市警察局副調研員、交警支隊副支隊長、黨委委員、萍鄉市警察局交警支隊政委等職。不過,官方簡歷中,劉百羽2011至2016年所擔任的上述具體副縣級職位一一列出,但從2016年至今,其履歷僅被描述為“萍鄉市警察局副縣級幹部”。從時間上看,2016年時,劉百羽已經57歲。而今,她已經年至花甲。

需要說明的是,通報中僅僅提到“劉百羽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投案自首”。雖然具體的涉案信息目前並未被與前述兩名江西省內的“保護傘”寫入同一條新聞中。

收受所查“黑老大”錢財

除了劉百羽,根據微信公眾號“江西時政頭條”4月12日的報導,江西省近期查處的另外5名警察系統幹部分別是奉新縣副縣長、縣警察局局長彭添奎,湖口縣警察局黨委副書記、政委潘新華,南昌市警察局新建分局原黨委副書記、政委胡建甫,三清山風景名勝區黨委委員、三清山管委會副主任、上饒市警察局三清山分局局長余斌,樂安縣副縣長、警察局局長陳兵。

這六人之前,江西省查處並定性了兩名警察局長為黑社會、不法分子“保護傘”:

銅鼓縣警察局原局長陳雲南

上饒市警察局原黨委委員、市警察局信州分局局長祝少敏

政知見(微信ID:bqzhengzhiju)梳理發現,這兩頂保護傘的“事跡”值得一說。

1965年出生的陳雲南是江西宜春人,大學學歷。參加工作7年後陳雲南進入仕途,1990年成為了他的轉折點,擔任江西省原宜春市政府處理糾紛辦公室幹部;一年後,陳雲南又調入原宜春市林業警察分局工作,開始了他的警界生涯。

從一般的民警到副縣級幹部,陳雲南用了12年多的時間。2014年9月,他任江西省宜春市警察局國保支隊政委(試用期一年);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陳雲南任江西省樟樹市警察局政委(副縣級);2016年8月,陳雲南來到銅鼓縣任警察局一把手。

陳雲南究竟是如何給黑社會提供保護的呢?通報中提到,在牽頭偵查涉黑犯罪集團案件中,陳雲南仍然收受犯罪集團首要分子所送錢款,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案件偵查、項目審批、工程承接、幹部選拔任用等事項中為他人謀取利益。

被查後不久,接替陳雲南的繼任者蔣曉青到任。銅鼓縣縣委書記羅光榮在會議上寄語這位新局長稱,要增強廉潔自律意識,嚴格按照要求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接受監督。全體黨員幹部要不斷強化黨性修養,要正確對待權力,把權力當作一種責任

對於新任的寄語,同樣也可以看成對於落馬前任的教訓總結。

在年齡上“動手腳”

另外一頂“保護傘”祝少敏於今年1月被雙開,通報中提到,祝少敏身為警察機關黨員領導幹部,知法犯法、執法違法,靠山吃山,嗜賭成性,與社會人員結成利益同盟,大肆收受財物,充當不法分子“保護傘”,將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

祝少敏的履歷顯示,從1993年8月開始,他在上饒地區警察幹部中等專業學校擔任教師和科員,2000年12月任上饒市警察局刑警支隊科員,一年後任市警察局辦公室科員,2004年3月任上饒市警察局辦公室副主任,從此,開始步入警界仕途。

當了一年半的辦公室副主任後,2005年10月,祝少敏被調任上饒市警察局三清山分局副政委、副局長,半年後轉正為三清山分局政委。兩個月後,升任上饒市警察局後勤保障處處長。在市局後勤保障處長的位置上幹了四年後,2010年11月,祝少敏任婺源縣副縣長、縣警察局局長,2016年7月任信州區副區長,上饒市警察局信州分局局長,2017年2月起任上饒市警察局黨委委員,信州區副區長兼信州警察分局局長,直到2018年10月13日被宣布調查。

有趣的是,曾有媒體列舉不同官方信源發現,祝少敏的出生年份前後不一,相差一年。很有可能,這名給黑社會充當“保護傘”的警察幹部,在年齡上也動過手腳。

多知道點丨“假自首”不會被從寬處理

再多說幾句自首,政知見(微信ID:bqzhengzhiju)注意到,從監察法頒布實施後,主動投案的人數大幅上升。《中國紀檢監察報》此前曾撰文評論稱,在反腐敗高壓態勢的強大震懾和政策感召之下,越來越多違紀幹部主動投案," 自首效應 " 正在形成。

《中國紀檢監察報》披露,投案自首的人員不止一次地說起,監察法的實施和監察法規定的 12 種調查措施,對新納入的監察對象形成了強大震懾。“像我這樣的身份也是監察對象,想著跑也跑不掉,所以就決定向監委投案自首。”

此外,按照監察法的規定,嫌犯主動認罪認罰,自動投案,可以從寬處罰。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的監察法釋義,曾給出解釋,從寬處罰的建議包括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和免除處罰。但同時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鑽法律空子”“承認小、隱瞞大”的假裝自首幹部,最終並不會被從寬處理。

資料 | 江西日報 新華社 北京青年報 光明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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