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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為啥愛告狀?父母需要讀懂這5點




「媽媽,姐姐又在偷吃零食」「爸爸,哥哥不寫作業,在看電視」、「奶奶,哥哥弄髒了媽媽的衣服」……如果你家有兩個寶貝,對這種現象一定不陌生。

我有兩個兒子,老大七歲半,老二即將滿兩歲三個月,我家這個老二別看年齡不大,話還說得不是很利索,卻是個十足的事媽,特別愛告狀。哥哥沒穿鞋,他會指著鞋大嚷「鞋鞋鞋」,哥哥不穿,就跑來找我和老公告哥哥的狀,而且還特別執著,不讓哥哥把鞋穿上,絕不算完。

類似的告狀事情每天都在上演,我和身邊的寶媽們聊天時,大家普遍反映處於幼兒時期的孩子特別愛管閑事、愛告狀。有一個寶媽在幼稚園工作,她說幼稚園的小朋友也經常「檢舉揭發」其他的小朋友。

「老師,冬冬不好好吃飯」、「老師,瑩瑩不睡覺」等等,這是心理發育和人際發展的一個階段性的正常現象,隨著年齡的增長,孩子愛告狀的現象就會逐漸減少直至消失。

「愛告狀」既是幼兒期獨立處理問題能力尚未成熟的表現,也是孩子和他人溝通的方式之一,這表明此時是幼兒人際交往和處理問題的能力、方式形成的重要時期。

那麼,對待孩子的告狀問題,我們該製止嗎?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要看孩子告狀的心理動機,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通常孩子的告狀動機主要有五種:

第一種:挨欺負了,希望得到成年人的保護

6歲的菲菲與3歲半的樂樂是一對姐妹,樂樂特別愛告狀,和姐姐一起做遊戲,只要輸了,都會跑去找爸爸媽媽,說姐姐欺負她,不讓著她,一把鼻涕一把淚,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

三歲左右的孩子已經會打「小算盤」了,和小朋友一起玩耍時若出現小摩擦、小矛盾,感覺自己受了委屈,處於劣勢,就會向爸爸媽媽尋求保護,這樣做的目的一方面是宣洩緊張情緒,一方面希望藉助爸爸媽媽的力量來保護自己。


我家老二就是如此,和哥哥鬧著玩,哥哥碰他一下,他就咧著嘴,裝出一副欲哭卻無淚的樣子說道:「哥哥打」。每每這時,我會給他一個擁抱,或者親吻一下他的額頭,告訴他:「沒事了,不疼了,好了。」然後,他又會屁顛屁顛地去找哥哥繼續玩耍。

孩子之間的矛盾很多都是非原則性的,孩子們能自行化解,家長不必太較真,若孩子大一些,你可以問他,「你認為該怎麼辦呢?你自己想辦法解決吧。」意在引導孩子獨立自己解決問題,而不是有事情就來找父母。


第二種:做錯了事逃避責任,害怕受到懲罰

石頭與姐姐一起玩玩具,兩人因爭搶同一個玩具打了起來,石頭趁姐姐不注意,狠狠地抓了姐姐的臉,把姐姐的臉抓破了皮,都流血了,姐姐大聲地哭起來。石頭害怕爸爸責備,先跑去找爸爸,「爸爸,姐姐先動手打我。」

有的家長看到其中一個孩子被打傷了,往往很生氣,不問緣由地去責備打人的孩子,「你再打人,我就叫姐姐狠狠地打你」,這種做法並不妥,應該先了解事情的真相,分清責任,做錯的孩子就該被批評,必須讓孩子認識到不是自己告了別人的狀,就沒事了,推卸責任是應該被批評的。



孩子之間打架的事情經常發生,我們應該告訴孩子們如何處理這樣的問題,以石頭打人的事情為例,爸爸可以告訴石頭,「你動手打姐姐是不對的,如果姐姐生氣了,不和你玩了,你會開心嗎?」讓孩子知道打人是不受歡迎、不被喜歡的。

平時和孩子一起看繪本時,也可以利用孩子們熟悉的人物行為來教育孩子,讓孩子學會換位思考,站在對方的角度來思考問題。


三、因嫉妒別人,想用告狀來貶低別人,抬高自己

欣欣家裡來了很多客人,欣欣很有禮貌地叫叔叔阿姨,大家都誇欣欣懂事,像個大孩子,站在一旁的弟弟小偉看到姐姐受到了表揚,心裡很不服氣,就跑去告訴媽媽,「媽媽,姐姐上廁所沒有洗手,就去吃東西。」

顯然,小偉是因為嫉妒姐姐,想和姐姐一樣獲得客人的肯定與重視,才會跑去找媽媽告狀,這種行為當然是不能鼓勵的,對待孩子的這種告狀行為,我們就當沒聽見就好了,不去理會他,如果孩子鬧得厲害,就隨口告訴他一聲「知道了」,讓孩子知道他的這個行為父母是不喜歡的,如果孩子撒謊,你要直接告訴孩子,「媽媽,不喜歡說謊的孩子。」


另外,我們還要引導孩子看到別人的優點,看到自己的缺點,「欣欣姐姐很有禮貌,所以,叔叔阿姨都喜歡她,你下次要和欣欣姐姐一樣,主動向別人問好,大家也會喜歡你,就像喜歡欣欣姐姐一樣。」

最糟糕的做法是,有些父母不問明原因,孩子來告狀(撒謊),就來批評被告狀的孩子,並且當著告狀孩子的面批評,這豈不是助長了告狀者的囂張氣焰,一次讓他的小計謀得逞,就會變本加厲,更愛打小報告了。

四、渴望得到父母肯定的評價

默默與姐姐搭積木,見姐姐的積木搭得比自己的高,很不高興,特別是聽到奶奶誇姐姐搭得好時,默默嘟起了小嘴巴,對奶奶說:「姐姐的積木都搭歪了,哪裡搭得好。」見奶奶不做聲,默默又跑去找爸爸,說奶奶和姐姐欺負她,明明是自己搭得好,奶奶卻偏心地說姐姐搭的好。

默默告狀是渴望得到大人的關注與誇獎,這是幼兒的一種普遍心理,同時也表明默默是一個表現慾望很強烈的孩子,想通過告狀來顯示別人不好而自己好。


對待這類告狀,父母首先要給予肯定,以滿足孩子小小的虛榮心,然後提醒孩子,「姐姐搭的積木搭歪了,下次你搭積木的時候可要注意了,不能搭歪了,如果姐姐再搭歪了,你可以提醒她一下,可以嗎?」這樣做有利於孩子形成正確的判斷力和良好的剋製力。

五、檢舉別人,希望父母對他的是非判斷做出肯定

3歲的亮亮和哥哥一起出去玩,總是留意哥哥的一些「不良」行為,一會兒告訴媽媽,「媽媽,哥哥趴在地上了」,一會兒又說:「媽媽,哥哥沒有把垃圾扔到垃圾桶裡」等等。

可能你會覺得像亮亮這樣的孩子很煩人,總愛挑別人的毛病,其實不是的,幼兒的告狀性質與成人是完全不同的,亮亮這樣做,表明他已經有了是非判斷的意識,他們能夠記住父母給他們定下的規矩,如 「趴在地上」、「隨地丟垃圾」這些都是不對的。

這說明孩子到了一個秩序感形成的時期,通常是在三四歲左右,在他們的心理,規則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所以,一旦發現有人違反了這些規定,他們就會告訴成年人。

記得有一次,我家大寶四歲左右,我和他一同乘坐電梯,電梯裡有一個兩歲半的小孩在電梯裡撒了一泡尿,我家大寶數落了那個小孩很久,「不能在電梯裡撒尿」「你不講衛生」因為之前我告訴過孩子,在電梯裡撒尿是不文明的。

對於此類型的「告狀」,我們首先應對孩子的行為給予肯定,並提醒孩子,「他這樣做是不對的,你會怎麼做?」鼓勵孩子說出正確的行為,幫助孩子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總之,我們要認識到幼兒愛告狀是由他們的年齡特點決定的,對於孩子實事求是的告狀行為,我們不能置之不理,也不能敷衍了事,不然會讓孩子混淆是非觀,挫傷孩子的正義感。

當然,也不能一味地支持、鼓勵孩子的告狀行為,不然孩子遇到什麼事情,都來找父母幫忙解決,對培養孩子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是不利的,也會影響孩子良好的性格形成。

所以,對待孩子的告狀問題,父母要認真對待,及時做出正確處理,並引導孩子自己去思考,決絕問題,逐漸淡化孩子的「告狀意識」,以及依賴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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