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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樂學院3位女教授被調查 疑因涉及藝術專業招生腐敗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李微敖多個消息源向經濟觀察網記者確認,2020年6月30日至7月10日期間,四川音樂學院聲樂系的3位女教授——楊婉琴、費莉、鄧芳麗,先後被紀檢監察機關帶走調查。其中,鄧芳麗為聲樂系副系主任。此3人案發,疑因涉及四川音樂學院聲樂專業招生腐敗一事。

該事件是否會影響到四川音樂學院聲樂專業今年的招生?目前學校作何應對處置?

2020年8月5日,四川音樂學院聲樂系主任江向東,僅對經濟觀察網記者回答“不知道”,即掛斷了電話。

四川音樂學院黨委書記周思源則回復經濟觀察網記者稱,“應該不會(影響今年的招生)”。周思源表示,鄧芳麗副系主任職務尚保留,“(後續處置)還沒有進展到那一步”。

實際上,早在2016年,同樣是在四川音樂學院的聲樂專業招生中,四川音樂學院聲樂一系(後並入聲樂系)的女教授吳李紅,就因收受考生家長賄賂,而受到司法處置。

收取考生家長賄賂 被稱為“割麥子”

四川音樂學院,創建於1939年,初名“川省立藝術專科學校”,1959年更為現名,為中國內地九大音樂學院之一。

該校名家輩出,除老一輩聲樂教育家郎毓秀、鋼琴教育家但昭義、演員劉曉慶等人之外,在嚴肅藝術領域,有鋼琴家李雲迪、陳薩,小提琴家寧峰、文薇等中青年知名校友。2005年,以“超級女聲”為代表的選秀節目大火後,川音校友中,更是湧現出如李宇春、何潔、譚維維等諸多大眾明星。

近年來,四川音樂學院的招生情況非常火爆。2017年,招生不過3000人左右,但報考學生超過10萬人。

此番被帶走調查的鄧芳麗等3位聲樂系女教授,均為四川人,本科階段也都曾就讀於四川音樂學院。

其中,鄧芳麗生於1973年左右,在中國音樂學院獲碩士學位。她在四川音樂學院工作期間,先後任歌劇合唱系副主任、民族聲樂系副主任,2019年年底2020年年初,調任聲樂系副主任。

一位熟悉鄧芳麗的人士對經濟觀察網記者稱,鄧芳麗等人在招生方面收取學生家長的賄賂,已有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她原來在美國生活過一段時間,臨近招生考試季前,不顧她家人的勸阻,著急回國,說要回去‘割麥子’——她將收受學生家長的錢財比喻成一年一季的‘割麥子’”。

經濟觀察網記者獲得的一份舉報材料稱,“川音(即‘四川音樂學院’)的考生和家長,以及教職員工和退休老教師都知道:進川音要私下交錢,這是潛規則。”

這個收錢的標準是多少?

該舉報材料稱:在過去數年,四川省外的考生是每人收18萬元才會保證被錄取——“個別沒有繳費考生,是川音黨委和學校領導專門打招呼要收的考生,或川音黨委和學校領導特意照顧的點招名額”。

但是鄧芳麗調至聲樂系之後,“每名外省考生漲價、收25萬”。

這些錢收到之後怎麽辦?

舉報者稱,他們的“招生斂財20年來早已經從個體戶單乾演變為:統一標準,統一管理,統一打分,統一分配”,“考生費(即賄賂款)由團夥中3位教師分別保管”。

數位四川音樂學院的內部人士對經濟觀察網記者表示,鄧芳麗等人此次被調查,就源於有考生家長向四川省紀委等部門進行了舉報。

而舉報者還包括校外的培訓學校,“鄧芳麗等人按照這些培訓學校‘進貢’錢財的多少來分配名額,給錢多的,多給名額;少的,少給名額。”

舉報者的說法是否成立?對此,四川音樂學院黨委書記周思源僅對經濟觀察網記者表示,目前不便接受更多採訪。

川音聲樂專業招生舊案:一人收7.5萬,一人收12萬

值得注意的是,3年多前,四川音樂學院的聲樂專業中,就已經爆出了招生醜聞——吳李紅教授案。她的案發,同樣緣於向其行賄的學生家長的檢舉揭發。

一位李姓學生家長在2016年11月29日,到四川音樂學院所在的成都市武侯區,向該區檢察院檢舉稱,他在2012年向吳李紅行賄7.5萬元,讓自己的女兒高分通過面試並考入川音,後因為女兒的畢業論文等事由與吳李紅髮生矛盾,於是前去檢察院檢舉吳李紅;同時,其還檢舉吳李紅收受了另一位學生家長馮興瓊的12萬元犯罪事實。

經濟觀察網記者獲得的司法材料顯示:馮興瓊,男,1967年生,湖北省恩施人,曾任中國人民銀行利川市支行副行長。2012年至2013年,因為其兒子接受校外音樂輔導,馮興瓊認識了當時四川音樂學院聲樂一系(後並入四川音樂學院聲樂系)的教師吳李紅。2013年3月,為尋求吳李紅在招生專業考試中為其子提供幫助,馮興瓊來到成都,送給吳李紅12萬元。

在後來的音樂專業考試中,吳李紅利用她擔任招考評委的便利,向其他評委老師打招呼,共同為馮興瓊的兒子給出了不實的高分,進而使他順利被四川音樂學院錄取。

2017年11月,馮興瓊被成都市武侯區法院判決犯行賄罪,處有期徒刑半年,緩刑一年。而吳李紅及其共同受賄的丈夫,也均被司法處置。

主觀因素太大 藝術招生考試普遍難題?

事實上,不獨四川音樂學院一家接連爆出專業招生腐敗醜聞,在全國多所高校的音樂、美術等藝術類招生考試中,均先後爆出類似案件。

如中央民族大學音樂學院院長孟新洋案。

孟新洋,1956年12月生,聲樂教授,2002年12月開始擔任中央民族大學音樂學院院長,2015年4月被調查。

經濟觀察網記者獲得的司法材料顯示,一審、二審法院認定,孟新洋為幫助報考中央民族大學音樂學院的考生,順利通過專業課考試,在2010年至2013年之間,收受了9個考生家長共88萬元賄賂,少的一人收了3萬元,多的一人收了16萬元。

另外,孟新洋還曾在2010年3月收過一位任姓考生10萬元賄賂,但是該考生因文化課未通過而未被中央民族大學音樂學院錄取,其家長又將這10萬元要回。

孟新洋與這些家長們的非法交易,基本都有中央民族大學的教師從中“牽線搭橋”,乃至經手這些賄賂的款項。

2016年9月,孟新洋二審被河北承德市中院判處犯受賄罪,有期徒刑5年,罰金70萬元。

曾任雲南藝術學院音樂學院副院長、院長,雲南藝術學院副院長等職的王紅星的受賄情節裡,也包括在2014年藝術類高考專業考試前收受考生鄧呂濤家長的5萬元賄賂,以在專業考試時對其關照,最終幫助該生在當年被雲南藝術學院錄取一事。

雲南省高院在2019年10月,二審最終認定王紅星共受賄242萬元,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上海大學數位藝術學院音樂系一位殷姓教師,利用擔任該學院招生考試評委會專業評委,在面試評分過程中,幫助一位考生錄取為上海大學數位藝術學院音樂系大學生,而從中受賄3萬元。2015年,上海市寶山區法院判處其犯受賄罪,但免予刑事處罰,亦未有經濟罰款。

在美術專業招生考試中,曾任湖北美術學院黨委書記的劉剛一案,亦有在招生考試環節的受賄情節:劉剛為幫助9個考生在高考中被湖北美術學院錄取,收受了24萬元賄賂。

這些向劉剛行賄的學生家長中,有時任湖北省鍾祥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的副主任,時任中石化長江燃料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配送中心經理,也有時任中國建設銀行湖南省分行的一位梁姓副行長。

此外,劉剛還與其妻子共同收受江西省南昌市一個招生中介43.933萬元賄賂,每個考生的標準是5-6萬元。

2015年2月,湖北黃石中院判劉剛犯受賄罪,處有期徒刑11年;其妻子,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這是藝術類招生考試裡普遍面臨的一個難題,那就是‘主觀因素’太大,學生專業成績的好壞,由評委們憑個人主觀判斷、印象來打分。”一位曾任四川省內某高校黨委書記多年的官員對經濟觀察網記者表示。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我曾在河南省的一次專業招考裡,遇到一個非常棒的考生,她唱花腔女高音,唱得相當相當好——我們很多音樂專業的研究生都沒有她那個水準,我給她打出了最高分。但是另外兩位評委卻跟我說,‘你把她招進來了,其他(已經提前聯繫好了的)考生怎麽辦?’結果我到現在都不知道那個女孩子最後有沒有被川音錄取。”一位在四川音樂學院參加過二十餘年招生考試的教授對經濟觀察網記者說。

他亦談到,學校也試圖減少在專業考試打分裡的非專業因素干擾,“比如在成都,每個考場設7個評委,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再取平均值;並且,同時設3-4個考場,這使得考生‘隨機’進入考察,而不知道面對的評委是誰。”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這位教授說,“那些收受了考生家長好處的老師,會幫助家長去搞定在考場外負責‘叫號’、分配學生進考場的工作人員,使得‘目標考生’能夠如願進入‘目標考場’。然後,這個考場裡幾乎所有的評委,都會被這老師事先打好招呼,或者乾脆就是彼此心照不宣的互相照顧。”

前文提到的四川音樂學院吳李紅一案,一定程度上也能印證這位教授的說法。

在考試之前,吳李紅讓考生,即馮興瓊的兒子,拿了一些他穿禮服考試的照片,然後吳李紅把這些照片拿給其他的評委看,並告訴其他評委該考生的參考曲目,讓他們能夠加深印象記住他、給他打高分。在評委觀看考生錄像時,吳李紅則向在場的評委稱他是自己的學生,希望評審多加關照給予高分。

至少4位四川音樂學院聲樂專業的教師,包括時任四川音樂學院聲樂一系主任楊士華證實,吳李紅曾在招生過程中,向其打招呼關照過相應的考生。

另外3位評委則都承認,因為吳李紅打過招呼,他們都給相應的考生“打了高於真實水準的分數”。

為何四川音樂學院聲樂專業在吳李紅案後再次爆出類似醜聞?對此,四川音樂學院黨委書記周思源僅對經濟觀察網記者表示,目前不便接受更多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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