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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明義丨《孝經》:如何對父母提出恰當的批評?

文/林覺

前不久,一條“北大留美碩士萬字長文控訴父母控制與傷害”的消息引發廣泛關注。今年34歲的北大畢業生王猛(化名),曾經是四川省某市的高考狀元,本科考入北京大學,此後又成為北美名校碩士,可謂“別人家的孩子”。

但不為人知的是,他已經12年不再回家過年,並於6年前拉黑了父母的聯繫方式,與家人徹底決裂,並向成都商報的記者出示了一篇控訴父母的萬字長文,控訴他們在自己成長過程中,借關愛之名實行對孩子的過度控制。新聞一出,不少有著相似經歷的網友均表示同情理解。然而,輿論在反思父母“過度關愛”的同時,卻少有人思考,子女應當如何對父母提出恰當的批評?

子女對父母有諫諍的責任,這是儒家孝道思想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內容。在《孝經·諫諍章》中,曾子向孔子提出這樣一個問題:如果孩子無論什麽事都遵從父親之命,這能稱得上是孝嗎?孔子非常明確地答道:這是哪的話!古時候的天子身邊會設有七名能夠直言進諫的大臣,即使天子無道,也不會失去天下。

諸侯有五名直言進諫的大臣在側,即使諸侯無道,也不會失去他的國。大夫有三名進諫大臣,即使大夫無道,也不至於失去他的家。士有敢於進諫的朋友,才能不會失去美好的名聲。父親有敢於直諫的兒子,才不會陷入不義。

因此,當父親有不義的舉動時,做兒子的不可以不提出勸諫。也就是說,無論是父還是君,他們地位雖然尊貴,但並非道德無缺的聖人,也會犯錯,作為子女和下屬,有義務提出批評。

但是,儒家認為,在對父母和對國君提出批評的時候,應當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這便是“事親有隱而無犯,事君有犯而無隱”。對父母可以提出批評,但不要把他們的過失向眾人宣揚,且不要觸犯他們的顏色。而對國君的批評,可以犯顏直諫,而且也不必向他人隱瞞國君的過失。因此,北大留美碩士出於對父母教育方式的不滿而提出批評,本身是合理的,但他批評父母的方式是將父母的過錯公諸於眾,引發了社會對他父母的口誅筆伐,這在儒家看來,是相當失當的行為。

為什麽儒家會如此在意批評父母的方式方法?首先,在父子關係中,父母天然是先付出無私關愛的一方。“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如果沒有父母最初的養育照顧,一個孩子不可能長大成人,不可能知道明理,更遑論對父母提出批評了。其次,父母與子女之間是一種用血脈聯結而成的關係,而不是靠任何一種後天契約達成的關係。

因此,絕大多數的父母不會有意傷害他們的孩子,他們犯下的錯誤,極有可能是受到某種蒙蔽的結果。就像傳說中舜的父親瞽叟,因受到舜的繼母及同父異母弟弟的挑唆,才多次將舜置於險境。正因如此,儒家相信,父母是最有可能被柔聲怡色的勸諫給打動的,畢竟他們是真心愛著子女的人。

那麽,為什麽子女不應稱揚父母之過呢?在儒家的理解中,孝的一個重要表現是揚名後世,榮耀父母,而父子一體,子女的聲名就代表了父母的聲名,反之,父母的聲名也就是子女的聲名。將父母之過宣揚給大眾,達到的結果是什麽呢?王猛沒有和父母冰釋前嫌,在鋪天蓋地的輿論攻勢下,我們看到的是在媒體面前手足無措又深陷憂心、自責與內疚的王猛父親,王猛本人也並未獲得好的聲名。

這一切是否有更好的處理方式?當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開始反思原生家庭在自己身上所產生的負面影響時,不應推卸掉自己作為子女的責任。天下沒有完美的父母,每個人的成長過程,也應該是反向教育父母的過程。及時、合理地對父母提出批評,這是孝賦予我們每個人的權利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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