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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13歲少年弑母 誰之痛

“要讓兒子考到市區最好的高中,讓兒子成長成材。”這是37歲的楊燕最大的願望,她是蘇北某縣的一家服裝店老闆。

因為丈夫常年在蘇州打工,只有逢年過節才能回家團聚,教育培養兒子的重任落在了楊燕的身上。除了在當地商貿街開了一家服裝店,她平時生活的主要重心都圍繞著兒子。

3月8日,她還跟好朋友說,覺得自己能教育好兒子。僅僅10天后,3月18日上午,這位母親被發現死於家中。據當地警方通報,3月16日晚,兒子王曉(化名)因不服楊燕管教,雙方發生激烈衝突,致楊燕身亡。

3月19日,今年13歲的王曉被取保候審。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優等生”弑母

“悲劇”來得毫無征兆。3月18日,星期一,王曉本應參加考試。班主任見不到人,也聯繫不上母親楊燕,便拜託一位學生家長“上門看看”。這位家長髮現其家門口有些未乾血跡,於是報警。

警車駛入後,原本平靜的小區立刻沸騰起來,小區裡三層外三層擠滿附近居民,“太意外了,挺好的孩子怎麽會……我們都不敢相信。”一位居民說。

中午11點,在離家200米左右的茶餐廳廁所,警方找到了王曉。事發後,他獨自待在這間茶餐廳,已超過40個小時。

“男孩在店裡坐了一天,一句話也沒有講過。”餐廳服務生王女士回憶,王曉點了一杯7元的白開水,就著自帶的餅乾吃。她後來覺得很奇怪,就報了警。

王女士說,男孩被警察帶走時出奇地平靜。警察問他“知道媽媽死了嗎”,他說知道。“很順從,完全沒有掙扎,就跟著警察走了”。

案發後,各種版本的說法在小縣城裡流傳,包括孩子成績下滑、沉迷於網絡、母親威脅摔狗等種種細節。

楊燕的親屬趙先生介紹,3月19日,他在當地派出所了解到一些案情。3月16日晚上7點多,楊燕從店鋪回家後,發現兒子在家中玩手機遊戲,兩人發生爭執。母親衝上去搶手機。一氣之下,王曉把手機摔在地上,楊燕就彎腰去撿手機,正要起身時,王曉從廚房拿出一把菜刀,砍向媽媽的後腦杓,隨後楊燕就倒在血泊中。這時,旁邊的一隻狗不停地吠叫,也被王曉用菜刀砍死。

該消息未獲得當地警方的證實。

而在周圍街坊鄰居眼中,王曉一直是個“優等生”“乖孩子”。

吳娜的服裝店和楊燕的店相鄰。吳娜自稱看著王曉長大。她回憶,六七歲時,楊燕經常帶王曉到服裝店,小男孩從不亂跑,整個下午都在寫作業、看書。“可能因為父親常年不在家,孩子的性格有些內向,也從來不會主動喊人”。

去年,王曉參加小升初考試,因為差了幾分,與當地最好的初中失之交臂。為了“幫家裡省幾萬塊錢”,他去了當地一家初中的分校讀書,目前正在讀初一。

“連軸轉”的母親

“早上起床忙到現在,還是在我的小店舒服。”3月15日下午兩點,這是楊燕生前的最後一條朋友圈。楊燕服裝店周圍的商戶都覺得她“為人和善,很容易相處”,每次有些美食,她都會主動和“鄰居”分享。

為了讓兒子有機會接受更好的教育,夫妻二人在市區貸款買了房。丈夫在蘇州做工程監理,除了逢年過節很少回家,“他賺得不少,家底還算殷實,但顧不上孩子教育”。

3月16日下午5點,楊燕像往常一樣早早關門,她又要去接孩子。在商戶張女士眼裡,楊燕的生活完全是“家-學校-服裝店”三點一線:早上6點起床做早飯,7點送孩子上學,8點買完菜到店裡擇菜,10點準時回家做飯,然後接孩子……

“去年夏天下大暴雨,楊燕想起兒子沒帶雨傘,二話不說立刻騎著電瓶車去送傘。”張女士說,楊燕的生活很平淡,圈子不大,朋友也不多,偶爾會和朋友打撲克。“她年輕又漂亮,這些年全身心撲在孩子身上,是個稱職負責的好母親”。

在張女士的印象中,自從上了初中,王曉很少去母親店裡,即使去,也是很安靜地坐在那裡,“很多時候在玩平板電腦”。

楊燕也曾向張女士抱怨,孩子寫作業時經常走神兒,她好幾次發現兒子呆呆地坐在書桌前,摳手指、咬指甲、摸東西,一不留神就過去半個多小時,題目沒做幾道。之後,為了監督兒子學習,楊燕把兒子的床搬到了自己屋裡,“可能因為這個讓孩子心理發生變化”。

在張女士看來,楊燕的教育方式“雖然有些強勢,但很盡心,也很尊重孩子”。

有一次,她看到楊燕在和兒子“拌嘴”。王曉輕聲說了句“你煩死了”,楊燕就立馬不說了。

前不久,楊燕拉著張女士說“孩子有點學壞了”。楊燕向她抱怨,儘管兒子在“強化班”,但學校校風整體不是太好,王曉和班上幾個學習成績不好的同學“混”在一起。此前一次考試隻考了60多分,把楊燕急壞了。

過了一天,楊燕在朋友圈發王曉小時候的照片,留言說“還是小時候比較聽話”。

《未成年人保護法》修改應充分體現“寬容但不縱容”的原則

據死者親屬趙先生介紹,3月18日下午,楊燕丈夫從蘇州趕回來。一開始沒人敢把實情告訴他。但在路上,他在網上看到了新聞。第二天,親屬為孩子辦了取保候審,“出來”以後,無論和誰,王曉都一聲不吭,一直保持沉默。唯一一次開口是和父親通話講了一句話:“爸爸我錯了。”

趙先生表示,還是希望孩子能繼續接受教育,“13周歲以後不讀書了嗎?不要就業嗎?後面的人生道路怎麽走?要等他心理撫平了後再考慮了,肯定要讀書的”。

教育學者熊丙奇認為,家長總是功利地對待孩子的成長,沒有平等地對待孩子。一方面,家長要尊重孩子的性格、個性、興趣、人格各方面發展,不能以愛的名義不尊重孩子的個人隱私和人格尊嚴;另一方面,家長也要教會孩子“守規矩”,告訴孩子遵守法律、講規則、講文明、講禮貌。否則,孩子將缺乏生命意識、規則意識,造成各種激烈的矛盾衝突。

悲劇發生了,不管是父親,還是這名13歲的男孩,都需要很長的時間才能走出來。值得關注的是,這已是近期發生的第三起悲劇。去年12月,湖南省接連發生兩起未成年人弑親案件。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專家孫雲曉表示,孩子的許多“極端行為”與家庭教育的失敗密切相關,而父教缺失是其中重要因素。根據國外的研究數據,70%的犯罪行為都和父教缺失有關,在中國也有類似的情況。

孫雲曉說,人從誕生一刻起,有兩個發展方向。一個是親密性,母親有天然的優勢;另一個是獨立性,父親對此有特別的責任。獨立性主要使人能夠承擔責任、頑強、自律,父教缺失使得孩子失去了規範和榜樣,往往會導致很多問題。父親在家庭教育中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這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個重要力量。

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呈現“低齡化”趨勢,引發了社會普遍擔憂。據了解,《未成年人保護法》今年將迎來大修,自1991年該法頒布施行後,經過兩次修改,此次大修條文將增加一倍。

在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謝家灣小學校長劉希婭等31名代表建議,將我國刑法規定的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年齡下限降低到12周歲。

有專家提出,未成年人身心特殊,只是簡單地予以刑法懲罰很難達到預期的效果。對低齡未成年人實施的嚴重不良行為,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實行分級乾預,在有利於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基礎上,設立監護人管教、訓誡令、專門學校、收容教養、社區矯正、刑事處罰等分級乾預與矯治措施,充分體現“寬容但不縱容”的原則。

前不久,在北京大學法學院舉辦的一場“從弑母案談未成年人的刑事責任”的法治沙龍上,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警察大學教授李玫瑾不讚同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她表示,少年司法的問題不是簡單的矯治或處罰問題,而應在保護、養育等領域加大立法力度。有刑就應該有罰,對少年也要有處罰項目,但這個項目“罰”不是重點,重點是如何強製治療和強製教育,落在治療和教育上,前提是“強製”。

她說,對已出現危害行為的未成年人不能沒有強製方式。否則,無法實現教育與矯治,而且對社會安全也是不負責任的。強製不能以罰為操作,而應給予這類未成年人生活基礎的照顧與能力賦予。

另一名法學專家建議,與其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不如建立少年司法制度,對沒有達到法定責任年齡不作為犯罪處理、不受到刑法處罰的人,應當有一套相應的處置措施,使他們在少年司法範圍內受到一定管束。除了實體性規定,還要有程序性規定,這需要啟動立法填補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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