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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太深!英孚教育被投訴:分期變網貸,退款遭拒絕

中新經緯客戶端5月14日電(趙佳然)說好的分期卻變成網貸,超出30天退款被拒絕,後又被要求付違約金……近日,有消費者向中新經緯客戶端反映,稱其在英孚教育購買課程後申請退費,卻被對方以超出時間的理由拒絕,還有一些學員的退款申請因溝通不暢,被拖延數月甚至數年。

隻提“分期”不談網貸,付款後才看到條款

公開信息顯示,英孚教育創建於瑞典,在中國上海、北京等多個城市均開設了培訓中心,為學員提供語言學習、海外遊學、文化交流及學位課程等服務。據了解,在英孚報名的學員較大部分為學生及職場青年。

出於好奇,剛工作不久的汪婷通過電話谘詢了英孚教育的課程信息,隨後,課程顧問邀請她參加免費試聽課。汪婷去公司現場並填寫了個人信息後,課程顧問直接將她帶到了谘詢室,開始與她談人生談理想。

“課程的費用不菲,以我的經濟條件來講過於昂貴,並且我剛剛換工作還沒穩定下來,一時間也無法開始上課。”汪婷向課程顧問解釋了自己的情況,並表示希望回家考慮一下,但對方一再熱情推銷,並表示已幫她申請了5000元的優惠。

在課程顧問的軟磨硬泡之下,汪婷同意在英孚教育購買課程,總費用為近4萬元。“對於我經濟能力不足的情況,課程顧問先開始建議我向身邊的朋友借錢,後來又說可以辦理分期。”最後,汪婷同意先交首付,在辦理所謂“分期”時,她發現那實際是一款網貸產品。

在汪婷與英孚所簽訂的合約中,在有關退款一欄寫著“自協議日起30天內(包括協議日當天),無需任何理由,中心將全額退款”,對於30天之外退款的相關規章制度並未詳細說明。

而在四川購買網絡課程的肖成則表示,自己在付款時並未簽訂合約。“銷售人員通過電話和微信與我溝通,但都只是在推銷課程,並沒有對退款事宜加以說明。同意報名後,我收到了一封郵件,可以通過上面的鏈接付費。”

支付完首付並辦理完貸款後,肖成才收到一封郵件,內附英孚課程的使用條款與條件。與線下課程不同的是,網絡課程的全額退款期限只有7天。他認為,課程顧問應該在付款之前對貸款、退款條件等重點事項解釋清楚。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佔領在接受中新經緯採訪時表示,購買課程產品時的付款方式應由消費者自主選擇和決定,如果提供第三方機構的分期貸業務,應該明確告知消費者並經其同意。

退款屢遭拖延,違約金說法不一

開始在英孚教育學習後,汪婷發現自己感受到的課程質量並不如預期:一節40分鐘的課,老師授課時間僅有20分鐘左右,其余時間為學生自我介紹和對話交流。“銷售先前承諾說可以隨時來到中心上課,但實際必須在網上完成一系列課程後,才可以獲得課券,預訂線下課程。”

另外,英孚給她配備的一對一學習顧問也表現出了態度變化。“也許和30天內全額退款有關,我的顧問在第一個月內還會跟蹤我的學習進度,但一個月之後就極少聯繫了。”在學習一段時間後,汪婷認為自己付出的時間、精力及金錢與收獲不成正比。失望之餘,她向校方提出退款。

不料,汪婷的退款請求卻被拒絕了。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汪婷的報名時間已超過30天,所以只能先停課或轉為網絡課程。汪婷隨即來到報名地點,再度與校方協商,幾日後,英孚方面稱,可以辦理退款,但需扣除15%的違約金。從未聽說過此要求的汪婷並不接受這樣的處理方式,退費申請從今年3月至今仍未得以解決。

肖成在退款時也遭遇了相似情況,而不同的是,校方提出扣除的違約金額為學費的20%。“我是今年3月5日報名的,4月1日以郵件形式向英孚提出退款,英孚方面在4月中旬跟我說,需要扣除2個月的學費,因為當時已經超過一個月了。但是時間拖延是他們的問題,不應該由我買單。”

肖成與英孚工作人員的聊天記錄截圖

在與退款負責人員進行電話溝通時,對方明確表示,如果肖成不能接受扣除兩個月學費及20%違約金的方式,則無法辦理退款。

有其他消費者向中新經緯爆料稱,英孚方面所說的違約金時有變動,同一學員的退費金額可從20%變化至10%。

律師:“超出時間不退款”不合理

合約中稱“30天/7天內可全額退款”,超出時間的情況不予退款,這種解決方式是否合理?對此,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李旻律師認為,雖然退款由屬於學員單方面提出,但根據合約意思自治原則,消費者有權利要求英孚退還剩餘課程款。

北京市中策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帥律師在接受中新經緯客戶端採訪時表示,退費需交納違約金是英孚一方的意思表示,消費者在簽訂合約時並不知情,也沒有簽訂相關的合約文本確認,雙方並未就該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因此,該違約責任並沒有法律依據。

而關於肖成遇到的“一個月內申請退款被拖延至兩個月”問題,李旻認為,關於退款的時間節點等細則,由於合約中並未詳細說明,校方在單方面要求時,需要經過消費者同意。

李旻建議道:“目前培訓機構進行教育培訓服務時多以線上交易場景為主,缺少線下服務體驗。因此,消費者在選擇此種服務方式時,要注意機構對培訓費用的收取、課程教授方式、無理由解除合約的期限等約定。消費者需要衡量自身消費習慣,選擇與自身情況相匹配的消費模式,盡量在線下體驗後權衡是否與機構達成教育培訓合約。此外,在與機構達成協議時,注意與自身權利義務有關的合約條款,對於不理解的專業詞匯或有疑惑的合約條款要求對接人員予以釋明,降低消費風險。”(為保護受訪者隱私,文中汪婷、肖成均為化名)(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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