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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絲經濟是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嗎?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文|Sybil

近幾年,粉絲經濟逐漸成為中國娛樂產業的核心商業模式。前有《偶像練習生》《創造101》等“偶像養成”節目大熱,後有梅格妮(吳亦凡粉絲)屠榜iTunes引來全網爭議。

從時間線看,中國飯圈文化主要受日韓影響,投票、打榜、做數據、控評被認為是飯圈人士的自我修養。但近年不時爆發出的飯圈內外的輿論衝突,也使得圈外人對後者多是負面評價。

這也讓我們不禁思考,國內的飯圈生態是如何形成的?其狂熱甚至非理性特徵,是否獨有?對比歐美粉絲文化(這裡並非指中國的歐美飯圈),我們或許能夠找到一些答案。

歐美粉絲追星也瘋狂

歐美粉絲文化由來已久。有人說,歐美粉絲個人主義較強,不會將太多時間浪費在追星上,而中國粉絲恨不得24小時在線追星,且異於日本粉絲偏愛私藏,中國粉絲集體榮譽感極強,喜歡抱團乾大事。

集體主義當然只是原因之一。其實,歐美粉絲也不完全就是理性追星,在對粉絲群體的界定以及部分行為上,歐美粉絲和國內的飯圈有諸多相似之處。

首先,許多流行藝人的粉絲群體有自己的專屬稱號,例如,Lady Gaga的粉絲自稱Little Monsters(小怪物),Katy Perry的粉絲為Katy Cats,其他明星與粉絲群體的對應稱呼,還有如The Killers - The Victims,Charli XCX - Charli's Angels,Nicki Minaj - Barbies,Rihanna - Rihanna Navy,Ariana Grande - Arianators,Demi Lovato – Lovatics等。這些粉絲群體名稱不僅僅是一個符號,更是一種身份標識,意味著這個群體比普通樂迷更加“硬核”。

由左至右、由上及下分別為Lady Gaga, Katy Perry, The Killers, Charli XCX, Nicki Minaj, Rihanna, Ariana Grande, Demi Lovato

其次,粉絲們同樣會在明星的Twitter、Facebook Page等社交媒體上表達強烈的愛意,也會與人爭執,甚至引起罵戰。比如這位Barby就跑到Cardi B主頁宣稱Nicki才是最棒的,招致Cardi B粉絲們的集體聲討。不過從效果看,這場“罵戰”倒也歡樂。

當然,更為極端的追星案例,也在歐美粉絲中真實發生過。

1980年12月,約翰·列儂被早有預謀的粉絲Mark David Chapman射殺;1995年3月,歌手Selena Quintanilla-Pérez遭粉絲俱樂部主席Yolanda Saldívar槍殺;2004年12月,重金屬樂手Dimebag Darrell在演唱會上被狙殺;2016年6月,演出結束後在入口處簽名的Christina Grimmie被槍殺。

因此,說歐美沒有“腦殘粉”,顯然是個偽命題。

粉絲心理:通過偶像照見自己

關於粉絲文化的研究已經有不少,歐美多從媒介角度切入,認為名人通過電視、網絡等媒介與大眾互動,形成一定的社會影響。對此,Donald Horton、Richard Wohl提出了粉絲心理假說。

他們認為,不同於與名人直接接觸和交流,大眾對名人的認識常常是單方面、遠距離的,這是一種“擬社會互動”(parasocial interaction),而粉絲對偶像產生心理上的依戀,便基於這種虛構的社會關係。

The Chainsmokers

當然,即便是想象的連接關係,也會對現實產生作用。有研究稱,與朋友、情人、親子、師生等其他社會關係相比,粉絲與偶像間的(擬)社會關係可以是不滿於現實關係的補償或替代,進而形成“理想的自我形象”。

也就是說,追星不單是一種(擬)社會關係,還是一種身份認同,粉絲通過對名人的“鏡像”認識自己,塑造價值觀。

具體來說,追星可以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是娛樂社交向的,表現為對偶像娛樂能力和社交焦點的喜愛,生活中大多數人的追星就保持在這一程度;第二層的追星表現為強烈的個人傾向,對偶像有迷戀、衝動的感覺,飯圈多屬於這個層級;而極端的追星則更不理性,表現為一種邊緣型病態迷戀。

當然,從欣賞到病態,追星也存在個體差異。更常見的追星行為,可能一開始是通過社交關係形成的。例如,因朋友的關係開始聽某明星的音樂,隨即產生感情,而隨著時間推移,對明星的認知進一步加深並產生認同,作用於自我。

這時,他喜歡的就不再僅僅是音樂,還包括明星的整個人格及文化符號。在這個過程中,一系列程式化的粉絲行為會相應生成,包括強烈、反覆的消費,收集和幻想等。

以Lady Gaga為例,她的粉絲群體Little Monsters將自己和一般樂迷區分開來,並表示效忠於“Mother Monster”(母親怪物)。

在大量語境中,怪物的涵義是負面的,誕生於“將弱者邊緣化、使強者正常化”的意識形態作用,是同類中差異的象徵。考慮到歐美青少年所處的社會環境,校園霸凌、同性戀恐懼症的持續存在使得不少年輕人不得不從別處尋求精神慰藉,而Little Monsters中有很多是青少年,與Lady Gaga的聯繫幫助他們度過了所經歷的欺凌和邊緣化。

“我們都是那些在普通社會中不被接受的人,我們不是那些受歡迎的人,我們不是那些好看的人,我們不是那些穿著最好衣服的富人。”從被遺棄、被貶為“怪胎”到重新定義“怪物”,Little Monsters找到了彼此,也找到了自我。

因為需要,所以追星。對粉絲來說,追星是自我觀照的過程,現實生活中被孤立的個體因偶像聚到一起,產生強烈的群體認同,自我價值得到肯定。

真實與否,重要嗎?

隨著互聯網的深入發展,也在某種程度上加強了粉絲與偶像間的聯繫。Twitter、Instagram、Facebook、Youtube等社交媒體的流行,使得明星可以繞過媒體、公關與粉絲直接互動,粉絲通過這些“視窗”直接與明星對話。

正如許多Little Monsters表述的那樣,他們不願從第三方獲取來自Mother Monster的消息和新聞,而是依賴偶像公共與私人領域重合的社交媒體平台。即使淹沒於千萬追隨者,Lady Gaga的每一條Twitter,都能讓粉絲感受到強烈的共鳴。借助社交媒體,Little Monsters收獲了親密與真實。

不過,對於沉迷於想象關係中的粉絲,他們所感受到的親密與真實是否只是一種自我陶醉?實際上,粉絲對偶像的理解終究是主觀的,更會因偶像的變化在粉絲群體內部造成分裂,“偶像一直是這樣的”“偶像是真實的”等說法,也是基於粉絲設定的“何為真實”的一個標準。

舉個例子,Lady Gaga的專輯《Cheek to Cheek》推出後,粉絲群體內部產生了兩極分化。有人認為Lady Gaga一直以來都走流行路線,這張有著爵士元素的專輯不是她風格,也有人認為Lady Gaga的音樂品位是“正統的”,她生來就是爵士音樂人。

其實,這一“真實悖論”正是粉絲模糊了自我與所迷戀對象界限的結果。當粉絲將自我意識疊加在明星身上後,對他們而言,偶像是最真實的,哪怕這種真實並不客觀。

借用《烏合之眾》對群體的描述,人們需要榜樣,需要模仿。貓王的粉絲通過有意識地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及價值觀來模仿他,同樣,王菲的中產階級女性粉絲將偶像視作亞洲女性叛逆氣質的象徵,在社會規則與對規則的否定中尋得精神的出口。

通過追星,粉絲創造出一個“多元化的想象空間”,並從中獲得動力,建立自信,何嘗不是一種積極的態度。

粉絲經濟在中國

互聯網時代以前,粉絲群體更多是基於興趣的文化構建,我們很容易在科幻領域找到有關粉絲文化的起源及其演變等相關研究。時至今日,全新的互動方式解放了粉絲能量,更便於參與其中和二次創作。這時,粉絲並非被動消費,他們同時也是創作者。

商業角度來看,特別在東亞,我們看到的是“自產自銷”“面向粉絲的偶像工業”,粉絲開始成為被討好的對象,粉絲文化也發展成為一種“對偶像的集體佔有”。

2018年上半年,《偶像練習生》《創造101》的爆紅,開啟了中國“偶像團體元年”。影片平台與經紀公司聯合打造的流量偶像,無論人氣還是商業價值已經直逼更早前的TFBOYS、“歸國四子”(鹿晗、吳亦凡、張藝興、黃子韜)等流量藝人。

不過業內也有人認為,這些新興偶像的流量再高,也有注水的成分。根據知微數據發布的一篇文章分析,蔡徐坤微博轉發明顯注水,9條微博總轉發量達1.3億次,其中僅有7953個粉絲的账號帶動了近3000萬轉發。聚眾刷數據,成為“粉絲經濟”一景,也是被圈外詬病的原因之一。

此前,“界面文化”也從性別文化的角度對當下的偶像文化作出了解釋。文章認為,表面上“她經濟”使得女性地位崛起,大量“弱男性氣質”的小鮮肉得到女性粉絲的追捧,粉絲心甘情願為偶像奉獻“愛的供養”,而實際上,這一模式更像是對父權意識的複製,是一種商業包裝下的“位置消費”。

娛樂產業在中國的發展時間還很短,對比歐美明星與我們的流量明星,同樣是包裝,明星的作品、個人氣質、能力是不是在同一起跑線上?這裡面,粉絲的一廂情願,有多少依附於明星,又有多少是明星背後的商業操縱?這些都關乎整個產業的持續運行。

粉絲的想象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利用這種想象的既得利益者。如果將追星視作粉絲的“自我欺騙”,那麽,誘導粉絲“自願為偶像花錢”,難道不是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

結語

在消費社會,文化是一種消費品,偶像也是。今天的人們很難說自己從未喜歡過什麽,這是一個人人即消費者、人人即粉絲的時代。從產生好感到深深迷戀某個明星,人與人之間的區別只是在程度上有所不同。

當社交媒體將粉絲對偶像的“鏡像”認知放大,並能夠成為明星及其背後利益方強調和鞏固雙方聯繫的工具之時,我們每一個消費者都需要清醒認識到粉絲迷戀偶像的本質,警惕被商業操縱。在對符號意義的追尋以及自我認知的過程中,我們希望,一切都不是一場幻象。

參考資料:

1、亞歐飯圈文化差異:Who is Kris Wu? 網娛觀察.

2、“供養”偶像是女性地位的崛起,還是對父權意識的複製? 界面文化.

3、追星式戀愛:他到底是你對象,還是你愛豆?社會學了沒.

4、2018年,偶像團體元年? 新京報.

5、86個粉絲的账號為蔡徐坤帶來500萬轉發?是時候戳破明星假流量了. 知微數據.

6、Every Music Fandom Name You Need To Know. PopBuzz.

7、Bennett L. (2014). Fan/celebrity interactions and social media: Connectivity and engagement in Lady Gaga fandom. The Ashgate Research Companion to Fan Cultures, pp. 109-120.

8、Benson P. Fraser & William J. Brown (2002) Media, Celebrities, and Social Influence: Identification With Elvis Presley, Mass Communication and Society.

9、Melissa A. Click, Hyunji Lee & Holly Willson Holladay (2013) Making Monsters: Lady Gaga, Fan Identification, and Social Media, Popular Music and Society.

10、Speakman, Blair Ian, 2016, "She's God Basically Mother of This Universe": The 'Authentic' Lady Gaga and the Re-evaluation of the Little Monster Fan Ident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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