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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細胞肺癌 PD-1 PD-L1

小細胞肺癌 PD-1 PD-L1

提起小細胞肺癌(SCLC),相信令不少人聞風喪膽,雖然僅佔肺癌15%,但很難治癒,5年生存率僅為5%-10%。而且,疾病的預後與分期有很大關係,與局限期小細胞肺癌(腫瘤局限在胸部一側)相比,廣泛期小細胞肺癌預後更差。

小細胞肺癌(SCLC)往往在疾病發現時即發生了遠處轉移,而失去手術或根治的機會,此時化療就成了標準療法。

目前標準治療方案

一線治療方案:使用依託泊甙/鉑類的藥物進行聯合化療,結合胸部放療,適用於局限期患者。

二線化療:包括拓撲替康藥物治療。

近年來,免疫療法開展的如火如荼,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PD-1/ PD-L1抑製劑相繼獲批,而對小細胞肺癌患者,特別是預後較差的廣泛期、複發性和難治性小細胞肺癌來說,一系列的臨床試驗也在進行中。

免疫療法

1.Durvalumab治療廣泛期小細胞肺癌,1年生存率為27.6%。

在今年的ASCO大會上,小細胞肺癌的免疫治療(PD-1/PD-L1抑製劑)仍然是一大亮點。

其中2017年風光無限,被FDA授予治療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突破性療法的稱號的PD-L1抑製劑Durvalumab,用於21例廣泛期小細胞肺癌患者(ED-SCLC)的I/II期臨床試驗結果新鮮出爐:

客觀緩解率達9.5%,患者中位無進展生存期為1.5個月,中位總生存期為4.8個月,1年生存率為27.6%,安全性良好。

2.Pembrolizumab治療PD-L1陽性腫瘤晚期小細胞肺癌效果更好,客觀緩解率達35.7%。

與此同時,即將在中國上市,治療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PD-1抑製劑—K葯(Pembrolizumab),將其用於107名晚期小細胞肺癌患者的臨床II期試驗結果也已公布。

中位隨訪時間10.1個月後,患者客觀緩解率18.7%,患者中位無進展生存期為2個月,中位生存時間為9.1個月,而PD-L1陽性腫瘤患者效果更好,客觀緩解率達35.7%,中位生存時間達14.6個月。

聯合用藥

1.Durvalumab聯合Tremelimumab治療廣泛期小細胞肺癌,1年生存率達41.7%。

不僅如此,聯合免疫療法也有初步的結果,其中,PD-L1抑製劑Durvalumab聯合CTLA-4單抗(Tremelimumab)用於30例廣泛期小細胞肺癌的臨床I期試驗結果顯示,不僅藥物安全性良好,而且鉑敏感及鉑類耐葯/難治性患者抗腫瘤療效均可以很持久。

患者客觀緩解率達13.3%,16周時疾病控制率達20%。中位無進展生存期為1.8個月,中位生存時間7.9個月,1 年生存率達41.7%,還有一名腦轉移患者隨訪時間超過2年。

2.Pembrolizumab聯合紫杉醇治療難治性廣泛期小細胞肺癌,疾病控制率達80.7%。

PD-1抑製劑(Pembrolizumab)聯合紫杉醇治療26例難治性廣泛期小細胞肺癌的II期試驗結果顯示,具有可耐受的安全性和中度抗腫瘤活性。

患者客觀緩解率達23.1%,疾病控制率達80.7%,中位無進展生存期5.0個月,中位總生存期為9.2個月。

3.奧拉帕尼和替莫唑胺聯合治療小細胞肺癌,客觀緩解率達41.4%。

在小細胞肺癌小鼠模型中證實具有抗腫瘤活性的奧拉帕尼(PARP抑製劑)和替莫唑胺(烷化劑)的聯合用藥方案,在小細胞肺癌患者中進行的單臂I/II期研究結果顯示出有前景的臨床抗腫瘤活性。

客觀緩解率41.4%,中位無進展生存期為87天,中位總生存期220天,中位持續緩解時間103天。

前沿新葯

1.PEN-221治療侵襲性、晚期、SSTR2陽性小細胞肺癌,疾病穩定期達12周。

首次在人體中進行的I/IIa期臨床試驗藥物PEN-221(靶向SSTR2的SSA-DM1綴合物)也有初步的結果,雖然僅納入了1例侵襲性、晚期、SSTR2陽性小細胞肺癌患者,但藥物耐受性良好且具有抗腫瘤活性,該患者疾病穩定期長達12周。

2.APG-1252治療晚期小細胞肺癌,耐受性良好且無血清學毒性。

不僅如此, APG-1252藥物(新型Bcl-2和Bcl-XL抑製劑,可恢復細胞凋亡,殺死腫瘤用於6名晚期小細胞肺癌患者的臨床I期試驗也有了初步結果,所有與治療相關的副作用嚴重等級均≤2級,患者對藥物耐受性良好且無血清學毒性。

3.RRX-001逆轉小細胞肺癌鉑耐葯,疾病控制率達75%。

RRX-001是一種表觀遺傳學抑製劑新葯,可靶向腫瘤相關巨噬細胞和癌症乾細胞來逆轉小細胞肺癌的化療耐葯,在臨床II期試驗共納入26名鉑耐葯/難治性小細胞肺癌或接受二線治療以上的小細胞肺癌患者。

在中位隨訪時間3.9個月後,患者耐受性良好,中位總生存期7.5個月,1年總生存率達45.6%。

其中12名患者完成了RRX-001治療並開始依託泊苷/鉑治療,疾病控制率達75%,客觀緩解率達33%。

4.二線療法Lurbinectedin治療小細胞肺癌,疾病部分緩解率可達52%。

新型抗癌藥物,誘導細胞凋亡的Lurbinectedin用於50名小細胞肺癌患者的II期臨床試驗結果也已公布,作為單一藥物的Lurbinectedin用於二線治療時,具有可接受的耐受性和可管理的安全性。

無化療時間超過90天的患者達50%,且患者疾病部分緩解率達52%,中位無進展生存期達4.7個月。

5.三線療法Rova-T治療複發性和高DLL3表達的小細胞肺癌,中位生存期達6.7個月。

小細胞肺癌目前沒有三線治療方案,Rova-T作為一種抗體-藥物共軛體,可以識別腫瘤,將化療葯釋放到腫瘤內部。

在I期研究中發現Rova-T在複發性和高DLL3表達的小細胞肺癌患者中具有抗腫瘤活性,並具有可控的安全性。

在本次2期的研究中,Rova-T仍表現出抗腫瘤活性且中位生存期達6.7個月,中位無進展生存期長達4.1個月。

6.與患者預後有關的指標。

本屆會議還有與小細胞肺癌患者預後有關指標的研究,發現在小細胞肺癌患者中NOTCH突變更頻繁,且與生存時間增加有關;同時識別了cFLI1(FLI1的外顯子4-2-3)可作為追蹤小細胞肺癌疾病進展和潛在治療靶點的標記物;以及治療後ctDNA水準與晚期小細胞肺癌患者預後較好有關等。

招募五十三】PD-1單抗(BGB-A317-208)招募晚期肝癌患者

一、項目介紹

一項評估抗 PD-1 單克隆抗體 BGB-A317 用於不可切除的肝細胞癌經治患者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葯代動力學的 2 期、開放、多中心研究。

主要目的:評估 BGB-A317 用於不可切除的肝細胞癌(HCC)經治患者的有效性,由獨立評估委員會(IRC)根據實體瘤療效評價標準版本(v)1.1 評價的客觀緩解率(ORR)來評估。

主要研究終點:由 IRC 根據 RECIST v1.1 評價的在不可切除的 HCC 經治患者中的 ORR(完全緩解[CR] + 部分緩解[PR])。

二、患者獲益

參與本研究的患者將可免費獲得:

l 相關治療藥物:PD-1 單克隆抗體 BGB-A317

l 疾病相關的檢查:體格檢查、實驗 室相關檢查及輔助檢查

l 經驗豐富的醫護人員進行定期觀察、隨訪和醫學指導。

l 適當的交通補貼或餐補

三、項目用藥

BGB-A317 是PD-1單克隆抗體, 靜脈注射使用,裝於單次使用的藥瓶(20R 玻璃,USP I 型)中,內含總共 100 mg 抗體,為 10 mL 等滲等張溶液。BGB-A317 被無菌灌裝到帶有 Flurotec 鍍膜的丁基膠塞和鋁帽的一次性玻璃藥瓶中。每個紙盒中裝有一個藥瓶。

該標籤包括藥物名稱,劑量規格,內裝物,申辦方,方案號,藥瓶編號,批號,使用說明,儲存條件,警告說明,複檢或失效日期,以及可輸入患者編號及研究者姓名的空格等。標籤的內容將遵循所有適用的當地法規要求。研究藥物必須保存在標籤上規定的溫度條件下。

BGB-A317 須在 2-8°C 條件下避光保存。BGBA317 200mg 將在每個周期(21 天)的第 1 天由研究者或指定人員給葯,Q3W。BGB-A317 採用容積式點滴泵進行靜脈輸注給葯,靜脈置管內含無菌、無熱原、低蛋白結合率的過濾器。關於藥物製備和其他特殊要求請參見研究藥物手冊。作為常規的預防措施,在前兩個周期第 1 天接受 BGB-A317 點滴的患者,在點滴後須在配備有復甦設備和急救藥物的場所,觀察至少 1 小時。從第 3 周期開始,要求在配備了復甦設備和搶救藥物的區域觀察至少 30 分鐘。首次點滴(第 1 周期第 1 天)的點滴時間應至少為 60 分鐘;如果耐受性良好,後續所有點滴的時間至少為 30 分鐘,這是允許的點滴最短時限。 BGB-A317 不得與任何其它藥物同時給葯。

四、入排選標準

患者如果滿足以下所有標準,則可以進入研究:

1. 可以提供書面的知情同意書,並且理解和遵循研究的要求

2. 在簽署知情同意書時年齡≥ 18 歲

3. 患者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a. 經組織學檢查確認的 HCC

b. BCLC C 期的患者或通過局部-區域治療無法治癒或是在局部-區域治療後複發且尚無治癒療法的 BCLC B 期的患者

c. 肝功能為 Child-Pugh A 級

d. 曾接受至少 1 線針對不可切除 HCC 的全身治療的患者(規定這些患者必須在一線治療期間進展或對此不耐受,藥物須是索拉非尼、化療,或在 3 期研究中已證明有效性的試驗藥物如樂伐替尼;額外指南請見附錄 10)

4. 至少有 1 個根據 RECIST v1.1 定義的可測量病灶

5. ECOG PS≤1

6. 如果患者存在 HBV 感染,須滿足以下條件:

對於非活動性/無癥狀的 HBV 攜帶者,慢性或活動性 HBV:

在篩選時 HBV 脫氧核糖核酸(DNA)

備註: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陽性或可檢測到 HBV DNA 的患者,應根據治療指南進行處理。

在篩選時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的患者應該在入組之前已進行>2 周的治療,並且在研究期間繼續治療。

7. 器官功能充分,要求達到以下的實驗室檢查值:

a. 絕對中性粒細胞計數(ANC)≥ 1500/mcl,血小板≥ 60000/mcl,血紅蛋白≥ 85 g/L 或5.6 mmol/L;注意:患者在採集血樣之前 14 天內不得接受血液製品或生長因子支持

b. 按慢性腎病流行病學協作的公式(附錄 9)估算的腎小球濾過率(eGFR)≥ 30 mL/min

c. 血清總膽紅素≤ 34.2 μmol/L (2 mg/dL)

d. 國際標準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時間(PT)≤1.7 x 正常範圍上限(ULN)

e.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時間(aPTT)≤1.5 x ULN

f. 穀草轉氨酶(AST)和谷丙轉氨酶(ALT)≤5 x ULN

g. 血清白蛋白≥ 29 g/L

8.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須在研究期間、以及在最後一次 BGB-A317 給葯後至少 120 天採取高效避孕措施,在首次研究藥物給葯前 7 天內尿液或血清妊娠檢測結果為陰性;未絕育的男性須同意在研究期間及 BGB-A317 最後一次給葯後至少 120 天採取高效避孕措施

9. 必須同意在 BGB-A317 治療期間戒酒

患者將因為以下任何一個原因不能進入本研究:

1. 已知的纖維板層樣 HCC,肉瘤樣 HCC 或混合型膽管癌和 HCC

2. 曾接受以 PD-1 或 PD-L1 為靶標的治療

3. 已知存在腦或腦膜轉移

4. 在入組之前 4 周內曾接受肝臟的局部-區域治療(即經動脈化療栓塞術、經導管栓塞術、肝動脈輸注、放療、放射栓塞或消融)

5. 曾接受:

a. 首次研究藥物給前 28 天或 5 個半衰期(以較短者為準):任何化療、免疫治療(如白介素,干擾素,胸腺素)或任何試驗治療。

b. 首次研究藥物給葯前 14 天內:索拉非尼,瑞戈非尼或任何用於控制癌症的中草藥或中成藥。

6. 有涉及門靜脈主乾或下腔靜脈的癌栓

7. 在篩選時有≥2 級肝性腦病和/或有此病史

8. 在篩選時存在心包積液、不受控制的胸腔積液或達到以下定義的臨床嚴重腹水:

a. 在篩選時的體格檢查中可檢測到腹水,或

b. 在篩選時,腹水需要穿刺抽液

9. 有活動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者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但可能複發的患者

備註:以下疾病的患者不被排除,可以進入進一步篩選:

a. 1 型糖尿病

b. 甲狀腺機能減退(如果僅用激素替代療法可以控制)

c. 受控的乳糜瀉

d. 無需全身治療的皮膚病(例如白癜風,牛皮癬,脫髮)

e. 其它任何在沒有外部觸發因素的情況下不會再次發生的疾病

10. 患有需要在研究藥物給葯前 14 天內使用皮質類固醇(強的松>10 mg/天或同類藥物同等劑量)或其它免疫抑製劑全身治療的任何病症

備註:目前或之前曾使用過以下任何類固醇方案的患者可以入選:

a. 腎上腺素替代性類固醇(強的松≤10mg/天或同類藥物同等劑量)

b. 全身吸收量極小的局部、眼用、關節內、鼻內和吸入性皮質類固醇

c. 預防性地短期(≤ 7 天)使用皮質類固醇(例如,對造影劑過敏)或用於治療非自身免

疫病症(例如由接觸性過敏原引起的延遲型超敏反應)

11. 有間質性肺病、非感染性肺炎或不受控的全身疾病史,包括糖尿病、高血壓、肺纖維化、急性肺病等

12. 已知有 HIV 感染史

13. 曾進行同種異體乾細胞移植或者器官移植

14. 有以下任何心血管風險因素:

a. 在研究藥物首次給葯之前 28 天內出現心源性胸痛,定義為限制日常生活的器具性活動

的中度疼痛

b. 在研究藥物首次給葯前 28 天內出現有癥狀的肺栓塞

c. 在研究藥物首次給葯前 6 個月內有急性心肌梗塞病史

d. 在研究藥物首次給葯前 6 個月內曾發生紐約心臟病協會(NYHA)III 或 IV 級的心衰

e. 在研究藥物首次給葯前 6 個月內曾發生≥2 級的室性心律失常

f. 在研究藥物首次給葯前 6 個月內有腦血管意外病史

15. 曾有對其它單克隆抗體嚴重超敏反應的病史

16. 既往抗癌治療引起的毒性尚未恢復到基線水準或穩定(不會有安全性風險的不良事件,比如脫髮、神經病變或特定實驗室異常等除外)

17. 在研究藥物給葯前 28 天內曾接受活疫苗;備註:季節性流感疫苗通常是滅活疫苗,允許使用。鼻腔內使用的疫苗是活疫苗,不允許使用。

18. 存在研究者認為不利於研究藥物給葯或影響藥物毒性或不良事件(AE)的解讀的基礎醫學狀況或藥物濫用或依賴,或者研究者判斷該受試者在研究期間的依從性不夠

19. 當前參加另一項治療性臨床試驗或曾入組於百濟神州之前的用於治療 HCC 的試驗

20. 在過去兩年內呈活動性的惡性腫瘤,但是本研究針對的腫瘤、以及已明顯治癒的局部可治癒癌症如基底或鱗狀細胞皮膚癌、淺表性膀胱癌或宮頸原位癌或乳腺原位癌除外

五、注意事項

關於參與排除條件,上面所列僅為關鍵排除標準,最終入組/排除標準由項目醫生掌握。如您對於本招募活動有其他疑問或問題,可隨時與我們客服聯繫。

六、研究中心列表

以下為目前已經啟動的中心,還有其他中心將在後期陸續啟動,我們將時時更新。

序號

省份

醫院名稱

1

浙江 浙江省腫瘤醫院

2 北京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

3黑龍江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

4 山東 濰坊市人民醫院

5 江蘇徐州市中心醫院

6 廣東 南方醫院

7 湖北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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