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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什麽包要罰款115萬?

2020年11月11日,浙江諸暨,郭艾倫在20/21CBA常規賽第11輪,遼寧衡業Vs吉林東北虎。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作者 |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劉言

編輯 |秦珍子

“雙11”即將到來之際,籃球明星郭艾倫的一款背包突然“火了”,不是因為它在促銷,而是球迷在四處打聽,什麽樣的背包能值115萬元?

11月8日,郭艾倫收到了CBA(中國男籃職業聯賽)聯盟開出的115萬元巨額罰單。相關處罰文件顯示,他在上賽季的CBA比賽中3次“乘坐球隊統一交通工具往返賽場和住所的過程中”和一次賽前訓練時,未按規定“使用聯賽官方戰略合作夥伴指定的裝備”。

或許是為了展現處罰的說服力,本次CBA聯盟在通報結果時,還清晰地列舉了每一次違規的證據圖片,郭艾倫所背的Jordan牌白色背包格外惹眼,在8月的一周內被記錄3次。按照聯賽《紀律準則》規定,首次出現前述違規行為罰款3萬元,第二次罰款42萬元,第三次及以上每次罰款60萬元。加上一次訓練時的違規罰款10萬元,導致他總共被罰115萬元。

和郭艾倫一起受罰的還有廣東隊、北京隊等多家俱樂部的10名球員、教練員,總罰金達到542萬元。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罰款繳納的球員,將自動被處以停賽、限制從事與賽事相關的活動等處罰。這次,他們沒有在賽場上犯規,卻聽到了場外響起的“犯規哨”。

對此,CBA聯盟相關負責人表示,裝備違規行為違反了聯賽裝備相關規定,損害了讚助商權益,造成了不良影響。同時,CBA聯盟在未來也將積極探索,尋求聯賽讚助商商業權益保護與球員商業價值實現之間的平衡和共贏。

不過,這一處罰卻引發球迷廣泛討論。從金額看,徐傑、王薪凱等球員違規一次就被罰款50萬元,這個數字超過了球員的年收入。而郭艾倫上賽季第一次違規時並沒有收到警告和罰單,一次性被罰了4次違規。甚至本賽季已經不在CBA效力的美國球星林書豪,也收到了來自大洋彼岸的55萬元罰單。CBA聯盟被質疑事先並沒有發出警告,而是事後“秋後算账”,在程序上存在問題。

按理說,CBA聯盟要維護戰略合作夥伴的品牌權益、遵守雙方的合約約定,這合乎商業倫理,符合相關法規,可處罰為何引發了這麽大的爭議呢?

體育記者賈磊的報導顯示,CBA聯盟之所以突然公布這麽多處罰,是因為受到聯賽讚助商李寧方面的質疑。

今年6月CBA率先複賽之際,為了顯示來自全球的支持,在球場觀眾席上擺放了全球各大籃球聯賽的球衣,導致聯賽官方讚助商李寧的競品球衣標誌出現在賽場上,這些照片也被媒體廣泛傳播。

因此,李寧公司根據合約扣減了上賽季的部分讚助費,並在CBA新賽季發布會第二天就向CBA官方提出了抗議,要求在新賽季讚助款中核減部分讚助經費。除了這次看台球衣事件,李寧公司向CBA方面提交了大量聯賽中自己商業權益受到損害的證據,其中也包括此次涉事球員違規的圖片證據。

報導稱,為了安撫李寧公司的情緒,CBA公司重拳出擊,開出重磅罰單,對這些違規行為進行了一並地、追溯性地處罰。

對體育賽事的讚助可以追溯到1852年,那時美國的新英格蘭鐵路運輸公司向哈佛大學和耶魯大學劃船隊提供讚助,免費運送他們前去比賽。在公司的大力宣揚下,上千名體育迷購票搭乘他們的火車前往觀看比賽。

100多年後,體育讚助早已和職業體育indivisible,助其實現更大的商業價值,可以說體育運動的職業化發展得益於此。當你在電視機前隨著賽事大呼小叫時,場地、運動裝備上的各種廣告也“強製性”進入你的視線。作為軟廣告,它不易招你反感,也成了一種行之有效的商業模式。

現今職業體育聯賽的讚助商體系源於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的讚助商體系。當時的洛杉磯奧委會主席尤伯羅斯首次推行了“少而精”的奧運讚助策略,在提高讚助價格的同時精簡了讚助商的數量,並規定每個行業類別中只能選擇一家讚助商,此做法最終使當屆奧運會的讚助收入和讚助行銷效果達到了空前的高度,也讓雙方實現共贏。

這種模式下,讚助商根據投入的不同,會獲得相應的讚助權益。包括冠名權、裝備讚助權、球衣廣告權等在內的權益,就成為讚助商的核心權益。它們數量極少或唯一、具有排他性質,也是推廣效果最好、影響力最強的權益。當然,價格也最高。

與此同時,體育領域的佼佼者們也收獲了青睞,他們為相關產品代言,獲得不菲的收入,甚至推出了自己名字命名的體育運動產品。不過,這也為讚助商之間的衝突埋下了伏筆。

在1992年巴塞隆納奧運會上,邁克爾·喬丹領銜的美國男籃“夢之隊”輕鬆地擊敗了所有對手,獲得冠軍。按照規定,在領獎時,所有的運動員都必須換上繡有美國國旗和讚助商銳步商標的領獎外套,但是“夢之隊”的成員中包括喬丹、皮蓬等一半球員都與耐吉簽約,他們拒絕穿銳步外套上台領獎。“夢之隊”球員穿著銳步的外套,外面再披美國國旗以遮擋銳步商標。美國媒體當時批評這些隊員“對耐吉的忠誠超出了對國家的忠誠”。

類似的事件還發生在2018年雅加達亞運會上。在游泳項目的第一個比賽日,孫楊拿下200米自由式金牌,但在賽後頒獎典禮上,他並未身穿安踏提供的中國代表隊統一服飾,而選擇了代言品牌361°外套,這引起了安踏方面的強烈不滿。此後兩個比賽日,儘管孫楊領獎時還是穿上了安踏的領獎服,但他選擇用吉祥物和國旗將商標遮擋起來。

這背後也充滿了讚助商之間的博弈。2012年,李寧公司曾以5年20億元的價格成為CBA聯賽的唯一官方指定裝備讚助商,當時合約裡規定,李寧裝備將成CBA指定裝備,所有本土球員都必須穿李寧。但一些大牌球星又已經簽約了讚助商,怎麽辦?CBA推出了一大特色措施,俗稱“特許穿鞋權”。每賽季給出若乾特許名額,允許個別球員穿著其他品牌的球鞋,不僅費用不菲,而且要遮蓋球鞋標識。

2016年,由於讚助商之間的利益衝突,CBA沒有給出“特許穿鞋權”,也引起一陣風波。當年11月2日,剛剛從NBA回歸的CBA球星易建聯在比賽第二節一次防守後當眾脫下讚助商李寧提供的球鞋,光腳走下球場。換上自己簽約的耐吉球鞋,準備重回球場比賽,但由於不符合規則而被比賽監督禁止重新上場。就在觀眾都以為易建聯將不再上場時,第三節易建聯又穿著違規球鞋登場比賽。此前,耐吉簽約的球星周琦、王哲林已經表達過類似的不滿。

次日,易建聯發表道歉聲明稱,“由於當時腳的不適與疼痛感一度讓我情緒起伏,在場上做出的不適當行為,造成不良和負面的影響,在此深感抱歉。我們都應有責任去維護好我們自己的聯賽,如有責罰我願接受。”對此,籃協僅給予易建聯通報批評、停賽1場的處罰。

讚助商的真金白銀,大牌運動員出於個人利益可以置之不理,但卻是職業體育聯盟不得不考量的。2017年,李寧與CBA簽訂此後5年的讚助合約時,價格由此前的5年20億元降到5年10億元,與這次風波恐怕不無關係。

11月8日,CBA聯盟負責人接受新華社採訪時表示,聯盟這次對於違規事件的認真處理,有益於加強現有聯賽合作夥伴、讚助商們與聯賽合作的信心,也向尚未成為聯盟合作夥伴的品牌公司展示了聯盟的職業態度。

郭艾倫等球星受罰,一方面是CBA聯盟向“不職業”的球員吹響了犯規哨,球員們也應該意識到,既然聯盟跟讚助商有嚴格的穿著協議,穿著其競品是相當不職業的行為。但另一方面,恐怕是讚助商和職業體育給CBA聯盟敲響的警鍾。既然和聯盟讚助商達成了相應的協議,就應該按章辦事,保證讚助商的合法權益,而不是帶頭違規,再拿球員當反面典型,日常的監管和提醒同樣重要。而在處罰時,也要厘清流程和尺度,不能指望把讚助商少給的錢從球員身上要回來。要知道,罰款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畢竟,“按這個上面的罰款買爾丹可以回家賣羊肉串了!”受罰的深圳隊老將買爾丹已經退役的哥哥買吾蘭在微博上說。

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出品

微信編輯 | 陳軼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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