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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婚姻:來自雲南農村的考察丨翻書錄

文丨陳雪

雲南跨境婚姻移民:

一項多元交織分析研究

陳雪 著

2018年6月出版 / 89.00元

ISBN 978-7-5201-2601-4

進入21世紀,伴隨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轉型,我國大陸地區,從區域內部最早的也是最大的婚姻移民傳統型輸出基地,逐漸轉型為兼具婚姻移民輸出與輸入功能的移民“轉運站站”。大量來自越南、緬甸和老撾的毗鄰國女性移民在以雲南為代表的邊境農村與當地男性組建家庭,開始新的生命歷程。婚姻移民在邊境地區的劇增和向內地的擴散引起了來自全社會的共同關注,不僅成為國家層面和地方政府亟待解決的社會治理難點,也成為包括社會學、民族學、政治學、法學、人口學等社會科學各專業共同關注和參與探討的研究熱點。

跨境婚姻移民的特徵

結合各個部門的調查統計數據,以及田野調查的觀察與數據統計,不難看出跨境婚姻移民劇增現象已成為雲南省一個備受各方關注的顯性問題。在跨境婚姻劇增現象之下,婚姻移民在人口特徵、發生區域、身份問題等方面都出現了以下幾個特徵。

第一,跨境婚姻移民以女性為主,大量周邊國家的女性通過跨國通婚方式,成為雲南邊境地區的長期/永久性移民。

第二,跨境婚姻移民主要集中在邊境地區,太空上屬於短距離跨國遷徙,跨境民族構成了婚姻移民的主體,跨境通婚並不僅局限於族內通婚。

第三,跨境婚姻集中發生於處於社會結構底層的農村地區的低收入家庭。跨境婚姻夫妻雙方都呈現低學歷、低技能的特徵,新組建的家庭內生動力弱,貧窮成為大多數跨境婚姻家庭面臨的共同困境。

第四,跨境婚姻締結的方式多樣化,跨境婚姻的商業性逐漸顯現。與亞洲其他國家和地區跨境婚姻呈現的商品化特徵相比,雲南跨境婚姻是一種短距離的跨國通婚,其締結的過程正是地緣、親緣和族緣關係的映射。

第五,婚姻移民身份與跨境婚姻同時呈現“非法性”的特徵。“非法性”成為雲南省跨境婚姻移民治理中難以回避的制度困境,在各部門的多份調查報告中也都作為重點提出。

“非法移民”的由來

移民的“非法身份”是一個被發明出來的社會建構。身份的“非法性”並不是自然附著在某類人群身上,用於定義其特徵的某種天然屬性,而是由國家和移民法律共同圈定的,在國家語境下享有權利的主體範圍。“非法性”產生於移民政策自身的演變,以及國家建構與對勞動力外來輸入的需要之間的矛盾性中。

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移民一樣,雲南邊境的跨境婚姻移民的“非法”身份也是伴隨著20世紀50年代以後現代國家的建構和佐米亞山地太空的瓦解逐漸產生的。

由於我國與緬甸、老撾和越南的邊界劃分於1961年,1993年和1999年才分別完成,國家力量對邊界控制的強調也是一個逐漸發展的過程。族群、地緣與性別的深刻烙印使婚姻移民的法律身份在族群太空與國家太空的互動對話過程中動態變化,既包含限制排斥,又在懸置中具有彈性和張力,時而被驅逐甚至遣返到國家邊界之外,時而又在突然裂開的縫隙中抓住機會,“幸運”地成為國家公民,從而脫離猶如陰影籠罩的“非法”身份。但更多的時候,大多數婚姻移民只能成為同時被輸出國和輸入國剝奪了公民身份的“無國籍者”,成為遊離在現代性時空之外的孤獨群體。

在前佐米亞太空特殊的無政府多族群生態太空樣式的影響下,直到今天,漢民族以外的少數族群依然是雲南邊境的主要居民。

學者Elena指出:“在這個特殊族群共同的生產太空基礎上,為確保國家邊界的絕對權威,中國在20世紀50年代,通過開展民族識別工作,以及對跨境民族的分類和定義,實施對這一地區國家邊界的第一次劃分。但是對族群的劃分與分類並不能阻擋跨境族群在私人太空的交往,尤其是親密關係的締結。

20世紀60年代雲南邊境曾與周邊三國達成了“不提倡,但也不禁止邊民互婚”的協定。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後,伴隨我國戶籍和身份證管理制度的健全和發展,婚姻以及計劃生育政策的開展,建立在跨境民族之間的通婚現象才作為這些政策難以控制和管理的“社會問題”逐漸顯現。

但在早期,一方面由於跨境婚姻移民進入雲南邊境的單向劇增趨勢尚未形成,跨境婚姻是以一種區域內部相互往來的通婚傳統呈現,且我國與人口管理相關的法律制度尚未健全,因此進入雲南邊境的跨境婚姻移民常常能夠在地方治理語境中,通過納入家庭戶口再辦理身份證的形式,在悄無聲息中完成歸化(naturalization)。在對德巨集州進行田野調查的過程中,於20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進入這一地區的婚姻移民婦女都坦然承認自己是從緬甸“嫁過來的”,但都辦了中國的身份證和戶口。

案例12:1967年出生的芒市街坡村的傣族婦女T,1987年與丈夫P在緬甸相識並成婚,婚後兩人回到芒市定居,並以家庭作坊的模式加工粉絲,自產自銷維持生計。

T是當時村裡第一個“緬甸媳婦”,她和丈夫所居住的街坡村原本離芒市老城就很近,在改革開放的城鎮化進程中,已經成為新的芒市城市太空裡位於中心地帶的一個傣族聚居寨子。

T結婚不久後就在當地辦到了戶口和“身份證”,但同時,儘管不識字,她還是專門用一個鐵皮盒子,把自己緬甸的馬邦丁(身份證)仔細保存了下來,同時擁有馬邦丁和身份證,使她事實上擁有了並不被中緬法律所承認的“雙重國籍”。她並不避諱談論自己的“身份”,她說:

“這個身份證是我老公去跑來的。時間久了記不得了,反正也沒太費力,就是(街坡)寨子裡面開了證明,辦了結婚證、戶口,後來嘛又辦了身份證。馬邦丁也沒得人要收,我就拿著了,回去那邊(緬甸娘家)的時候就用馬邦丁方便點,再說多個身份多條路。”

T保存的“馬邦丁”(緬甸公民身份證)

T在中國辦理的居民身份證

同一個寨子裡另一戶Y姓人家,過世的婆婆FZ和兒媳DS都是分別於20世紀80年代和2011年從緬甸“嫁遷”過來的。但是兩代跨境婚姻移民卻經歷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身份待遇。婆婆FZ和T一樣有戶口和身份證,媳婦DS在當前的法律規定範圍內完全不可能獲得“合法”的身份。

滇東南與越南交界的邊境地區,儘管在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與越南發生了戰爭,使得中越關係與中緬、中老關係相比顯得更加複雜,但從對該地區麻栗坡縣天保鎮的田野調查,以及學者周建新在其《和平跨居論——中國南方與大陸東南亞跨國民族“和平跨居”模式研究》一書的訪談資料來看,即使是在戰爭期間,邊境地區中越之間族群交往與通婚也從未間斷過。

以麻栗坡縣石筍村為例,該村位於中越老山戰區,兩國部分邊民仍然在戰火中跨越雷區,結成連理。儘管當地政府對跨境婚姻移民階段性地采取過嚴厲的遣返、罰款的懲戒和阻斷方式,但對一定歷史時期內的跨境婚姻移民,還是采取過區別對待的政策。根據周建新的調查,雲南地方政府對1978年以前入境的越南跨境婚姻移民是通過補辦戶口和身份證的方式,賦予其中國公民的身份,而1979年以後的跨境婚姻移民則被迫與“合法身份”絕緣。

進入2000年後,伴隨跨境婚姻移民流向和人口數量的變化趨勢,婚姻移民的“非法性”問題同時引起了“政府”和學術界的關注,認為“非法”婚姻移民的大量湧入同時對我國“人口安全和國家認同造成了影響”。

對人口安全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人口無序增長和人口素質下降兩方面,稱跨境婚姻家庭對當地計劃生育政策造成了衝擊,致使當地人口數量的“非法”增長;此外跨境婚姻還在教育程度及健康水準兩方面對下一代人口的品質帶來負面影響。而婚姻移民“碎片化”的國家認同感也會對其配偶和自身的國家認同感產生直接作用。

因此,跨境婚姻移民現象成為亟待面對和治理的“社會問題”。面對單向流入、持續劇增的跨境婚姻移民現象,起初政府希望通過更完善的身份管理和嚴格的政策將其阻擋在邊界之外。在中越、中緬邊境地區訪談期間,當地的村民和政府工作人員一致表示,2000年以後要想再給“新嫁過來”的人“搞個”戶口越來越難。而雲南多地鄉鎮政府專門成立“三非人員”(三非人員指非法入境、非法拘留和非法就業)治理辦公室,在這一時期進入雲南邊境的婚姻移民,很多都有過被遣送回原籍國的經歷,但這種方式在毫無屏障的邊境地區作用甚微,在執行遣返政策期間,跨境婚姻移民不降反增。

案例13:文山州麻栗坡縣天保鎮一個從事計劃生育工作的鎮政府工作人員WYL說:

“我們也是左右為難,上面的政策要執行,下面都是鄉裡鄉親,有些討越南媳婦的就是我們自己家的親戚和朋友,你說怎麽遣返?還不是只能睜隻眼閉隻眼,裝糊塗,或者象徵性地送過去,或者喊她們自己回娘家躲幾天,過後回來就行了。過了一段時間,上面不查也就好了。”

於是,雲南邊境地區的各級政府很快停止了跨境婚姻移民的遣返行動,轉而對婚姻移民,無論其是通過合法還是非法管道,都采取了一種默許的態度。但同時也加緊了對身份辦理的審查和管控,對婚姻移民的身份合法性訴求采取了“關門行動”。無法解決身份合法性問題的跨境婚姻移民很快發現,儘管伴隨政府對跨境婚姻移民態度的轉變,她們可以在邊境地帶來去自由地穿梭,也暫時躲開了被遣返的陰霾,但沒有身份證和戶口的她們,很快成為政府心目中的“非法移民”、“黑戶”,生活處處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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