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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宗昌的雅與俗:人貴有自知之明

北洋大時代道德篇(二百九十八):蓋世功勞,當不得一個矜字。

在北洋史上,二流的草頭王太多,但是最鮮活的角兒,要數曾經風頭無匹的直魯聯帥張宗昌。這位大老粗的品味,雖說過於攀文附雅,但是也夾帶著雅俗共賞,這位混世魔王的雅俗之賞,其實可以理解為一種自知之明。張宗昌上任魯督後,安排停當,即命人叫來一位秘書,把迎接母親的事告訴他,叫他趕緊替他寫封家信。可這位秘書是新來的,對張的脾氣摸不清,因此有意在督辦面前賣弄文采;伏案苦思,寫了篇四六駢體信稿,酸溜溜地讀給張宗昌聽。張宗昌邊聽邊搖頭,未等讀完,就把信奪了過來,訓斥道:“你扯了半天,我半句也聽不懂!這種信管屁用?還是我自己寫吧。”

其後,秘書討了個沒趣,又不好走開,只得站在那裡看張宗昌寫信。誰知張宗昌剛寫了幾個字就停住了,皺著眉頭呆在那裡,原來他還有許多字不會寫,又不好問秘書。停了一會兒,他只好說:“這樣吧,我說,你寫!”秘書只得拿起筆來記錄。只聽張宗昌念道:“兒宗昌不孝,自己出外流浪,撒下娘一個人在家受苦,真是罪該萬死!現在好了,兒已經做了很大的官,和從前的八府巡按一樣大。兒也有錢了有終身花不完的錢,請娘帶那位姓王的大恩人來享福吧!等您到時,兒再向您當面請罪。”秘書照樣寫完,又忍住笑讀給張宗昌聽了一遍。張宗昌感覺很好,得意地說:“信就要這樣寫嘛!”又把副官叫來,叫他讀書,當面念給老太太聽。

這封信還有效,隔了兩天,那副官就帶張宗昌的母親和一位王先生一同來到了濟南。張宗昌親自將他們接進督署,一並安置在後院大住宅中。張對王以繼父相稱,還給了王一個副官名義,命他掌管內宅一切事務,儼然成為張府的太上總管,除老太太外,任何人也不敢頂撞他。張宗昌有次為他祝壽,樂隊在吹奏“將軍令”時,被他挑了眼,說是少吹了一節。他原來當過吹鼓手,認為這是存心欺負他是外行,大發了一通脾氣。當時有名士贈了一塊壽匾,上書“細柳高風”四字,用的是漢朝中周亞夫的父親“常為人吹簫辦喪事”的典故,諷刺老頭子本是吹鼓手。他爺倆哪懂得這個,一看有“高風”二字,便高興得眉開眼笑。

張宗昌確實也有自知之明,民國十五年夏,山東境內黃河河堤潰決,張宗昌急忙下令搶修,才未釀成洪災。地方人士因此推請河務局長林修竹向張致意,願在大明湖為張宗昌建一座生祠以志德政。張宗昌一聽林的報告,上去就給了林兩個耳光,橫眉立目地怒罵道:“媽拉個巴子,都是你們這群東西造假!你當我不知道,背地裡有罵我張宗昌的,有恨我張宗昌的,我一天沒了兵,誰不想殺我,咱不喜歡這玩意兒。”所以說這位大軍閥還是有點自知之明。

參考資料:《鍋裡煮著張宗昌》、《菜根譚》、《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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