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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燕:茅台集團的保險故事

  意見領袖 | 俞燕

  茅台被稱作“東方神水”,是很多人的杯中聖品。當然它也是酒中奢品,一瓶500毫升裝53度飛天茅台,最高時零售價逾2000元。有人拿它送禮,有人拿它賣人情,有人則拿它換來業務合作。

  四年前,金融監管部門的一紙罰單,揭露了這樣一種交易:買保險送茅台。

  該罰單披露,華貴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貴人壽”)在開展銀保業務時,向投保人贈送價值合計達105.76萬元的飛天茅台酒,換來了1.12億元保費。

  以彼時飛天茅台的市價,大約一瓶茅台大概能換16萬元保費。1.12億元保費,則需要送出700多瓶茅台。比起其他保險公司頂多送點杯子、小電器之類的贈品,送一瓶難求的茅台,華貴人壽果然壕氣得不一般。

  華貴人壽有這樣的“供貨”底氣,是因為它原本就是由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茅台集團”)作為第一大股東發起成立的,江湖號稱“茅台人壽”。

  四年前(2019年1月4日)的這份罰單,是原銀保監會2019年開出的第1號罰單,華貴人壽合計受罰100萬元

  四年後的6月2日,華貴人壽收到的這份罰單,又一次“錄得”第一:349.5萬元的罰款額,成為截至目前的保險業罰單金額No1。

  有點意思的是,華貴人壽這次收到的罰單,和四年前的那次頗有些共同之處:同樣涉及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同樣涉及銀保業務,同樣涉及虛列財務。

  而且,上一次受罰的當事人之中,有三人這一次又“上榜”了,其中兩人來自銀保業務部門,只是兩次受罰的金額與上次不同。

  四年過去了,任世事變遷,物是人非,總有些事依然如常。

  如果從2013年華貴人壽醞釀設立並核定名稱開始算起,到今年正好是十個年頭了,這十年亦是茅台集團發力開拓金融領域的時期。

  按照華貴人壽此前提出的“六年盈、八年平、九年上市 的”三步走戰略,今年是其成立的第六年,但“六年盈”的第一步依然還未實現,支付完這筆349萬元的罰款,恐怕離盈利的目標就更遠了。

  不過對於茅台集團來說,華貴人壽依然是在其金融版圖上的一個不容忽視的存在。2021年一度錯失華貴人壽第一大股東的“寶座”之後,茅台集團又在2022年底通過增持,斥資4.7億元重回第一大股東之位。

  茅台集團趕上了產業資本在保險業的最後狂歡期,攬得這麽一張寶貴的保險牌照。儘管華貴人壽尚未擺脫新興中小保險公司的發展局促狀態,兩次處罰更是暴露出其經營管理的粗放底色,但似乎依然對其寄予了厚望。

  如今重新成為第一大股東的茅台集團,能否讓華貴人壽實現華且貴?

  01

  16份罰單

  本次由貴州金融監管分局(貴州銀保監局)發布的16份罰單,涉及華貴人壽2019年1月至2021年8月期間的問題。

  本次處罰針對華貴人壽及其貴州分公司的八類違法行為:

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費率;

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約有關的重要情況;

妨礙依法監督檢查,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

未按規定繳回許可證原件;

以優於對非關聯方同類交易條件進行關聯交易;

部分投資管理人選聘未經董事會決策程序確定;

虛假列支財務事項。

  本次處罰體現了對機構和人的雙罰原則,合計處罰349.5萬元,創下截至目前的2023年內保險業最大處罰金額。除了對華貴人壽及其貴州分公司分別處罰201.5萬元和72萬元,還處罰了包括華貴人壽董事長汪振武在內的數名相關責任人,個人罰款合計達76萬元。此外,還有一人被撤銷任職資格。汪振武作為華貴人壽的第一責任人,被罰以15萬元,是本次罰單中個人處罰金額最大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本次處罰中,總經理助理楊紅燕、銀保業務部總經理王慶軍和銀保部銷售支持處負責人段冉等三人,亦出現在四年前的那份罰單之中,被分別處以警告並罰款10萬元、10萬元和3萬元。

  從受罰者的職務來看,華貴人壽受罰主要涉及團險銀保業務,銀保業務亂象亦是四年前受罰的主因之一。

  本次罰單沒有披露華貴人壽違法行為的細節。不過由於受罰者裡有三個在四年前同樣受罰,可以從四年前的罰單得窺一二。

  比如,“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四年前華貴人壽受罰的項目主要涉及團體意外傷害險,其實際承保的費率遠遠高於報備的條款費率,收取的保費分給兼業代理公司的則高達75%和40%,遠超25%的備案預定費用率。

  華貴人壽忙活了半天,以高成本攬得一點可憐的保費,還要為此受罰。雖然華貴人壽的做法不可取,但也從中可以折射出中小保險公司展業和生存之難。

  至於財務造假,華貴人壽在四年前的操作手法有三:一是虛構參會人員,虛增會議費套現,二是虛列銀保客戶經理工資底薪,三是以獎勵展業工具之名,安排報銷業務推動費方式虛假列支。

  這些都是保險業慣用的手法。本次華貴人壽因該項受罰的責任人裡,便有上次的受罰者。由此可以推想,這次大概仍是故技重施或相似手段。

  至於上次的罰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約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也就是”買保險送茅台“的騷操作,這次倒是沒有了。

  據業內人士透露,華貴人壽在發展初期,保費收入基本上都是靠“買保險送飛天茅台”而來。彼時飛天茅台很緊俏乃至被限購,華貴人壽能拿到上百萬元的飛天茅台,顯然來自茅台集團的 “有力支持”。

  自從茅台集團前前前掌門袁仁國落馬後,茅台反腐風暴已刮倒了一大批人。再想把茅台酒當作“展業利器“,怕是不容易了。

  這一次罰單中比較值得關注的是關聯交易。華貴人壽董事長汪振武這一次親領罰單,其中一個原因便是“以優於對非關聯方同類交易條件進行關聯交易”。

  有業內人士指出,關聯交易原本是一個中性詞,但由於蘊含著易於發生不公允結果的潛在傾向,極易以形式上的平等,掩蓋實質上的不平等近年來,關聯交易更是成為資本系掏空金融機構或向股東輸送利益的“利器”。

  近年來,金融監管部門頒布了多部法規制度,加強了對金融機構關聯交易的監管,明確了“穿透監管” “實質重於形式”等監管原則,建立了“責任到人”的審核和追責機制。

  2022年,原銀保監會在針對保險資金運用關聯交易的專項檢查發現,一些以資本運作為主業的金控或隱形金控平台,以及以多元發展激進擴張的產業資本為股東的中小型保險機構,在保險資金運用關聯交易中存在較大的風險隱患,不當關聯交易花樣不斷翻新,隱蔽性日益增強,部分公司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采取多種方式掩蓋關聯交易實質,規避關聯交易內部審查、外部監管和信息披露。

  華貴人壽的關聯交易報告顯示,茅台集團、貴安新區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以及汪振武旗下的華康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是其主要的關聯交易方。且與貴安新區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比例,遠超《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單一關聯方的账面餘額不得超過30%”的規定。

  本次因關聯交易受罰者之中,身為華貴人壽銀保總監、華貴保險經紀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安逸民,亦是該罰因的直接責任人。由此推測,華貴人壽受罰可能涉及其與關聯方之間的保險業務。

  儘管屢屢冒著違法的風險在業務灰色地帶試探,且背靠實力雄厚的股東,華貴人壽的業績並未如它的同行們那樣狂飆突進。六年的保費不到40億元,低於比它成立還晚的北京人壽和愛心人壽。從盈利情況來看,只有2021年勉強扭虧為盈,其他年份皆為虧損狀態,2022年又錄得淨虧損2.2億元。

  2023年初,汪振武在華貴人壽年度工作會議上表示,2023年是華貴保險第二個“五年計劃”的開局之年,公司將持續做大保障型業務,做強“微利差”模式,做實健康管理服務,努力推進轉型升級。

  任重道遠。

  02

  茅台的產融夢

  像幾乎所有產業或資本大佬一樣,“現金奶牛”型的茅台集團,自然也有一個產融結合夢。

  說起來,茅台集團的金融之夢,最早始於保險業。

  早年,茅台集團入股了華泰保險,金額不大。在華泰保險那種持股分散的股權結構下,茅台集團作為股東也沒有多少存在感。

  2013年,可以說是茅台集團構建金融版圖的開始。彼時袁仁國剛剛執掌茅台集團兩年,打造金融夢亦是其野望。

  這一年成立的貴州茅台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被茅台集團自己認為是其“進入金融行業的入門台階”。

  華貴人壽便是在這一年醞釀成立,彼時對其定位是主打政策性保險和小額保障型保險業務。

  兩個月後,華貴人壽的名稱獲得工商核準。不過在業內,大家將其戲稱為“茅台人壽”。

  2016年,茅台集團在其“十三五”規劃中,把金融板塊作為核心板塊之一,提出“加快金融板塊發展步伐,努力打造產融結合新格局”。金融業務到2020年要實現營業收入(含稅)150億元,佔營業總收入的15.17%,實現利潤39.4億元,佔利潤總額的10.83%。

  這一年6月23日,華貴人壽作為貴州首家法人保險公司獲批籌建,11家公司共同發起,其中茅台集團成為第一大股東,汪振武旗下的華康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成為第二大股東。

  僅用了八個月時間,華貴人壽便完成籌建,於2017年2月在茅台國際商務中心開張了。

  華貴人壽的成立,頗受袁仁國和茅台集團的重視。開張半年多之後,袁仁國還帶領茅台集團領導層出席了華貴人壽專題匯報會,聽取了關於其發展的匯報。

  其實彼時茅台集團的保險業不僅僅只有華貴人壽。華貴人壽開業的次月,其已在謀劃出資1.8億元設立多彩財險公司

  不僅如此,手裡已擁有銀行、保險、金融租賃等多家金融機構股權的茅台集團,還進一步夢想成立金控公司。

  2017年7月,茅台不僅成為A股中的“股王”,還成為全球市值最高的酒企。為了進一步實現“千億茅台”的目標,《關於籌建成立茅台集團金融控股公司的議案》很快擺在茅台集團董事會的桌子上。

  只是,2017年不僅保險業,乃至整個金融業風雲突變。華貴人壽成為茅台集團在資本的最後狂歡期裡,攬得的最後的金融牌照“成果”。此前它還打算與華康保險代理公司等公司擬成立廣東絲路證券,亦再無下文。

  隨後,袁仁國的命運急轉直下。2018年4月,他出現在博鼇論壇,宣稱“茅台離偉大企業的距離越來越近。”這是他最後一次出現在公眾視野裡。

  茅台離偉大企業越來越近,“酒冠黔仁國”的袁仁國則離監獄越來越近。

  自從袁仁國落馬後,茅台集團掀起了疾風驟雨般的反腐風暴,一大批“酒蠹 ”被清理出來。

  自袁仁國落馬後的四年間,茅台集團已經歷了李保芳、高衛東(2022年12月落馬)和丁雄軍三任掌門。

  這三任掌門的金融觀各有不同。比如,李保芳在上任當月(2018年5月)主持召開的年度金融管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表示,此次會議是進一步加強茅台集團金融板塊管理的開端,要像抓酒一樣抓好金融板塊,實現“實體+金融”雙輪驅動。

  2020年3月,剛剛接替李保芳上任的新掌門高衛東,便在茅台集團召開的2020年金融工作會暨內控風險整改專題會上提出,茅台的金融板塊要找準定位,做大體量,努力成為茅台發展又一增長極。

  2021年8月上任的丁雄軍,上任三個月後便召集銀、證、保、金租等多家合作金融機構座談,就加強合作、共謀發展,推動茅台高質量發展進行深入交流。

  丁雄軍表示,茅台必須按照“五線發展道路”,不斷推進現代化管理改革,走產融結合之路,希望今後與各金融機構攜手合作,不斷提高產融結合的能力,共同提高管理能級。這是茅台集團首次與多家金融機構座談,也是丁雄軍首次在公開場合定調茅台的金融布局。

  在今年4月12日茅台集團召開的2022年第十二次黨委(擴大)會議上,丁雄軍進一步指出,要做好金融板塊工作,大力發展金融產業,培育集團重要增長極

  2023年被茅台集團視為構建集團一盤棋大市場生態的元年。從丁雄軍制定的茅台新發展戰略和實施的舉措來看,茅台的產融結合之路,主要圍繞其核心業務進行投資布局,將茅台的巨量現金流用在穩健、有收益的投資上。

  除了重點投資了一批優質上市公司外,今年茅台集團的一個大動作是擬出資100億元成立兩隻產業投資基金,這是其首次設立產業投資基金。

  至於旗下金融機構尤其是保險機構的發展,茅台集團則有所取捨。2022年1月,其掛牌轉讓了持有多年的華泰保險和華泰人壽的股權。隨後增資華貴人壽,出資4.7億元,股比增至33.33%,達到保險公司單一股東的股比上限。

  這是華貴人壽成立以來首次增資。除了茅台集團增資,華貴人壽還引入了兩家新股東貴州省黔晟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和深圳市嘉鑫輝煌投資有限公司,分別持股19.17%和7.5%,其中黔晟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成為第二大股東。

  2023年4月11日, 華貴人壽的增資獲批,正式形成了新的股權結構。

  華貴人壽的巨量罰單,可以看作是為過去粗放經營“買單”。而新的股權結構,也許預示著將蓄力新的動能。

  重新拿回華貴人壽第一大股東之位的茅台集團,已處在新掌門和新戰略的新時期,打算如何發展華貴人壽呢?

  在茅台集團新戰略的治下,華貴人壽能否走上精細化經營之路,能否支持茅台集團實現進入世界500強之列的宏大夢想呢?

  (本文作者介紹:“喻觀財經”創始人、資深財經媒體人。長期觀察和研究金融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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