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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四大治療方式,如何選擇?

目前肺癌的治療方式以手術治療、放射治療、化學治療以及最近廣受矚目的靶向治療為主。其中手術治療及放射治療屬於局部腫瘤的控制,而化學治療與靶向治療則屬於全身性的治療。手術對於局部腫瘤的治療效果最好,缺點是必須承受稍高的手術及麻醉風險。放射治療通常適用於不適合手術治療的局部病灶。至於肺癌若有多處遠程器官轉移,則通常需利用化學治療或靶向治療加以控制。

1 肺癌主要的治療方式

1.1 手術治療

人體肺臟共有5片肺葉,分別為右側3葉(右上葉、中葉及下葉)以及左側兩葉(左上葉及下葉)。肺癌傳統的手術方式以肺葉切除術為主。例如腫瘤長在右下肺葉時,就將右下肺葉切除;但有時腫瘤太大或腫瘤位置太靠近主支氣管,則可能要將一側肺葉全部切除。

最近有許多人接受低劑量胸部CT肺癌篩檢,發現許多小於2cm,甚至小於1cm的微小肺癌。這類小肺癌可以利用胸腔鏡手術進行局部切除術(隻將腫瘤及少部分周圍肺組織切除),保留更多肺組織,術後恢復也更為迅速。

由於成年人肺組織切除後無法再生,因此不適合切除超過一側的肺臟,同時手術前應仔細評估患者的肺功能,以免術後因肺功能不足而影響生活品質。肺功能檢查的項目有很多,其中最常用來評估肺部手術可行性的為用力肺活量(Forcedvitalcapacity,FVC)及第一秒用力吐氣量(Forcedexpiratoryvolumein1second,FEV1.0)。

若用力肺活量及第一秒用力呼氣量都達到正常人的60%,則可以考慮接受標準的手術方式治療。倘若患者肺功能太差、年齡太大,但腫瘤位置較邊緣,病灶容易手術切除,也可以使用局部切除術(隻將腫瘤及少部分周圍肺組織切除)。

肺癌手術前若能仔細評估,通常危險性應小於2%。手術後會有短暫疼痛與不適,通常數周後就會慢慢改善。

1.2 化學治療

化學治療是利用抗癌藥物抑製癌細胞的生長。化學治療大多以口服或靜脈注射的方式給葯。此時,藥物隨著血液散布全身,除了殺死癌細胞,也可能使正常的細胞受到傷害,因此產生噁心、嘔吐、貧血、掉頭髮以及口腔潰爛等不良反應。所幸這些不良反應通常可以藉由藥物或其他治療加以改善。

化學治療可以使用單一藥物,也可以合併使用數種藥物。與使用單一藥物相比,合併使用多種藥物具有下列優點:

1 聯合使用不同作用機理的藥物,可以增加殺滅腫瘤細胞的機會。

2 避免單一藥物劑量使用過高,引起明顯不良反應。

3 長期使用單一藥物容易引起癌細胞的抗藥性,合併使用則比較不會引起癌細胞的抗藥性。

化學治療通常以短期方式進行,每個療程持續3~4周,療程次數依照肺癌種類及處方來決定,治療通常需持續4~6個月。

1.3 放射治療

放射治療即所謂的放療,是利用高能量的放射線殺死體內的癌細胞。放射治療前,醫生必須精確定位照射範圍,並在皮膚上作出明顯的標誌,以免發生偏差,誤傷周圍正常的組織。放射治療可以單獨使用,但也可以搭配外科手術或化學治療。

放射治療因其目的不同,可分為根治性放射治療和姑息性放射治療。根治性放射治療通常應用於病灶較小且沒有遠處轉移的病變,照射的劑量較高,目的是要殺死所有的癌細胞。姑息性放射治療通常只是為了減輕患者的癥狀(如疼痛、病理性骨折或腦部轉移等),或延長患者的存活期,因此照射的劑量較少,療程也較短。

放射治療的不良反應包括咳嗽、嘔吐、吞咽困難及呼吸困難等,這些不良反應通常可以藉由適當的治療予以改善。

1.4 靶向治療

靶向治療是指利用肺癌細胞內有某些在正常細胞內缺乏的特殊構造這一特性,利用專一性的藥物來攻擊這些構造,以殺死癌細胞,卻不傷害正常細胞。某些非小細胞肺癌因為上皮生長因子受體(epithelialgrowthfactorreceptor,EGFR)基因突變,導致上皮生長因子受體表現過量,造成癌細胞快速生長及轉移。靶向藥物可以有效抑製上皮生長因子受體,因此可以治療這些肺癌患者,卻很少引起明顯不良反應。

2 小細胞肺癌的治療原則

小細胞肺癌非常容易發生遠處轉移,因此應該當成全身性疾病治療。小細胞肺癌的治療以化學治療為主,通常使用單一化學治療藥物或合併使用多種藥物都有效,大多數患者腫瘤會縮小。但腫瘤在控制一段時間後常會複發,因此大約只有30%的局限期患者及低於5%的廣泛期患者存活期超過2年。對於局限期患者,胸部放射治療可以加強腫瘤的控制並延長患者的生命。

目前由於傳統化學治療的處方對於小細胞肺癌的治療效果不理想,因此許多醫生進行臨床試驗,利用新的藥物及方法治療患者。這些新葯的安全性及效果通常在國外已通過檢驗,因此患者不妨積極參與,以獲得更佳的存活機會。

3 非小細胞肺癌的治療原則

非小細胞肺癌的治療必須依據疾病的分期以及患者的身體狀況(如年齡及肺功能等)來進行(表1)。

對於第I期及第II期肺癌的患者,若身體狀況許可,手術切除腫瘤是最好的選擇。至於術後是否要追加輔助性放射治療或化學治療,則視局部腫瘤是否切除乾淨及是否有淋巴結轉移而定。

第III期肺癌,由於手術切除腫瘤有困難或無法手術切除腫瘤或有縱隔腔淋巴結侵犯,通常不建議直接手術治療,最好先接受前導化學治療或放射治療,之後再評估手術的可行性。

至於第IV期肺癌,表示有遠程器官轉移,此時需視轉移的部位及患者的身體狀況評估治療的方式,例如只有單一腦部轉移時,則切除腦部病灶可以延長患者的存活期時間。若有多處轉移時,假如患者體能狀況良好,則可以使用化學治療或口服靶向藥物,以延長患者的存活時間。但倘若患者身體太過於虛弱,也可以採取保守療法,以減輕患者的痛苦。最近有許多新的藥物已經上市或正在進行臨床試驗,建議患者可與主治醫生討論,爭取治療機會!

至於手術、化學治療或放射治療後再度複發的病例,則必須重新評估複發的病灶是否局限於肺臟或已有遠處器官的轉移,治療的方式則視複發的病情而定。

4 結語

肺癌的治療必須針對其細胞形態、肺癌分期以及患者的身體狀態加以規劃,以求達到最佳治療效果並減少併發症。由於篇幅的限制,在此只能簡單介紹治療的原則。至於詳細治療的計劃,必須和醫生仔細討論。由於醫學、藥物以及手術技術的持續進步,罹患肺癌千萬不要悲觀氣餒,治療過程或許辛苦,只要能勇敢接受治療,大部分患者都能明顯延長存活時間,甚至有機會完全治癒。文章來源於微信公眾平台:ai幫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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