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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藥」逼不出養狗文明 還會害了你的孩子

原標題:異煙肼倒逼中國養狗文明?專家:此葯殺人

8月8日,一篇題為《遛狗要拴繩,異煙肼倒逼中國養狗文明》的文章在朋友圈「刷屏」,引發養狗、愛狗人士和厭狗、懼狗人士的激烈討論。

網文作者在文中介紹用一種「對人體有益無害」的抗結核藥物「異煙肼」,加到食物中以毒殺未拴繩犬隻,認為異煙肼能夠倒逼中國文明養狗。此文得到一些支持者的迅速轉發評論。

一些養狗、愛狗人士則認為,該文有推崇毒殺犬隻的行為之嫌,是以暴製暴、違反法治的做法,無法倒逼中國文明養狗。甚至有部分人士,已經開始對該網文作者「紫竹張先生」進行人肉搜索。

異煙肼對人體是否有害?如此毒殺犬隻又將承擔怎樣的責任?

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公布的致癌物清單中,異煙肼屬於3類致癌物(對人的致癌性尚無法分類,即可疑對人致癌)。

9日上午,北京大學基礎醫學院免疫學系教授王月丹告訴澎湃新聞,萬一投放給犬隻的毒餌異煙肼被兒童或者他人誤食,可能會出現過敏,肝損傷,胃腸癥狀,神經系統損傷等安全風險,如果大量食用則可能會中毒,必須進行搶救。"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認為,加害動物者視情況則可能涉嫌治安違法、甚至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

世界動物保護協會犬隻項目經理姚越表示,從全球經驗來看,簡單撲殺、毒殺犬隻的行為對流浪犬隻的控制並不奏效,並且會破壞已經形成的狂犬病免疫屏障,後果十分嚴重。

反對者:毒殺狗無法真正解決問題

西安一小區業主遛狗沒牽繩,嚇哭四歲小女孩,後因犬隻主人不道歉,引發女孩家長對犬隻主人大打出手的新聞,曾在過去一周引發討論。

而西安另一位四歲小女孩被鄰居家狗咬掉頭皮,造成重傷一事,更是令人揪心不已。

8月8日,網友「紫竹張先生」在微信公號發布文章《遛狗要拴繩,異煙肼倒逼中國養狗文明》一文,介紹稱,異煙肼是一種抗結核病的藥物,對人類有益無害,對犬類卻具備非常強的毒殺作用,按0.15g/kg進行投藥,90分鐘內必死。

「紫竹張先生」在文章中稱,這種藥物在藥店可以很容易買到,俄羅斯有用此葯大量捕殺流浪狗的先例,最近異煙肼開始被一些中國人用於小區投放,針對的是未拴繩的狗。「紫竹張先生」稱,該做法可以倒逼養狗文明。

短短一天,文章點贊數萬,閱讀超10萬,獲得不少「護孩派」、厭狗、懼狗者的支持之外,也受到養狗、愛狗人士的大量批判和抵製。更有甚者,已經有網友開始對該網文作者「紫竹張先生」進行懸賞人肉搜索。

9日上午,澎湃新聞試圖與「紫竹張先生」取得聯繫,未果。截至9日下午4時許,該篇網文已因用戶投訴「內容違規」,無法查看。

支持該網文觀點的山東威海某小區業主李先生向澎湃新聞表示,自己家不養狗,自從有了小孩後,特別怕小區其他業主養的不牽繩寵物狗,尤其是一些大型犬,生怕撲到孩子身上。

李先生說,現在經常網上有某某地方小孩被流浪狗、惡狗攻擊的新聞曝出,每每看到就特別擔心。李先生認為,網文中針對的是沒拴繩子亂跑的狗,或者流浪狗,真正愛護寵物狗的養狗人肯定領證,拴繩子戴口罩,對它們也沒什麼威脅。

在動保公益組織和一些養狗、愛狗人士看來,前述網文有教唆他人用異煙肼毒殺不拴繩犬隻、流浪狗之嫌,是一種以暴製暴的違法行為。

一位長期參與救助流浪狗的愛狗人士向澎湃新聞表示,犬隻屬於他人財產,故意毒殺犬隻涉嫌違法;在公共場合投放有毒物質,也屬於違法犯罪行為。

北京愛它動物保護公益基金會(簡稱它基金)監事孫海陽介紹,我國已經有比較全面的養狗管理規定,每個城市基本都頒布了相應的養犬管理規定。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部分養犬人士仍不能按照城市規定文明養犬,犬隻散養、不拴繩遛犬普遍存在。

「希望社會能夠理性看待不文明養犬行為導致的人與人糾紛。城市的動物問題說白了都是人的問題,用毒殺狗這種簡單粗暴的手段永遠無法真正解決,而且會助長社會的暴戾之氣。」孫海陽說。

異煙肼是世衛列出的可疑致癌物

處方葯異煙肼是否真如網文所說「對人體有益無害」?答案是否定的。

公開的科普資料顯示,異煙肼為無色結晶,或白色至類白色的結晶性,發明於1952年,主要用於各型結核病治療。在接近50年的使用歷史中,雖然有的病人所感染的結核菌已經產生了耐藥性,但絕大多數醫生仍認為它是治療結核病的一個不可缺少的主葯。
2017年10月27日,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公布的致癌物清單中,異煙肼被列為3類致癌物(對人的致癌性尚無法分類,即可疑對人致癌)。

治療量的異煙肼不良反應少,毒性小,但也可能導致有頭痛、眩暈等輕微反應。大劑量異煙肼會損害人體的肝臟,也可能對人體的心血管系統、消化系統、造血系統、內分泌系統造成不利影響,也有機率造成過敏反應。

北京大學基礎醫學院免疫學系教授王月丹告訴澎湃新聞,異煙肼並非對人體完全無害,萬一投放給犬隻的毒餌被兒童或者他人誤食,可能會出現過敏,肝損傷,胃腸癥狀,神經系統損傷等安全風險,如果大量食用則可能會中毒,必須進行搶救。

律師:加害動物者涉嫌違法犯罪

北京協和醫學院人文學院教授張新慶分析認為,由於部分寵物犬的不文明行為遲遲得不到有效解決,為了維護自身的權益、保障居住環境的安全,一些居民想到了用異煙肼這種廉價藥物來殺死那些流浪的寵物犬的做法,這種義憤填膺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值得提倡。

張新慶說,文明養犬是公民的一項基本素養,不文明養犬行為既要受到社會譴責,更要所在街道社區乃至地方政府採取綜合性治理措施。但不應允許意撒播含有異煙肼餌料的激進清除辦法。

張新慶認為,加大對不守法養犬人士的處罰,才是解決無繩犬、流浪犬等問題的關鍵。

世界動物保護協會犬隻項目經理姚越向澎湃新聞表示,寵物犬作為私人財產的一部分,應當受到相關法律的保護。無論出於何種目的,故意毒害犬隻的行為都是違法的,並且有可能威脅其他動物和人類的生命。

姚越介紹,從全球經驗來看,簡單撲殺、毒殺犬隻的行為對流浪犬隻的控制並不奏效。因為原有的流浪犬一旦被移除,別的地區的流浪犬會移動到這裡來填補空缺。由於犬隻總數減少,資源變得相對充足,還會有新的幼犬出生長大。

另外,大規模不加區分地毒殺犬隻,會破壞已經形成的狂犬病免疫屏障,可能影響狂犬病的防疫工作,後果十分嚴重。

姚越說,對犬隻進行大規模免疫是狂犬病防治最有效的方式,並且犬隻種群中70%的個體進行免疫,至少要持續3-5年才可以形成免疫屏障。已免疫的犬只被狂犬病患病犬咬傷之後,不會患上狂犬病,自然也不會再去傳染別的犬隻。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認為,遛狗不拴繩,不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的行為容易造成他人損害,引發人身侵權甚至治安違法案件。但另一方面,採用虐殺、毒殺動物的方式來解決問題有悖公德和法律。我國對普通動物的傷害以財物價值來衡量,如果被害動物價值不高,需要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如果被害動物的市場價格達到一定程度,加害動物者則涉嫌治安違法甚至故意毀壞財物罪。

「人們面對一種不道德或者違法的行為,不能以另外一種不道德或者違法的行為予以抵製。」張新年說。

責任編輯: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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