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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紙“賣身契”讓網紅見光死 真相是簽約MCN太霸道?

前不久,美食UP主“翔翔大作戰”在B站上發布了最後一則視頻,以這種形式向粉絲告別。

在這條視頻中,UP主小翔哥透露其與所簽約的MCN機構存在財務糾紛,需要訴諸法律程序,B站的账號也面臨凍結。而在此前,“翔翔大作戰”的微博、抖音账號已先後遭到凍結。

儘管小翔哥表示,應該會開通新账號繼續推出原創視頻內容,但有不少觀眾擔心,這位紅極一時的美食博主會被MCN機構“卡住脖子”,就此消失無蹤。

事件發生後,不少視頻UP主直言,大量網紅、藝人出道時與MCN機構簽訂的合約,往往會成為日後卡住脖子的“賣身契”;在MCN機構與網紅的博弈中,這一紙文書往往會左右簽約網紅髮展的方向,更將支配著無數網紅的最終命運。但是也有MCN機構訴苦,若不是有一份合約自己的權益絕對無法保障。

這裡面,究竟孰是孰非?網紅們自己又是如何看待這些矛盾的?

“在我看來,不想自立門戶的網紅都不是好網紅”

(於媚 美妝視頻UP主 簽約廣東某MCN機構 從業近三年)

三年前,我剛剛大學畢業就加入了美妝UP主的行列。最初只是在B站上傳化妝視頻,之後短視頻火了,我就開始在抖音、快手上更新上傳美妝短視頻了。

行內人知道,網紅髮展離不開MCN公司的培養,各方面資源的扶持。好的靠山很重要,所以一年多前,在星探介紹下我簽了廣州一家MCN公司,正式成為一名簽約藝人。之後在公司的專業培訓、資源扶持下,我的账號流量上漲了很多,粉絲也翻了好幾番。

很多朋友都羨慕我簽對了公司,享受著公司資源扶持的紅利。但說句實話,簽約後我就一直在找可以自立門戶的機會——建立一個專屬自己,或以我為中心的經紀公司。

偶然的機會,我和公司幾個很有實力的簽約網紅閑聊時發現,大家幾本上都有自立門戶的想法。只不過大家也都清楚,自立門戶需要大量行業資源、平台資源,更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

我的家庭出身很普通,上大學還是貸款的,自然沒有所謂的行業資源、大量資金。為了混資源、尋找金主,我經常主動參與到公司的商業洽談、內容策劃當中,其實想法很簡單,只是為了熟悉整套流程,認識更多的人脈。

公司以為我是態度積極,其實我是有自己的小九九。有這樣想法或者野心的網紅不只是我一個人,起碼我看到的其他很多網紅都習慣在日常的商業活動、商家接洽過程中,嘗試結識更多人脈、積攢行業資源,有的甚至會在合作的甲方企業裡尋找關鍵人物。

現在不是都講究“出圈”多棲發展嘛。所以公司很多線下的商演我都會主動參加。無論出席開業活動,還是給音樂節當“綠葉”做陪襯,即便酬勞少我也會積極爭取,我希望自己能多增加些知名度,多增加些曝光度。

有閨蜜笑話我,說我現在小有名氣了,每月收入也有好幾萬,都不愁吃穿了,每天還感覺心事很重的樣子。說句實在話,幾乎所有簽約了MCN,有了一定名氣的網紅、藝人,都會有這種危機感。

尤其是最近幾年,你可以看到被MCN公司用合約限制發展的網紅並不少。有的人只是按部就班,根據公司的安排工作,但一旦流量下滑、創意枯竭,就會失去公司的扶持。這樣的網紅影響力、平台流量很快會一落千丈,账號也就一文不值了。

所以說,不想自立門戶的網紅都不是好網紅。

只不過金主都青睞有規模,有影響力,簽約很多風格獨特網紅的MCN,我們單打獨鬥肯定沒戲,如果網紅想要自立門戶,就必須抱團合作。最近,有這種想法的幾個同事時常會聚在一起討論,大家都說要想辦法尋找資源。我主要負責聯繫平台,尋找願意給出資源扶持我們的視頻流量平台;還有個人脈不錯的同事,主要去尋找願意投資的企業和金主。前幾天也有新同事加入進來,但大家現在都很謹慎,怕混進來別有用心的,跑去向公司高層告密。

儘管我們也知道,自立門戶開始會很累,收入也會有所減少,但誰都不希望給公司打一輩子工呀!

我們聊天常說,“竊·格瓦拉”才是網紅界的一股清流。從一開始就撂下狠話,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真的牛!即便MCN開出那麽高的合約價,他也不肯簽約。只不過,不是誰都能成為張大奕,建立一家有話語權的MCN機構。現在讓我們最頭疼的,是很多機會都談不攏,很難達成合作,要不然我不會忍著現在的公司。

我們都明白,看上去大家目前的收入可觀,可是只要流量周期到了,馬上就會開始走下坡路,公司拋棄你不會說一聲再見。

“成名之後,網紅不配擁有名字”

(姍姍 擁有50萬粉絲關注的美食博主 從業四年)

我現在和公司的關係很融洽,但也想著過幾年會自己去開一家工作室。

大概三年前,為了得到更多的流量傾斜,我簽約了現在這家MCN公司。協議部分的條款,我是認同的:比如簽約藝人商業演出、账號收入、粉絲打賞,公司要拿走七成以上。畢竟,公司為了藝人發展投入了大量資源、資金,用於培訓、扶植藝人,這個比例我認。

但是最近我越來越無法忍受的,也是以前一直沒在意的——在協議中公司規定簽約之後網紅的名字、藝名和账號,是歸公司所有,公司擁有支配的權利,以及使用、解釋的權利。雖然約定的內容相當簡單,但在現在看來條款確實十足地無理霸道。

你知道網紅的名字、藝名和账號相當於什麽嗎?在網紅的職業生涯裡,這些就如同生命一般的存在。它捆綁著網紅藝人的內容風格、影響力、粉絲,用更通俗的話說,這就是是網紅的IP。

我後來仔細琢磨過,根據合約的規定,網紅簽約之後公司有權將其名字、账號注冊成為商標,所有權歸公司所有。也就是說一旦網紅與公司鬧僵了,公司有權收回相關商標的使用權利,相當於收回了名字。

對我們來說,失去了名字、账號的網紅相當是失去了IP、粉絲和影響力,你唯一擁有的只是創意、風格調性。但在如今流量為王,資源當道的行業裡,創意、風格可以說是一點兒用都沒有。不然的話,為什麽那麽多有才華的博主,和機構、平台鬧崩了以後都沒聲了。

公司將網紅的名字、账號,注冊成為商標,網紅一旦“不聽話”,公司就會以相關的責權利要挾,逼迫網紅屈服。其實很多商演和應酬我都不想去,但無奈公司握著我的微博账號,我不得不去。

當然,公司一般不會讓簽約網紅太難堪,大部分時間是以禮相待。畢竟MCN也害怕和簽約藝人鬧僵,花費大量資源、成本培育的簽約網紅如果一氣之下離開行業,離開公司,造成的損失很大。通常只有網紅走紅、名氣大增開始不順從公司安排了,才會出此下策。

我的家人和朋友曾經問我,如此無理的合約當初為何要簽?那是因為沒有選擇呀!幾乎所有經紀機構的合約都會有類似條款,作為初出茅廬的網紅,你沒得選。

這就像我們安裝App應用的服務條款,不點擊“同意”就自動退出,用戶沒有選擇的余地。有的新人明知道出道合約有霸王條款,但為了混口飯吃,想著以後成名再另做打算,只好點頭簽約。如果火了,隨著名氣增加就會意識到,一些條款已經成了機構左右自己命運的籌碼。

想“贖身”也可以,例如有新機構肯給一大筆費用用作解約,向簽約公司贖回商標,贖回账號使用的權利……但一般很少會有新機構會這麽做。畢竟這筆費用少說幾百萬!

即便真的有公司來挖角,你也只不過是換一家公司打工罷了。

藝人想完全恢復自由,只能盼流量枯竭後被公司拋棄。

“才思精力枯竭,再回巔峰機會有限”

(芊芊 旅遊短視頻UP主 簽約杭州MCN機構 從業兩年)

誰都想逃離MCN公司的“魔掌”,只是敢想不敢做而已。至少現在我不敢。

簽約公司之後一年,我也算有了一定的影響力,但和公司的“蜜月期”也結束了。公司開始要求我做些不符合我風格的商業內容,有時候合作的企業名氣小,口碑差,我怕粉絲反感,就婉言拒絕,結果公司便威脅我說:只有擅長做商業植入的網紅,才有前途。

有一陣子,我和公司的關係鬧得很僵,也想過離開公司重新尋找新機會,但最後都忍了。主要是看到許多網紅藝人另起爐灶之後,流量以及影響力都大不如前。除非萬不得已,我覺得不要去自立門戶。畢竟再有才華的網紅藝人,精力創意都有枯竭的一天。

入行短短兩年時間,我見過有太多內容好、點子多的網紅,因為離開公司自己單乾,結果流量和影響力都難以重回巔峰。

以我自己為例,這兩年精力、好點子基本都讓公司榨幹了。時至今日,我已經很難做出讓人眼前一亮的旅遊話題和內容。在流量、收入方面,我能仰仗的還是簽約公司的扶持,以及一直以來都支持我的粉絲。

如果和公司徹底鬧僵、账號被公司收回,我想另開新號後可能大概率做不到現在的影響力了。現在很多網紅、博主大多只有二、三十歲,人生閱歷、經驗有限,難以支撐內容持續、不斷的輸出。這是現實。

還有一點,即便你有心,但簽約經紀公司之後,被工作被安排得滿滿的,每天都在做視頻,基本沒時間自我增值,精力、才思自然就會枯竭。

我認為,幾乎所有網紅大概率都會在入行兩年左右,面臨精力、創作的低迷期。即便當紅的頭部網紅,在缺乏團隊的配合下,創意、才思也容易枯竭,很難再有新的點子出現,只能吃老本。

所以,聰明的網紅更多會選擇與簽約公司的不合理要求進行周旋,化解彼此之間的矛盾。俗話說和氣生財,在盡量滿足公司要求的同時,不妨多爭取公司的資源傾斜、流量扶持,誰會和錢過不去?

我就想著,趁有流量,有影響力,多賺點錢存起來。即便哪天真的能力枯竭,被公司拋棄,或是忍無可忍和公司撕破臉時,也不至於影響以後的生計。

更何況,網紅一般與經紀公司出現糾紛,往往發生在簽約之後的一、兩年時間裡。說難聽一點,此時另起爐灶小網紅也很難找到新的資金東山再起。不要說單乾,網紅短視頻、直播只要停播一段時間,影響力就會大不如前。

如果不是成名需要流量,走紅需要扶持,為何會有那麽多的無名藝人選擇簽約MCN公司?我很明白,我之所以簽公司,還不是自己做內容火不了。國內網紅圈真不缺有才華的網紅,缺的只是流量、資源傾斜。

說真的,如果沒有自信像池子那樣,和公司糾紛開撕都能上微博的熱搜榜,就不要試圖單乾。我認為相比自立門戶,年輕時多存點錢比什麽都強。

【結束語】

泛娛樂行業資源為本、流量為王。

外表光鮮亮麗、收入可觀、生活殷實的網紅,實際上承受著大量不為人知的委屈和壓力。簽約機構的網紅眾多,機構只會選擇有實力和有潛力的網紅加以扶持。而在合作中,一旦出現糾紛也會以一紙出道合約來左右藝人的命運。

MCN與網紅之間的關係,99%是互相利用、互相扶持的狀態,更像是一種博弈。就如同影視行業那樣,能強出頭自立“山頭”的藝人,畢竟少之又少,如果自認為沒有“Papi醬”的才氣和運氣,剛出道的網紅只能先低頭,再見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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