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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經適房項目違規收248戶訂金,購房者未中簽多人舉報

日前,澎湃新聞品質報告投訴平台(www.thepaper.cn/consumersComplaint.jsp)接多起投訴,投訴人舉報西安“航天星苑”經適房項目開發商“西安城苑房地產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城苑地產”),違規收取248戶每戶30萬元不等的房屋訂金,簽訂協定並承諾在購房搖號時“保中”。

西安市房管局在其官網發布“2018年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項目名單(第十四批),西安城苑房地產實業有限公司開發的“航天星苑”項目因未取得《建案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建案,罰款341萬元;城苑地產違規收取購房款,涉及違法金額鋼彈4263萬元。

認購協定書中,城苑地產承諾路明獲得此套房屋。

多位投訴人稱,今年9月3日,由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組織對該建案搖號選房,結果提前向開發商繳納定金的248戶購房者未被搖中。

9月4日,西安市房管局發布通告,認定城苑地產違反經濟適用住房有關規定,違規銷售經濟適用住房,並對該公司做出一系列處罰決定。隨後,西安市房管局、西安國家民用航天產業基地管理委員會、警察航天分局成立聯合處置組,處置此事。

據投訴人提供的蓋有西安市房管局、西安民航基地管委會、城苑地產公章的一份“航天星苑群訪問題處理方案”顯示,擬安排該批繳納訂金購房者可以在“航天星苑”籌備建設中的4、5號樓優先選房購房,銷售價格和一期1、2、3號樓審批價格一致,為4014.88元每平米。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就此事致電城苑地產一位王姓工作人員,他說,已經有人接受此方案,其他人還在猶豫,工作已經在推進中,目前接受安置協定人員的數據由聯合調查組公布,企業不對外接受採訪。

西安市房管局曾發通告稱已責令開發企業向核查出的248戶退還了相關購房款項。

248名購房者交訂金內定經適房,公開搖號未中簽

購房人路明稱,2014年5月至2017年9月期間,他分多次向城苑地產開發的“航天星苑”項目支付經適房訂金計30萬元,和對方簽訂了《“航天星苑”國宅認購協定書》,選取了其中一套建築面積約86平米的房子。

路明提供的協定書中,雙方明確了房號、面積、訂金、交房條件等資訊。城苑地產承諾在取得預售許可證後,路明可獲得預定房屋的購買權,並順利成交該房。

2017年9月15日,交夠30萬元的路明和城苑地產簽訂了《預交房協定》。

該協定再次明確了所選房屋資訊,同時指出,“為不影響項目整體竣工驗收及買受人確保獲得出賣人所承諾的房源,買受人有義務對此次預收房進行保密,不能將收房行為通過微信、QQ、各種媒體的任何形式進行宣傳。”

城苑地產還給了路明房屋鑰匙。

今年7月21日,西安市房管局發通告,讓已通過資格審核並取得有效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購買資格申請審核表》,且願意在“航天星苑”經濟適用住房項目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前去登記。銷售基準價格4014.88元每平米。

9月3日,由西安市房管局組織,一次性搖出所有購房人選房順序號,並按照順序號依次進行選房。按照此前公告,最終確認具有購房資格的報名者一共3564戶,房源756套,中簽率超過20%。

路明排在2695位,未搖中。與路明一樣,交錢給城苑地產,但未按其承諾“保中”的購房者共有248戶。

另一名購房者駱傑告訴澎湃新聞,他和路明遭遇一樣,在2014年隻交了10萬元房款,2017年城苑地產讓他們再交錢,稱可享受房價優惠,他感到有問題,就沒有交。

路明稱,事發後大家跑去問城苑地產要房,未果。

根據西安市房管局11月12日下達的《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西房執違處字【2018】30號)顯示,城苑地產開發的“航天星苑”項目在未取得《建案預售許可證》情況下,對外銷售建案並收取買受人購房款,被罰款341萬元;城苑地產違規收取購房款,涉及違法金額鋼彈4263萬元。

路明提供的航天星苑群訪問題處理方案顯示,城苑地產涉及違規銷售5千萬。

房管局發公告,成立聯合工作組處置

承諾“保中”違規銷售國宅,路明等購房者還曾幫城苑地產瞞過房管局檢查。

路明稱,今年4月份,城苑地產一張姓工作人員告訴他們,最近查得嚴,如果房管局的人打電話問在“航天星苑”交的錢退了沒,就說退了。“當時許多人照做了”。

澎湃新聞看到,今年4月14日,在“航天星苑”微信群裡,一位名為“張暢”的人在群裡發資訊稱:“有人說沒退,還有的人金額對不上,太尷尬了。”

8月10日,西安市房管局在其官網發布“關於航天星苑經適房搖號銷售有關問題的情況說明”。說明稱,城苑地產在項目實施前期存在違規收取購房款問題,已責令開發企業向核查出的248戶購房群眾“退還了”購房款項。

其實,城苑地產壓根沒退錢,購房者擔心拿不到房,幫著開發商瞞過了西安市房管局的檢查。

到東窗事發,9月3日,搖號未中後,248戶購房者開始舉報城苑地產。

9月4日,西安市房管局在其官網又發布一則“關於航天星苑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有關問題的通告”。

通告稱,城苑地產違反經濟適用住房有關規定,違規銷售經濟適用住房。決定暫停該公司所有項目的預售許可申請和網簽備案等業務;暫停該公司及股東名下所有房產的交易業務;報送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長官小組辦公室,由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對該公司違規行為進一步調查取證,並按相關規定查處;保留對該公司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根據《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關於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建案公開登記和搖號銷售的通知》(市房發【2011】249號)規定,為了保證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公平,所有新取得預售證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必須按照公開登記和搖號方式進行銷售。

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建案建設部門,在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前,不得從事任何預訂、內部認購、排隊選房等與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建案銷售有關的活動,待取得預售許可證後,應立即到與預售許可證審批部門同級或上級住房保障工作部門備案,申請公開登記和搖號銷售。

9月5日、10月15日,西安市房管局連發兩則通告,讓未登記的涉案群眾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明、購房協定、繳款票據等材料前去登記。同時, 航天基地管委會、西安市房管局、警察航天分局已就此事成立聯合處置組。

涉事購房者獲優先選房權,律師指開發商或涉嫌犯罪

據路明提供的“航天星苑群訪問題處理方案”,澎湃新聞看到,該方案中市房管局和航天基地管委會決定由城苑公司通過招投標選擇國有大型施工企業作為施工部門,從監管資金账戶撥付相當於城苑公司涉及違規銷售等額度資金5000萬元整,做為工程預付款,建設二期4、5號樓。

方案稱,提前向城苑公司繳納購房款的群眾,違規銷售時間節點資格有效的群眾,可以在4、5號樓優先選房購房,銷售價格和一期1、2、3號樓審批價格一致,為4014.88元每平米。

但路明等多位購房者未前去房管部門登記資訊,表示對該處理方案不滿意,“等了5年,房子沒拿到,交的錢還要繼續服務還沒開建的4、5號樓,城苑地產已經失信,不同意此方案”。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郭乘希認為,按常理,經適房搖號中簽率很低,開發商在設計該“認購協定”時,利用購買經適房的消費者急於購房、急於搖號中簽心理,設計了這份根本不可能實現的“陷阱合約”,誘騙消費者支付高額“訂金”。

郭乘希告訴澎湃新聞,該案件表面上看是購房認購協定糾紛,但從城苑地產設計和操作這一非法套取購房者資金的行為方式和結果來看,該案有可能已經涉嫌“集資詐騙罪”或“合約詐騙罪”。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邢鑫向澎湃新聞表示,城苑地產擅自向社會銷售經濟適用住房的行為,擾亂了房地產市場秩序,涉嫌違法違規。

邢鑫同樣認為,從民事角度而言,該公司涉嫌合約欺詐,購房人與該公司簽訂的《國宅認購協定書》等合約應認定為無效合約,購房人有權要求該公司返還所謂搖號訂金、購房款,並向該公司要求賠償因此收到的損失;從刑事角度而言,如果該公司真實的或者主要的目的在於向社會公眾非法籌集資金,不具有房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可能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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