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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量下滑、業績虧損、涉嫌排放造假 江淮汽車陷“四面楚歌”

本報記者 張家振 北京報導

銷量跌跌不休、業績大幅下滑的“舊愁”未解,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淮汽車”,600418.SH)再添新憂。

5月10日,江淮汽車就備受業內關注的涉嫌排放造假問題發布澄清公告稱,目前公司正聯合相關發動機供應商進行深入的技術研究,分析可能產生問題的原因,同時也在積極配合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做好聽證環節的相關準備工作。

據了解,5月5日,北京市生態環境局發出公告,將對江淮汽車“涉嫌機動車生產企業對汙染控制裝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產品出廠銷售的行為擬重大處罰一案”的聽證延期至5月16日舉行。

江淮汽車方面表示,北京市生態環境局於2018年4月份對公司新車環保一致性進行抽查,2018年7月份發現公司三台京五狀態載貨汽車產品疑似存在問題,經統計公司在北京市場銷售的同型號車輛累計700余輛,約佔公司2018年載貨汽車銷量的0.29%,鑒於聽證會尚未召開,因此對公司的影響尚不確定。

對於事件相關進展,江淮汽車品牌與公關部相關負責人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最新情況以公告為準,公司也在等待聽證會的最終結果。“公司也在聯合生產發動機廠家進行技術方面的整改,但是發動機的具體供應方不方便透露。”

根據《大氣汙染防治法》規定,對於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船,將沒收產品和違法所得,並處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這也意味著,如果江淮汽車上述涉嫌排放造假問題屬實,公司或面臨沒收產品和違法所得及巨額罰款。

可供參考的案例是,今年1月份,原環保部通報山東凱馬汽車因違反大氣汙染防治制度而被罰約3174.2萬元。其中,山東凱馬汽車的318輛重型柴油貨車OBD系統檢驗不符合標準要求,屏蔽部分主要功能,屬“弄虛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檢驗合格產品出廠銷售”行為,而被作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貨值金額二倍罰金”的處罰。

原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也表示,將對整車生產企業、發動機生產企業、後處理生產企業及其他環保關鍵零組件生產企業加大監管力度,常態化、不定期組織開展新車生產、銷售環節監督檢查,嚴厲打擊篡改、屏蔽車載診斷系統(OBD)軟體弄虛作假、未按要求進行環保信息公開等各類違法行為,並依法從快、從重處罰,建立整車企業、發動機企業及後處理企業等違法行為黑名單,實行多部門聯合懲戒。

相關部門對車輛環保超標問題的處罰力度逐步加大,也引發了投資者對江淮汽車或面臨巨額罰款的擔憂。有投資者算了一筆账,700余輛載貨汽車,按每台平均20萬元,合計銷量1.4億元。按照山東當時罰款二倍計算,預計違規罰款2.8億元左右。

對於涉嫌排放造假車輛的具體型號和銷售價格等信息,江淮汽車方面目前並未透露,上述負責人僅表示為載貨汽車,即商用車。而對於涉事車輛的發動機供應商信息,其表示目前不方便透露。

多位知情人士表示,涉事商用車發動機供應商或為濰柴集團。不過這一說法尚未得到雙方證實。江淮汽車2018年年報顯示,在零組件採購環節,公司采取自配+外購模式,其中乘用車發動機自配率基本達 100%,商用車發動機自配率逐步提升。為提升發動機自配率,江淮汽車近幾年布局了“年產10萬台1.2TGDI高性能汽油發動機項目”“年產6萬台2.7CTI高性能柴油機生產線改造項目”“年產5萬台4.0L柴油機生產線”等多個項目。

那麽,除北京外,江淮汽車在其他省市銷售的同批次汽車是否存在類似問題?上述負責人告訴記者,公司在發公告之前對其他地方的車輛也進行了詳細調研及抽樣檢查,沒有發現問題,根據統計,目前同型號車輛只有北京銷售的那700余輛。

江淮汽車還面臨著業績斷崖式下滑、銷量難以止跌回升的難題。根據江淮汽車2018年年報,2018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500.92億元,同比增長1.92%;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7.86億元,同比下降282.02%。對於虧損的原因,江淮汽車方面稱,主要受宏觀經濟下行、汽車行業增長多年來首次轉負等原因影響。

銷量方面,2018年公司銷售各類汽車及底盤46.24萬輛,同比下降9.08%,其輕型貨車、中型貨車、重型貨車的銷量分別為19.18萬輛、1.17萬輛、4.06萬輛,共計24.4萬輛。

江淮汽車今年以來的產銷數據同樣不容樂觀。根據公司5月8日發布的4月產銷快報數據,4月銷售3.49萬輛,同比下降24.72%;1~4月累計銷售16.43萬輛,同比下降12.93%,其中,輕型、中型和重型貨車今年1~4月累計銷量分別同比下滑4.9%、42.62%和22.62%。

(編輯:石英婧 校對:顏京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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