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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舉人想要做官,哪些環節最難通過?

從隋唐到明清,中國科舉經歷了一個逐漸完善發展的階段。而到清朝時,舉人群體的數量,在整個科舉選拔人才中,佔有非常大的份額。按照清朝檔案記載,從順治三年開始,到光緒三十一年廢停科舉為止,清朝一共開科112次。其中狀元114人,進士兩萬餘人,舉人達10萬餘人。

舉人的份額,很大程度上,為他們換來朝廷給予的特殊待遇。除了免賦稅,跟知縣平等的待遇外,舉人最重要的待遇,便是可以當官。說到底,很多人費勁一生參加科舉,無非是為了踏上仕途。否則他們可以選擇教書育人,何必受科舉的重重磨難當然,舉人的能力保障,也是朝廷願意授予他們官職的一個重要原因。畢竟參加過多重選拔,能力有一定保障。

對於舉人來說,要當官最直接的辦法就是繼續參加科舉,成為進士。這個辦法難度極高。從舉人與進士的數量對比就可以看出,現在就不多加介紹。清朝的時候,舉人可以參加“大挑”,獲得官職。所謂“大挑”,就是朝廷在落選舉人中選出一部分人,授予官職。

朝廷的這個做法,主要為了舒緩舉人數量過多帶來的問題。這些落選舉人分散在全國各地,背後都有自己的一層關係網,且有一定才學。如果利用不好,產生紀積怨,朝廷就等於為自己埋下一顆顆定時炸彈。

當然,舉人數量極多,自然有一定的限制。先說說資質。清朝的時候,舉人並不能隨時去參加大挑,需要趕上“大挑”舉辦的年份,才有機會。乾隆時,大挑規定時間是六年一次。嘉慶時改為十二年一次。而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會根據各省落選舉人數量的多寡,看看是否舉行大挑。

參加大挑以前,舉人必須要能找到同鄉京官擔保,給一份蓋有印章的保證文書。舉人付相應費用後,拿著這份證明,到禮部登記,轉送吏部,參加吏部選拔。

吏部的選拔,由王公大臣負責。選拔過程中,也有一套標準,被稱為:“同、田、貫、日、氣、甲、由、申”的八字訣。按照這套標準,選出官員的相貌、體型。因為舉人被選任的官職,都是地方官。朝廷很看重他們的形象,認為他們代表了朝廷禮儀。如果長得難看,就沒有辦法服眾,治理百姓。

當然,這個標準問題很大。而且,選拔的過程中,全憑王公大臣的個人意見。所以,這裡就存在很大的受賄空間。對於其他舉人的選拔來說,容易造成不公平現象。

而舉人被挑選後,就會被分為不同級別。一等的被授予知縣職位,屬正七品。二等的授予教諭職位,屬正八品。有些特殊情況下,也會授予一些其他官職。如嘉慶年間的舉人高隨,他曾參加平定叛亂的工作,有一定功績。所以,朝廷他在“大挑”中獲得二等評價後,依然被授予正六品通判職位。

通過吏部選拔後,並非能獲得實際官職。需要地方出現空缺,舉人們又通過地方總督、巡撫考核,才可正式獲得官職。

不過,清朝的時候,大挑並非一直都有。按照嘉慶時《大清會典事例》中《禮部.貢舉.大挑》的記載,大挑制度是在乾隆十七年才逐漸確立的,到嘉慶年間定型。

而在乾隆以前,舉人也有別的出路。他們可以考內閣中書的職位。內閣中書是從七品官階,主要從事翻譯、文案書寫的工作,名額固定。舉人想要獲得這個職位,就要等到內閣中書的職位出現空額。並且,書法功底必須足夠優秀,才能擔任這個職位。

除了內閣中書,舉人也可以花錢買官。在過去,這是一個非常普遍的情況。朝廷會根據某些特殊情況,如治理河工、籌集軍費等,賣出一部分官職。如果遇到國庫實在缺錢,賣出的官職,可能會達到上萬個。舉人買官的時候,會比其他普通人容易很多。

當然,前提是舉人有足夠的銀子。雖然朝廷對舉人有一定的待遇,但是想靠這筆待遇來買官,還是遠遠不夠的。即便買到官職後,也要遇到現有官職出現空缺,舉人才能上任。

最後一種辦法,就是到國子監讀書,重新深造,將來通過考試後,獲得官職。這種辦法的問題在於,國子監作為過去最高學府,想要進去的人,一直是擠破腦袋。這些人裡,有一部分人是靠真才實學被選進的,包括舉人、秀才。

還有一部分是靠著父輩蔭封,直接擁有到國子監讀書的機構。這群人的數量還不小。不管是在乾隆以前,還是乾隆以後,舉人想要獲得官職,實際難度還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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