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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月獲利2億!又一特大套路貸案告破,主犯竟是名校學霸

一年多的時間,涉案平台資金交易流水已達18億元!作案9個月,非法獲利2億餘元…

近日,江蘇鎮江警方搗毀特大套路貸團夥,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在逃的涉案主犯朱某卿,居然是一名畢業於牛津大學、耶魯大學的高級海歸!因公司虧損改做套路貸,9個月獲利2億元。

6月27日,鎮江警方對外發布案件詳情。鎮江市警察局歷經數月縝密偵查,集結300餘名警力,同時在河北廊坊、浙江杭州和雲南芒市、瑞麗三省四地展開統一收網行動,抓獲涉案人員200餘名,偵破“1026”特大“套路貸”案件。

抓獲部分犯罪嫌疑人(圖片來源於平安鎮江)

“不給錢不行,有本事你來抓我啊!”

據鎮江警方通報,2018年10月26日,鎮江京口警察分局正東路派出所接劉女士報案,稱因需要錢周轉,她於10月18日下載了一款名叫“隨心借”的APP,因其聲稱無抵押、放款快、利息低,頓時心動,申請借款1850元。

按照軟體提示,她在APP內選擇貸款1850元後,系統顯示需要從中扣除750元手續費,同步上傳借款人的手機通訊錄,且7天內還清欠款1850元。但沒說明超期之後如何處理。

隨後,劉女士將銀行卡號輸進平台,對方將1100元轉入她的銀行卡。然而意想不到的是,逾期一天后,劉女士的家人、朋友都收到了她借錢不還、在外“賣淫”的短信和身份證截圖,同時還有PS的淫穢圖片!

犯罪團夥PS的受害人不雅照(圖片來源於平安鎮江)

此外,劉女士的朋友、家人也不停接到電話騷擾和威脅。在“隨心借”團夥的狂轟濫炸下,劉女士被迫給該團夥匯款1942.5元,可對方並未善罷甘休,仍不斷來電發信息討要欠款,不堪其擾的劉女士在親友們的提醒下選擇報警。

去年成功偵辦全國首例純網上套路貸案件的京口警察分局民警接到報警後,立即向上級匯報,並通過受害人提供的電話與對方聯繫,表明身份,正告其不得實施違法犯罪。

但對方氣焰異常囂張:“不給錢不行,有本事你來抓我啊!”

電話轟炸、PS不雅照片等逼迫借款人還款

經過前期的調查,警方確認該案件涉及三省四地:雲南芒市和瑞麗、河北廊坊以及浙江杭州。

收網行動(圖片來源於平安鎮江)

2018年12月19日上午10時,警方在河北廊坊和雲南芒市、瑞麗三地同時出擊,一舉抓獲涉案嫌疑人92名,繳獲電腦、手機等涉案物品200余套;在杭州全面固定相關電子證據。

根據前期偵查情況,所有線索均指向主犯李某。李某落網後,警方一查,原來他僅是浮在水面上的一個“傀儡”,其後另有他人在操縱著整個團夥。

李某交代,雲南、河北兩地的工作窩點均為浙江同牛網絡有限公司下屬企業,他帶領的團隊平常負責信貸業務的催繳。催繳中,該團隊採用電話轟炸、PS不雅照片等逼迫借款人還款。另據李某交代,該公司總部位於浙江杭州,老闆名為任某浩(法人代表、總經理),但李某本人對公司的放貸途徑並不知情。

12月20日晚,任某浩在杭州機場落網。21日起,涉案主要嫌疑人周某芳(財務總監)、李某東(技術總監)、曹某濤(APP研發人員)、陳某偉(伺服器運維人員)等相繼被抓歸案。

套路貸公司創建人竟是牛津大學、耶魯大學研究生

據警方通報,通過對上述人員特別是對任某浩等核心人員的審查,浙江同牛網絡有限公司的真面目浮出水面。公司創建人為朱某卿,是一名高級海歸,牛津大學研究生畢業,任某浩是其合夥人。

企查查信息顯示,朱某卿同時擁有牛津大學金融經濟學碩士、耶魯大學統計學碩士及南京大學統計學碩士及工程學士學位等。朱某卿擔任同牛科技創始人兼CEO,還是杭州晟卿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與皮拉圖斯(青島)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的法定代表人,且為12家公司的控股股東,在23家公司中任職。

企查查截圖

辦案民警表示,同牛科技名義上是一家IT界的精英公司。公司成立之初,是一家正規的IT企業,但因經營不善,接連虧損。2017年底,該公司經過市場調研,認為“現金貸”業務來錢非常快,且初步預測年化收益能達到2700%。

在暴利驅使下,2018年3月,該公司正式從事“現金貸”業務(套路貸)。目前,除犯罪嫌疑人朱某卿出逃境外,其余犯罪嫌疑人全部歸案。

9個月即非法獲利2億

經過數月調查取證,這起“全鏈條”套路貸犯罪脈絡呈現在世人面前。該案典型性非常突出:

受害人次全國最多,在涉案APP上借款的有100餘萬人次;

涉案平台資金交易流水全國最大,從2018年至今,平台資金交易流水已達18億元;

非法獲利巨大,作案9個月,非法獲利2億餘元;

抓獲涉案嫌疑人全國最多,共抓獲200餘名嫌疑人;

作案手法新穎、隱蔽,涉案資金通過第三方支付等方式流轉,隱蔽性強;

團夥組織架構極為嚴密,分為技術部、風控部、法務部、催收部等部門。

此前,證券時報記者在對網貸市場進行調查時曾總結過幾個亂象:部分網貸業務員存在誘導借款和隱瞞資費標準的行為,同時變相收取“砍頭息”,在借貸人發現被套路貸後,找不到合適的維權路徑。

針對市場存在的套路貸亂象,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警察部、司法部聯合印發的《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乾問題的意見》揭露了套路貸的幾種常見的犯罪手法。

套路貸的五個套路要認清:

(1)製造民間借貸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額貸款公司”“投資公司”“谘詢公司”“擔保公司”“網絡借貸平台”等名義對外宣傳,以低息、無抵押、無擔保、快速放款等為誘餌吸引被害人借款,繼而以“保證金”“行規”等虛假理由誘使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簽訂金額虛高的“借貸”協議或相關協議。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還會以被害人先前借貸違約等理由,迫使對方簽訂金額虛高的“借貸”協議或相關協議。

(2)製造資金走账流水等虛假給付事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虛高的“借貸”協議金額將資金轉入被害人账戶,製造已將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銀行流水痕跡,隨後便采取各種手段將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資金收回,被害人實際上並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貸”協議、銀行流水上顯示的錢款。

(3)故意製造違約或者肆意認定違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會以設置違約陷阱、製造還款障礙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違約,或者通過肆意認定違約,強行要求被害人償還虛假債務。

(4)惡意壘高借款金額。當被害人無力償還時,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安排其所屬公司或者指定的關聯公司、關聯人員為被害人償還“借款”,繼而與被害人簽訂金額更大的虛高“借貸”協議或相關協議,通過這種“轉單平账”“以貸還貸”的方式不斷壘高“債務”。

(5)軟硬兼施“索債”。在被害人未償還虛高“借款”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採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關係人索取“債務”。

(本文綜合自平安鎮江、新華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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