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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售賣三文魚亮明身份 超8成消費者不認可虹鱒

  超市售賣三文魚亮明身份

  來源:北京晨報

  虹鱒到底能不能稱為三文魚?最近,這件事讓不少北京市民糾結。北京晨報記者採訪了解到,對於市民的疑惑,不少超市在三文魚專櫃亮明身份,標明售賣的是正宗挪威三文魚(見圖)。目前,大型超市內的虹鱒仍以“活魚”形式出售,並未出現分割售賣的情況。對於《生食三文魚》團體標準將虹鱒歸為三文魚,中消協表示,團體標準涉及消費者權益的,制定過程中應聽取消費者意見,接受消費者監督。

  超市三文魚亮明身份

  “我是挪威進口三文魚,請放心購買”,北京晨報記者日前在一家生鮮賣場看到,三文魚專櫃前赫然立著一塊大提示牌。在另外一家連鎖店內,三文魚專櫃中出售的切片上標明了“生食級”,200g售價78.8元;而在旁邊水產櫃裡,出售的活金鱒售價59.8一條,每條大約七八百克。

  據員工介紹,最近一段時間,不少顧客前來購買三文魚時都會谘詢三文魚的產地,總是會問“你們的三文魚是產自哪裡的?”儘管三文魚專櫃上有醒目的產地介紹。“我每天都會回答好多遍,向顧客介紹,‘您放心買,我們的帝皇鮮是從挪威直采進來的’。”

  對於鮮活水產區的金鱒活魚,店內工作人員介紹,“現在店內售賣的金鱒,就是大家所說的虹鱒。”不過這位工作人員介紹,金鱒在該店內只能以活魚出售,從來沒有按照分割或者冰鮮去售賣,而且在價簽上,也標明了建議“清蒸”。

  北京晨報記者在另一家超市看到,三文魚專櫃在醒目的位置放置了挪威的十字國旗,標明產地來自挪威,三文魚切片售價每斤148元。而在旁邊的活魚專櫃,虹鱒魚的售價為每斤35.8元,產地來自大連。

  超8成消費者不認可虹鱒

  此前,由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三文魚分會發布的《生食三文魚》團體標準中明確規定,三文魚是鮭科魚類統稱,包括大西洋鮭、虹鱒、銀鮭等。而對於預包裝產品,新標準明確規定產品標簽應標明魚種。這一標準引發了消費者的強烈質疑,是因為其將淡水養殖的虹鱒魚劃入三文魚的行列。

  北京晨報記者了解到,不少市民和網友對市場上三文魚的來源充滿疑惑,虹鱒魚和挪威的三文魚到底有什麽區別,記者隨機採訪了多位市民,大家均表示不清楚。

  上海市消保委開展網絡調查顯示,73.46%的消費者喜歡並經常吃三文魚;83.6%的消費者認為團體標準將淡水養殖的虹鱒魚歸入三文魚是指鹿為馬,誤導消費者;73.43%的消費者擔心虹鱒魚被列入三文魚類別後,企業會借此誤導消費者。

  在上海市消保委8月22日召開的公開討論會上,對於虹鱒魚是否屬於三文魚的問題進行了討論。上海海洋大學食品學院水產品加工及貯藏工程主任陳舜勝表示,不讚成把虹鱒魚列為三文魚,中國農業大百科等書籍裡,都沒有將三文魚的種類進行分類。“三文魚”是一個約定俗成的概念,既然是約定俗成,就應該保持原來的理解,沒有必要擴展。

  中消協:團標制定應聽取消費者意見

  對此,中國消費者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團體標準涉及消費者權益的,制定過程中應聽取消費者意見,接受消費者監督。

  這位負責人表示,根據《標準化和有關領域的通用術語》定義,標準是需要有關各方面協商一致的,不僅包括企業、行業組織,也應該包括作為市場主體的消費者。以《生食三文魚》團體標準為例,其直接關係到消費者的權益,關係到消費者的知情權,進而影響到消費者的選擇權,但它的研製和發布主體是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和13家企業,企業可能會基於自身立場來制定有利於它自身的規則、標準,這是團體標準天然存在的特性,所以它更應當充分接受社會的監督,尤其是消費者和消協組織的監督,聽取消費者和消協組織的意見,以保證標準的科學性、獨立性。

  “三文魚團體標準和消費者所要消費的商品密切相關,所以消費者有權對其進行監督。”但這個團體標準在制定時沒有充分聽取消費者意見,在消費者提出大量質疑後,也沒有用制定規則標準的方式進行改進,這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是一種漠視。

  中消協建議有關主管部門能從促進團體標準規範發展的高度出發,加強引導和監督力度,不能讓團體標準成為企業共謀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工具。

  北京晨報記者 陳琳/文 王巍/攝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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