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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新房”和“吃飽飯”豈能二選一

【光明時評】

有村民感慨:“住老房怕塌,住新房怕餓”;有老人入住安置房後,還要走十公里山路回老宅種田……近日,國家級貧困縣四川省達州市宣漢縣部分行政村存在的易地扶貧問題,引發媒體關注。據報導,在當地,耗費大量扶貧資金建設的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房雖已基本建成,卻因無法解決部分村民就業、生產及生活保障等問題,導致安置房“無人居住”“大量空置”,房屋還陸續出現漏水等品質問題。

扶貧秉持的應是“問題導向”,實實在在解決貧困戶脫貧過程中的難題。而當地卻用不盡科學的安置房建房選址,將很多貧困人口推向了“住新房怕吃不飽飯”和“住老房怕樓不安全”的兩難境地。

安居樂業,沒有樂業也難有安居。從常理上講,“吃”往往比“住”更基礎也更緊迫。如果易地扶貧只是讓貧困戶們餓著肚子住進新房子裡,那難免衍生出翻版的“被上樓”情節,很多人反而會被生計所困。怎樣讓扶貧對象免於“扶而益貧”的窘境,也考驗易地扶貧的系統性設計。

實質上,無論是國家發改委、扶貧辦等五部門2015年聯合印發的《“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方案》,還是國家發改委2016年發布的《全國“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規劃》,都對易地扶貧的內涵作了明晰要求:它不止包括將生活在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安置到別處,還包括通過改善安置區的生產生活條件、調整經濟結構和拓展增收管道,幫助他們逐步脫貧致富。

當前,我國易地扶貧的確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在有的地方,重“易地”形式輕“扶貧”本身的現象依舊存在。今年2月6日,湖南省易地扶貧搬遷工作聯席辦就通報,當地7縣(區)黨政負責人因搬遷對象中有“李鬼”、面積超標致貧困戶“搬新房卻欠新債”、建房選址不科學致“搬得出卻難致富”等問題,而被湖南省委、省政府約談。

此次宣漢縣易地扶貧工作被曝光的問題,其實也算不上新鮮事:易地搬遷名額評定被指涉嫌標準不一和數字造假,說到底就是搬遷對象劃定的不精準;安置房漏水,可能緣於品質把關的疏漏。而易地安置選址的不科學性,客觀也造成貧困戶“職住分離”,不得不在兩地折返,看似解決了住房安全問題,卻既沒有“挪窮窩”也未能“換窮業”。

從報導看,涉事地區的搬遷安置房大量空置後,當地被指為了應付上級檢查,臨時通知村民入住和囑托老人照稿子念。唯上的導向下,扶貧只顧著完成“數字指標”,沒有嵌入“貧困戶立場”,最終淪為形式主義,也就在所難免。

扶貧不可騖於虛聲,今年是國務院扶貧開發長官小組確定的脫貧攻堅作風建設年,這也給扶貧提出了“務實”的要求。而要務實,扶貧就得回歸其“初心”——易地搬遷是方式,脫貧才是目的。貧困戶在住房難題上“被輸血”的代價,卻是離開耕地後謀生層面的“造血”能力衰減,顯然不合理。就算無法因地製宜地就近安置,也有必要幫助貧困戶對耕地協調流轉和適當補償,並培育其謀生技能,而不是建完安置房了事。

在扶貧已進入關鍵的攻堅階段,易地扶貧已經成為脫貧攻堅工作中矛盾最集中、領域最綜合、工作鏈條最長的一種方式。這塊硬骨頭再難啃,也要循著“民生期許”的方向做實做好,這樣才能不讓扶貧這樣的民心工程變成鬧心工程,也才能讓民眾免於“住老房怕塌,住新房怕餓”的困境。

(作者:佘宗明,系媒體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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