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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寧願自殺也不願去的地方,此刑罰最輕,但讓人冤罪殺機

從古至今男性一直就是這個社會當中中流砥柱一樣的位置,所以很多重任全都交給男性去做,於是在江湖和社會上闖蕩的男性,在打拚的過程當中總是有很多問題,於是犯罪率最高的還是男性,但是殊不知女性雖然相較於男性來講,地位低下了一點,但是三從四德女性雖然有諸多束縛,但是這並不代表女性沒有自己的思想和愛恨情仇。所以我們在古代的時候就知道了,大牢也是女性去的地方。

在中國歷史上最早的監獄不是由中央管轄的,而是歸於個人管理。在最古老的監獄當中,還不叫這個名字,因為女性的地位比較低下,所以他們在受牢獄之災的時候沒有單獨生存地方,是和豬羊生活在一起。

古代一直有一個成語叫做亡羊補牢。其實這個成語的背後還是有典故的,也當年部落爭鬥,氏族之間都會彼此的俘虜,當時為了看管他們,就將其放在豬羊圈裡了。後來伴隨著文明的發展,社會法律也漸漸嚴明,於是才誕生了監牢。

先秦時期雖然秦始皇暴政,但是牢獄中的人比較少,到了後來額各個朝代當中自然就不一樣了,法律的嚴明,很多人都想要做一個明君,於是監獄當中的人也多了。到了漢朝之後繼續沿襲了秦朝的制度,也就是犯人的數量沒有因為朝代更迭就產生變化,當時男女都有犯罪。

因為性別不同,所以雙方的監獄自然也不一樣,但是相比較來講,女性的牢獄待遇更加好。但是時間到了宋朝之後,女性的待遇就差了很多,不管身體要遭受折磨,就連精神上也不得安寧。宋朝有一個小說中有相關的記載,一些女性犯人就算犯罪之後,即使願意自殺,也不願意進大牢,這也從一個側面體現出監牢的恐怖。

皮肉之苦像是點天燈,夾手指等都算是酷刑,但是和秦漢時期動不動就削鼻子還是要強得多。在眾多的懲罰當中應該數撻刑最為簡單,其實就是打屁股,但是這種簡單的刑法卻是所有女性不能接受的。宋朝正好是程朱理學最為盛行的時候,其中有很多關於女性的製約條件,其實還是女性要保護自己的貞潔,要是當著所有人的面將自己的褲子脫了,並且還被打一頓,真的是在精神上受不了。

很多人知道自己要接受這種刑法就十分痛苦,所以寧願去死也不願意接受這種刑法。畢竟這種受屈辱的刑法就算自己有朝一日可以出獄,但是也是十分羞人,讓人抬不起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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