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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煙台招10名博士當副縣長 最高還可獲得38萬補貼

各位博士注意啦

煙台喊你來當科技副縣長

作為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三核”之一

煙台迎來重大發展機遇

來煙台,定能大展拳腳

最高還可獲38萬元補貼哦

千萬不要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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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2年掛任科技副縣(市、區)長;

2.最高可享受38萬元補貼;

3.試用期滿可競聘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4.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參照副高級予以兌現,聘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參照正高級予以兌現;

5.服務期內享受我市“優才卡”26項優惠服務待遇。

2018年煙台市面向全國

選聘急需緊缺專業博士簡章

為打造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服務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進一步優化幹部隊伍結構,我市決定今年實施博士“優才計劃”,面向全國選聘一批急需緊缺專業應屆博士,作為黨政幹部儲備人才進行重點培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

重點從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尤其是新舊動能轉換密切相關且急需緊缺的金融類、規劃建築類、海洋科學與海洋工程類專業2018年應屆全日製博士畢業生中選聘

二、選聘數量

10名。

三、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思想素質好,品行端正;

(二)有志於從事黨政機構事業部門工作;

(三)學習成績優良,具有與崗位相適的專業知識、能力;

(四)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後出生);

(六)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時間須在2018年12月31日前。

定向培養生、委託培養生不列入選聘範圍。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部門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構(部門)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在讀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四、選聘程式

(一)報名

(二)現場資格審核

面談交流當天進行現場資格審核。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校院系審核蓋章的《2018年煙台市博士“優才計劃”報名表》等相關材料。

資格審核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材料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三)面談交流及體檢

面談交流對應聘人員的能力素質、個性特徵和職位匹配度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按照1:1.5比例依次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面談交流計劃安排在5月底,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體檢有關規定執行。

(四)考察公示

(五)聘用

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簽訂就業協定,根據擬聘用人選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時間,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並研究確定崗位,安排到崗工作。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解除就業協定,不予聘用。

五、管理使用

(一)崗位安排。選聘人員作為黨政幹部儲備人才重點培養,由煙台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選聘人員行政關係落在市直事業部門,前2年安排到縣(市、區)政府掛任科技副縣(市、區)長。

(二)試用期及職務評聘。選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表現優秀、成果突出的,可競聘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同時聘任事業部門正科級職務。

(三)發展晉升。①掛任科技副縣(市、區)長期間,聘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自聘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起,繼續掛任科技副縣(市、區)長滿2年,表現優秀、適合黨政機構工作的,可按照公務員法有關規定調任縣(市、區)政府或市直部門副職;②掛任科技副縣(市、區)長2年期滿,未聘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表現優秀、適合黨政機構工作的,可調任公務員正科級長官職務,市委組織部繼續重點培養使用;③掛任科技副縣(市、區)長2年期滿,對適合在企事業部門工作的,可結合個人意願、專業特長安排到市直企事業部門任職。

發展晉升圖解

六、有關待遇

(一)相關費用。本次選聘免收一切費用。同時,對來煙台面談交流人員按照院校屬地給予交通食宿補助:山東省內1000元/人,山東省外2000元/人。

(二)薪資待遇。試用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參照副高級予以兌現,聘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參照正高級予以兌現。除正常工資、津補貼外,最高可享受38萬元補貼,即:一次性發放14萬元購房補貼和安家費,掛任科技副縣(市、區)長期間每月發放5000元生活補貼。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的,退還全部補貼費用。

(三)生活保障。選聘人員在3年最低服務期內享受我市“優才卡”有關待遇,可享受住房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入園入學、醫療保健等26項優惠服務。(詳見煙人組發〔2016〕2號《煙台市高層次人才配套裝務暫行辦法》。)

本公告由中共煙台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谘詢電話:0535-6789289 0535-6789290 0535-6789846(傳真)

中共煙台市委組織部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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